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d0915 (Vincent00915)
看板FuMouDiscuss
標題Re: [爆卦] 洪崇晏【411路過中正一事件正式聲明】
時間Mon Apr 14 19:20:14 2014
我認同他的做法
他沒有錯 請不認同的 了解事情原委 來龍去脈
他很勇敢
大多數人可能都沒他一半的勇氣
希望更多人直接到他臉書上
替他加油!!!
看到一堆不堪入目的言論
真的覺得 那才是真的暴民 很直白的人身攻擊 汙辱
難道不怕被告嗎?!
※ 引述《deepdish (Keep The Faith)》之銘言:
: 這件事情和服貿的相關性就是爭取集會遊行自由 並非完全無相關
: 幫縮 FB 網址:http://goo.gl/RxkTEH
: ------------------------------------------------------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JIxKfpJ ]
: 作者: writer1116 ( )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爆卦] 洪崇晏【411路過中正一事件正式聲明】
: 時間: Mon Apr 14 18:14:59 2014
: 出自洪崇晏FB
: ........................
: 【411路過中正一事件正式聲明】
: 我是台大哲學系洪崇晏,參與大新社、大陸社。
: 針對411路過中正一事件,在此有七點聲明:
: 1.再次強調,動員群眾的首謀是錯誤的執法與施政,我很願意協助群眾承擔集遊相關刑責
: ,以此凸顯集遊惡法的荒謬性,但實際上我個人的能力和資格並不足以動員這麼多人。
: 我在五點半獨立發起記者會,六點結束後,即是群眾自發路過行動,因為擔心群眾失控或
: 與警察發生衝突,我自願承擔協調場控、統整訴求和相關集會遊行責任,卻沒有做好人力
: 物力上的準備。是因為當天自主群眾、NGO團體及友人們的協助和自發行動,所以才能
: 順利地表達訴求、並繼續路過回轉立法院前,繼續守護路權與監督立院。
: 仍然有很多朋友的訴求沒有充分表達,或者可能面臨司法追訴,很抱歉,沒有處理得夠好
: ,我會努力改進自己。
: 2.對不起,我對方分局長失言,造成負面影響,誠摯道歉。
: 中正一分局違法違憲、侵害言論自由與集會自由,當天數度舉牌、拉下鐵門、還強拉了一
: 位朋友進警局,我當下非常氣憤也擔心群眾失控,所以說出「如果蔡教授拿回路權的話,
: 你就要道歉下台,如果沒有的話,你真的要很小心了,你會害馬政府滅亡,你會害自己被
: 暗殺。我不是在威脅你,我是在陳述事實。」
: 我認為方分局長犯下非常多的嚴重錯誤,不願意看到他被高層兔死狗烹,被群眾人肉搜索
: ,不願意他如同柏林圍牆倒塌後的軍警一般被清算。所以脫口而出。
: 如果這造成方分局長不適或社會不良觀感,我在此誠摯道歉,對不起。
: 3.沒有想到會讓家人、朋友、運動夥伴付出這麼多,甚至受到連累。很多(甚至不認識的
: )運動夥伴和朋友,支持、協助並聲援我,甚至因為我而受到連累,我自己做好了可能會
: 被針對的準備,但的確沒有預料到會被電話騷擾或者人肉出(假的)家裡地址。
: 感謝各位朋友、家人、運動夥伴;呼籲大家合理面對爭議,騷擾我的家人朋友對於讓我負
: 上應有的責任並無任何幫助。
: 4.中正一及相關警、政單位出爾反爾、違法違憲,嚴重限制集會結社及言論自由,甚至暴
: 力鎮壓、毀諾驅離,嚴重侵犯人民權利,應該要以最大的力度嚴厲譴責並且咎責,尤其對
: 於下達命令的在上位者。
: 中正一歸還路權彌補錯誤是正確的做法,但並不意味著過往的「錯誤處理」就不需要後續
: 咎責。集遊法已被宣告違憲,警方不應明知違憲仍然持續施行相關法律,甚至超越憲法地
: 主張「今後都不予許可」。這些責任都必須有人承擔。
: 我願意秉持公民不服從的精神,承擔法律責任以對抗惡法,但這個違憲惡法應該要被修正
: !
: 5.支持警察組織工會,對上級實質爭取勞動權利保障,而不需要再承擔他們無義務承擔的
: 鎮壓等責任。包括方分局長可能都只是幫上級背黑鍋,人民和警察不應該是敵人。我曾經
: 支持警察組工會爭權益,至今、以後,也會繼續支持!
: 6.請各位媒體朋友及群眾朋友,在關注路權爭議的同時,意識到公投盟至今仍守在立法院
: 前,並將焦點拉回反對黑箱服貿、監督《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立法,以免我們過往運動的
: 努力付諸流水。
: 7.祝福蔡教授一切安好,期待公投盟長期的努力能夠有所成果。我能做的不多,只是希望
: 能夠表達訴求,並且避免群眾和警察受傷。很抱歉未必聲援到公投盟、反而好像給各位添
: 了麻煩,感謝所有協助的朋友。如果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243.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7474416.A.DAA.html
推 SamLee1:我就不覺得他暗殺那段是個各別的句子,明明連接前句,硬扯 04/14 19:22
→ timshan:我們可以替洪同學蒐證 這種言論太多了 04/14 19:22
→ SamLee1:應該要幫忙他存擋一些紀錄以備將來 04/14 19:23
推 ashkaze:我也同意! 他們憑甚麼罵? 04/14 19:26
→ ranefany:大家應該請他提告然後把錢捐給公投盟 04/14 19:26
推 ialwaysloser:每隔幾分鐘PO一則,這麼努力洗版感覺他們花所有時間 04/14 19:27
→ ialwaysloser:在這件事情上 04/14 19:27
→ ranefany:我相信只要他提告有九成五都禁聲,其實人人都是小孬孬 04/14 19:28
推 jabari:暗殺@@? 應該是怕高層把方神封口吧? 先造神,再殉道 GG 04/14 19:28
推 onceuse:所以是這文讓他們覺得影響力很大要快噓嗎??? 04/14 19:29
推 ialwaysloser:剛好交到妨害名譽罪章,只能努力備份了。 04/14 19:35
→ ialwaysloser: 教 04/14 19:36
認同 備份起來 怒
※ 編輯: dd0915 (123.192.243.5), 04/14/2014 19:38:01
推 JJFROMCIA:請大家幫他加油!! 04/14 19:41
推 roccqqck:大腸花罵人更多 別花時間在這上面 04/14 19:46
推 SamLee1:我想我們還是持續著重再宣傳服貿問題,注意貨物貿易 04/14 19:47
→ SamLee1:還有石虎保育地的問題 04/14 19:47
推 ialwaysloser:同意。可同時進行,隨手一個print screen鍵。 04/14 19:49
推 duruo:推提告然後把錢捐給公投盟啦 04/14 19:54
推 frogha1:提告啦! 不要鄉愿! 不要姑息養奸! 告完賠償金可以拿來繼續 04/14 20:02
→ frogha1:搞社運 04/14 20:02
推 leowesley:請大家一起支持小孬孬 04/14 20:03
推 BOOYU:這樣就算道歉了哦 04/14 20:22
推 LittleSlave:fb那些簡直。。。。。。水準極低 04/14 21:05
→ theb612:推,挺八六。誰想到群眾還是被媒體抹黑控制了。 04/14 22:12
推 chibi17:殭屍的恐怖程度讓人大開眼界,支持備份賺經費 04/14 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