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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ocky1975 (rocky)》之銘言: : 開創"路過"風潮的絕對是白先生+中正一 : 但這幾次的路過行動看起來 很明顯的現場組織都是臨時因此場面比較混亂 : 而且主要訴求也很容易被模糊掉 當然也容易被抹上各種顏色 : 集會當然是基本的人權, 且集遊法的內容也蠻荒謬的 : 可是如果癈了以後 會不會連與群眾事務無關的一堆奇怪的事也路過? : 像是欠債還錢的路過, 小三報復的路過, 廣告公司的路過... : 個人是覺得集遊法應該要把權責單位從警察局改為地方政府的社會局 : 一來可以破除警察校長兼撞鐘 : 二來讓人民的聲音有機會透過體制內向上反應給地方.. : (如果地方首長也卡茸的話當然就更有路過的正當性) 當然可以檢討,但不能廢除,當大家在說集會遊行自由時,那被干擾或造成困擾其他人的自由在那?在不侵犯他人自由情況下才有所謂的自由!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1.171.24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7356818.A.ADF.html
bigTAR:那廢除社維法好不?你們中華民國冗法很多內~ 04/13 10:41
Mervivian:我也覺得廢了問題很多 04/13 10:42
cjepj:真的干擾其他人自由有其他法條試用 集遊法只有統治者得利 04/13 10:42
Mervivian:以後同一個場地,大家想集會都可以集會,那打起來怎辦? 04/13 10:42
Mervivian:常常一個議題就是正反兩種意見,支持或不支持,打起來? 04/13 10:43
dotZu:好啦,不能廢除,繼續動員勘亂五千年 04/13 10:43
Mervivian:基本的申請和管理是必要的,這樣能更有效率地保証自由 04/13 10:43
cjepj:打起來 該告傷害就驗傷告傷害 有什麼問題嗎 04/13 10:43
Mervivian:我剛才也是照你這麼想,可是一大群人打起來,你怎麼分清 04/13 10:43
Mervivian:如果這麼簡單,白狼過去警察沒必要擋啊!讓他們也進立院 04/13 10:44
lebiged:受到干擾以致權利受損就依相關法律尋求救濟 04/13 10:44
Mervivian:你看看會怎樣 04/13 10:44
Mervivian:凡事都不能走極端,現在因為個案讓你困擾你就想廢 04/13 10:45
shimo:剛開始開放女性受教育時也曾經亂過啊w男女合班也亂過啊w 04/13 10:46
PunkGrass:只要大家能控制好情緒就不會打起來拉 怎不從自己控管做 04/13 10:46
PunkGrass:起 都要靠法律約束 04/13 10:46
cjepj:有人聚眾警方可以去維持秩序 有沒有集遊法都能這樣做 04/13 10:46
Mervivian:能照你說的那麼理想當然最好啦! 04/13 10:46
shimo:政府說怕開放的人都沒競爭力,一定要走出去哦w 04/13 10:47
cjepj:但不能在人還沒過去前就說"我覺得你們會打起來"就不讓人過去 04/13 10:47
Mervivian:你真的對台灣群眾那麼有信心我也沒什麼意見,廢吧 04/13 10:48
Mervivian:不要到時候變成常常打群架就好了 04/13 10:48
Mervivian:你不報備警察哪知道你們哪邊要兩群人集會幹架了? 04/13 10:48
windspir:現在有集遊法,想鬧場的還是會鬧 04/13 10:49
Mervivian:照你這麼說管制槍要幹麻?靠人的自制力嘛!管制毒品幹麻 04/13 10:49
Mervivian:也靠自制力就好啊!槍枝、毒品都不要禁 04/13 10:49
windspir:日本,歐美各國都沒有集遊法。但他們遊行一樣有秩序 04/13 10:50
Mervivian:這什麼邏輯啊?那有刑法還是一樣有殺人犯,刑法就要廢? 04/13 10:50
cjepj:但是現在的行政體系假管制之名 行箝制自由之實 04/13 10:50
PunkGrass:Mer你是不是真的被禮拜五晚上那群人嚇到了0.0 04/13 10:51
cjepj:現在討論集遊法 跳去別的東西幹麻 那是要怎麼討論 04/13 10:51
Mervivian:那採報備制好了,這樣各位覺得行不? 04/13 10:51
windspir:遊行跟毒品不同,遊行是人民發聲基本權利,不需要受管制 04/13 10:51
Mervivian:原則上可以集會,但是要報備警察機關 04/13 10:51
PunkGrass:你在無限上綱嗎...毒品是毒品 槍是槍 你講的好像每個會 04/13 10:51
PunkGrass:聚眾的人手上都會持槍拿吸毒 04/13 10:52
PunkGrass:其實我是贊成報備的拉 不要像現在還要申請 等公民素養 04/13 10:52
PunkGrass:再提升 再廢就好了 04/13 10:53
Mervivian:報備比較折中一點,感覺還不錯 04/13 10:54
Mervivian:不過毒品那個例子也一樣啊 我有觀賞毒品的癖好 你不能剝 04/13 10:54
Mervivian:奪我觀賞的權利,那是不是也應該靠自制力,廢除慣品管制 04/13 10:55
Mervivian:廢除毒品管制 除非你有證據證明我吸 不能不准我攜帶毒品 04/13 10:56
windspir:持有毒品的自由這樣的法益幾乎沒有受保護的必要,跟發表 04/13 10:57
windspir:意見的自由差太多無法相提並論 04/13 10:57
Ensanguine:雖然我是支持你的想法啦 不過把集會自由以攜毒自由比喻 04/13 10:58
Ensanguine:也差太遠了吧 集會很累耶 沒事我根本不想去 04/13 10:58
windspir:權利是有分身來具有的基本權和法律後來賦予的權利 04/13 10:59
windspir:表達意見的自由是基本權利之一 04/13 10:59
cjepj:為什麼指出集遊法違憲的人民還要幫政府想解套方案 04/13 11:00
Mervivian:那觀賞毒品不是嗎?換個方式問你:觀賞鳥類是不是權利? 04/13 11:00
Mervivian:可以賞鳥不能賞毒?我覺得賞毒也是我的基本權利啊 04/13 11:00
windspir:我也問你觀賞他人洗澡是不是權利? 04/13 11:01
Mervivian:那要看被觀賞的人,他不願意你就是侵犯他的權利囉 04/13 11:02
windspir:所謂權利不是全部都等價的。憲法上所載的基本權是最高權 04/13 11:04
windspir:利,只有受到23條的限制 04/13 11:04
windspir:但觀賞權並非這些權利之一,也許你可以提修憲看看 04/13 11:05
Mervivian:XD 好吧 04/13 11:06
windspir:公民教育應該加強這塊,讓大家對基礎法學多點概念 04/13 11:08
windspir:像這樣不了解憲法保障的人民基本人權的人應該不少 04/13 11:10
ilohoo:廢了還是可以處理遊行中的不法事件阿 04/13 11:21
ilohoo:又不是廢了集遊法之後 集會遊行期間變成法律無敵狀態 04/13 11:22
bacon1989:好像很多人以為廢掉集遊法遊行期間犯的罪都不會被定罪 04/13 12:06
yabesoube:集遊法本來就是惡法 六法全書借你看看要不要 04/13 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