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rmesKing (Hermes)
看板FuMouDiscuss
標題Re: [心得] 我需要安定
時間Tue Apr 15 19:49:51 2014
因為你害我差點怒噓,我只好怒發廢文平復一下心情!哼哼!
※ 引述《Nuspran (查桃)》之銘言:
: 安定的社會是人民對政府最基本的要求
: 維護社會的秩序跟和諧更是警察的職責
正確,非常的正確。
但整件事情的流程是這樣的:
政府帶頭違法→民眾抗議
來啦,問題來啦!
所以民眾到底應不應該以「違法」的方式抗議?
哥知道法律上的概念有點困難,讓我們生活化一點。
情境:
K校長逕行訂購素食口味的披薩,要求全班買單。
T同學:抗議!你要訂披薩怎麼沒先問過全班!而且還都是你愛的口味!!
K校長:吃素的對身體很好啊,這有什麼好抗議的?
更何況這家的C老闆堵在門口說不跟他買他也不讓我們跟別家買。
一切Z>B,我們沒有選擇。
(遠處 A老闆:我支持同學來跟我們買,一定要吃我們的豬肉口味唷!)
T同學:你說的根本就不成立!A老闆的店更大,他也願意賣!
另外那些素食都是加工製造的,摻了化學藥劑,對身體根本有害!
更何況,你要訂披薩就是要調查班級意見,怎可全都你自己決定!
K校長:你當初選我出來幹四年,不就是要讓我決定?
T同學:按照
班規你就是要先做調查,跟你的任期根本無關!
同學們!反對的跟我一起來佔領講台跟門口,不要讓送貨員進來!
K校長:好啦,你愛調查就調查
選項一:素食披薩
選項二:素食的披薩 你選吧。
: 這些都是破壞社會安定的事情
: 對政府有什麼意見
: 可以連署, 投票 ← 服貿通過即生效,緩不濟急
校長扁你一拳,你會說:我要下屆不選你當校長?
還是要說:等!我要舉辦班級投票看你能否打我?
: 可以找民意代表代為發聲 ← 國民黨為絕對多數,無效的手段
∩___∩ ╭─────╮ 原來學生會過半都是校長的人。
| ︹ ︹\ │球員、裁判│ 但這也就算了畢竟還是制度內,重點是校長還說:
/ (⊙)(⊙) │通通都是你
│
|≡( _●_)@ │的人
,這還│ 「你們不照我的意思下屆就不用幹了!」
|∪| ∠ 要比什麼?│
╰─────╯ 那這樣找學生會還有意義嗎?
: 可以寫書, 投稿, 寫blog ← 鍵盤抗議,無效的手段
連舉例都不想舉了,這哪招?
: 這些方法雖然我不會去做
: 但我認同這些和平的方法
: 為什麼一定要做違法的事情
和平的手段有用,沒有人喜歡暴力。
就好像有家能住,沒有人愛當乞丐。
當一群人面對刑責追究也要做一件事情,要思考的不是他違法,而是他為何違法。
: 做激烈的動作
: 講激烈的言論
: 然後造成群眾的對立?
造成群眾對立的人,是政府。是帶頭違法的政府!
也就是說,決定丐幫有多大的人,不是丐幫幫主,是主政的那個人或團隊決定的!
簡單來說,敵人就在總統府
(國民黨中央黨部)。
: 做這些事情的人
: 真的讓我好害怕
: 求求你們
: 讓這個社會安定下來好嗎?
正確,非常正確。
拜託讓事態演變至此的政府好好處理事情,這樣真的讓小魯哥怕到膽結石。
求求你們,讓這個社會安定下來好嗎?
: 以上是我對9.2跟部份689的觀察
: 知己知彼
: 但我還真不曉得怎麼說服這樣子的人
: P.S.
: 我可能是第3498275908發現這些的人
: 而且是第233648個OP的人
: 先抱歉了 0rz
氣死我啦,就是你這段害我想噓又噓不下去!只好怒噓又怒發廢文洩憤!出來面對啦!
--
╒══╕╒══╕
╘╕╒╛│╒╕│
▇▇▇▇▇▇▇▇ DON'T TOUCH MY INTERNET!
╒╛╘╕│╒═╛ ( ︶︿︶)_╭∩╮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191.13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7562594.A.D05.html
推 Nuspran:真抱歉 推你一個 04/15 19:53
推 qsasha: 04/15 19:54
推 ShallWe108:推!! 04/15 19:56
推 IE5:推!+1 04/15 19:59
推 FIRZEN45:抗議的人有多少 不是由陳林二人決定 而是由馬政府決定的! 04/15 20:00
推 IE5:陳林只是號召凱道 沒想到竟然50萬人 馬太令人髮指! 04/15 20:09
推 a3649bbs:推推推 04/15 20:11
推 onceuse: 04/15 21:07
推 debbyfen: 04/15 21:15
推 joey78430: 04/15 21:34
推 bigeye131:推!我們要真安定,當然要大家一起來抗議這個無腦政府 04/16 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