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unumt (max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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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國媒] 公投盟立院集會 中正一准了
時間Sun Apr 13 14:28:24 2014
蘋果日報
公投盟立院集會 中正一准了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40413/378377/
台北市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日前廢止公投護台灣聯盟位於立院外的
集會許可,經公投盟申覆後,中正一分局今天中午12時許發布新聞
稿,同意公投盟的集會許可。(突發中心/台北報導)
中正一分局新聞稿全文:
公投護臺灣聯盟提出廢止集會申復,中正第一分局開會決議,違法占
用立法院廣場行為已消失,准予集會許可
「公投護臺灣聯盟」召集人蔡先生自98年2月份起申請於立法院周邊舉
行集會,中正第一分局均依集會遊行法之規定,只要取得臺北市政府
工務局新建工程處同意使用路權之公函,均核准其集會申請,惟該聯盟
於103年3月18日率領群眾未經許可侵入立法院中山南路大門廣場及破壞
立法院銜牌,另於同年4月3日率領群眾阻擋立法委員車輛通行及妨礙警
方執行公務,復於同月6日及7日率領群眾至集會遊行禁制區(總統寓所
及行政院)周邊違法集會,並占用車道,影響公眾用路人之通行權益,
該聯盟持續危害社會秩序及影響公共利益,中正第一分局據此開會決議,
依集會遊行法第11條及第15條之規定,廢止該聯盟自103年4月9日至19日
之集會,惟並未影響該聯盟合法取得使用之路權。
該聯盟接獲中正第一分局廢止集會遊行通知書後,旋於103年4月10日提出
申復,另該分局於翌(11)日7時許配合立法院保六總隊警衛隊勸離占據
立法院廣場之群眾,其持續占用非集會地點(立法院廣場)之違法行為業
已消失,同時該聯盟之帳篷亦移往原定申請之濟南路集會地點,經該分局
開會決議,同意該聯盟之申復准予集會。
中正第一分局強調,該聯盟日後依集會遊行法之規定,取得集會處所之所
有人或管理人同意文件後並提出集會申請,該分局會基於尊重人民言論自
由,依國際兩公約保障人權之原則,從寬認定,不會預設立場,以維護憲
法保障之言論自由及大眾之安全與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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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Js1233:正義必勝,接下來就是推翻暴政了 04/13 14:32
→ akuma183:那有人要下台了 04/13 14:33
推 Ec73Iwai:喔不!!!!!!!!!!!!!!我最信仰的方神 怎可以對暴民低頭! 04/13 14:34
推 theropod:該死的暴民~還不謝主龍恩 04/13 14:38
→ emeth66:人民想自由集會還得經過一個警察分局准許...唉 不過算了 04/13 14:39
→ DRIariel:要給,或不給。都是方神一句話。 04/13 14:39
推 m7basara:當初就不能黑名,兩面手法,現在又要追訴411過路??? 04/13 15:24
→ m7basara:是有這麼想討打臉? 04/13 15:27
→ duck78803139:政府果然是利用警民衝突來取暖,提高政府可憐度! 04/13 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