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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於近來有多重身分的藝人和官員不停地要求台灣學生守法 藉此,我呼籲各位一起來要求對方也守法. 只要對方條件符合以下其中一點: 1. 握有加拿大/美國身分 2. 於加拿大/美國有直系親屬(小孩和配偶為佳) 就請按照這些網站: 加拿大: http://www.cra-arc.gc.ca/leads/ 美國: http://goo.gl/9nRnsG 來請各國國稅局特別照顧他們. 這兩個國家其實是萬萬稅國, 全世界的收入都必須要報(除非你是合法非居民身分) 雖然一段時間不住這兩個國家就可以自稱非居民,可是只要有小孩,配偶或其他社福使用跡象,法定上就不能自稱為非居民. 以知名藝人和政府官員的收入來計算,他們可能將近一半以上收入都要充公的. 加拿大與某些國家簽訂了雙邊稅務條約,申報從這些國家賺取的收入和海外所得減稅額, 就需要根據條約處理。加拿大和中國已簽署稅務條約,惟與香港及台灣卻沒有簽訂。 如果,那些人有照常的報稅的話, 你認為他們還能47萬收入存48萬嗎? ------------------------------------ 聲明: 個人很討厭稅可是因為這幾點這幾年被扣了一堆稅T-T 有鑑於有身分即可享用該國的社會福利,享受福利也必須以稅來回報國庫 因此請各位一起督促這些人當個守法的好人民 P.S:報稅數字應用實質收入, 如果收紅包也必須記總和來一併呈報. P.P.S: 華人逃稅其實蠻嚴重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2.200.109.4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7362231.A.51E.html
HellKitty:人家有言論自由吧 04/13 12:11
言論自由跟逃稅是兩回事啊~~ ※ 編輯: aeolus811tw (162.200.109.41), 04/13/2014 12:13:39
HellKitty:對阿 原po說得好 兩回事 那你在號召甚麼? 04/13 12:24
他們要求台灣人民守法難道就不用守其他國家的法? 請問炸彈事件有留下陰影? ※ 編輯: aeolus811tw (162.200.109.41), 04/13/2014 12:31:40
HellKitty:台灣自己人民手法你都管不好了 你管他們守不守他國法律? 04/13 12:33
所以他們不守法就能叫別人守法嗎? 9.2邏輯 ※ 編輯: aeolus811tw (162.200.109.41), 04/13/2014 12:34:48
HellKitty:吃飽太閒了 04/13 12:33
單純不喜歡付稅金給這些人拿福利嗆學生而已~ ※ 編輯: aeolus811tw (162.200.109.41), 04/13/2014 12:36:07
HellKitty:你有時間去幫別國增加稅收 何不一起來立院門口?? 04/13 12:38
因為我收入高到不像某人可以閒閒地放炸彈假消息, 飛回去要花將近一天時間沒那個閒時間. ※ 編輯: aeolus811tw (162.200.109.41), 04/13/2014 12:4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