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FuMouDiscus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netburst (133 134 592)》之銘言: : 作者 : 張中一 工業技術研究院資訊與通訊研究所產品經理; : 中正大學電機所網路組(現通訊工程研究所);IE BUSINESS SCHOOL IMBA : 原文 : http://ppt.cc/0AtJ : http://blog.xuite.net/chongyie/dead 我不是網路專門 http://tinyurl.com/np2rho6 第二類電信事業業務類別分類: 特殊業務:指經營語音單純轉售服務、網路電話服務、租用國際電路提供不特定用戶國際 間之通信服務或其他經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之營業項目者。 一般業務:指第二類電信事業特殊業務以外之第二類電信事業業務。 如果照他說的NCC才是對的 除了特殊業務之外不就都連不到國際? 好吧 我不是專門 不過這跟我的認知有點落差 另外下面這段 請林教授重新去讀一下服貿附件,服貿附件說的是不得具有控制力,而不是認定低於50% 表示沒有控制力。服貿的規定是,不管股權多少,都不准有控制力。請好好讀條款。 因為我很好奇所謂控制力的定義所以查了一下 陸資不具控制力(所謂「具控制力」係指有半數以上表決權,或有財務、營運及人事方針 的影響力,或有董事會過半數董事任免及主導力等,符合任一項即判定為具控制力)。以 防止陸資對我方業者的董事會及財務、營運及人事方向具影響或控制力。 規定是好像很有保障 可是我怎麼想都覺得當資金一進來 這種規定跟空氣沒兩樣 好吧 我不是專門 有沒有專門能針對這邊解說一下 另外講到機房 作者說"他都沒有碰" 然後他也只是猜測交大機房不符合 然後不知道哪來的結論就變成林教授不懂機房了 遠端遙控那段就更好笑了 規定你不能遠端遙控 假設人家今天擺明要幹走你data 還會想到說 阿 我是陸資人員 不能遠端 哭哭 好吧 我不是專門 有沒有專業的要出來說明一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3.5.19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7467543.A.0F1.html
dvd955363:原來前面連結裡面有專門回應了 害我又打了一篇廢文 04/14 17:28
benden:具控制力不需持股超過半數 04/14 18:09
benden:但持股過半數可決定是否要擁有控制權 04/14 18:10
recx:這種沒寫清楚自由心證的 搭上NCC比海岸線還寬的控管方式 04/14 18:11
recx:真是讓人放心到不行 ㄏㄏ 04/14 18:11
rifiz:是要傻幾次啦...... 先做功課是會餓媽..... 04/14 1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