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ysegment (大頭上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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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分享] 警大教科書《警察學原理》:警察權的根據
時間Sun Apr 13 11:23:08 2014
警大教科書《警察學原理》,第88頁寫著:
「警察權對人民既具有命令捍強制的權力,當其行使時,自然足以拘束人民
的行動。因此,警察權的發動,如果沒有適當的根據,則警察不僅難以保障
民權,甚至足以侵害民權。警察權的根據是什麼?簡單一句的說一句:就是
「法律」!惟有嚴格的依據法律,警察權的行駛才不致損害人民的權利。換
言之,警察應在法律授予的權限內,行使其權力。因為在民主法治的國家,
法律不僅是人民行為的規範,也是政府行為的規範,不僅可以拘束人民,政
府機關(官署)也同受其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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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給方仰寧,以及支持他的人。
http://babuakng.blogspot.tw/2014/04/blog-pos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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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lly:讚! 04/13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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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ppr2316:方神:我就是法律 鄉愿:方神我愛你 你最棒 04/13 11:32
推 ljsnonocat2:連憲法都不屌的男人還會怕法律? 04/13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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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hian1983:考完試就丟了拉 長官最重要 04/13 12:06
推 mapple9:方:法律>憲法 04/13 12:10
→ aarzbrv:錯!方:腦補>法律或憲法 04/13 12:30
→ aarzbrv:你有看過方仰寧引用正確法條嗎?他只會你家我家吧 04/13 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