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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你害我差點怒噓,我只好怒發廢文平復一下心情!哼哼! ※ 引述《Nuspran (查桃)》之銘言: : 安定的社會是人民對政府最基本的要求 : 維護社會的秩序跟和諧更是警察的職責 正確,非常的正確。 但整件事情的流程是這樣的:政府帶頭違法→民眾抗議 來啦,問題來啦! 所以民眾到底應不應該以「違法」的方式抗議? 哥知道法律上的概念有點困難,讓我們生活化一點。 情境:K校長逕行訂購素食口味的披薩,要求全班買單。    T同學:抗議!你要訂披薩怎麼沒先問過全班!而且還都是你愛的口味!!    K校長:吃素的對身體很好啊,這有什麼好抗議的?        更何況這家的C老闆堵在門口說不跟他買他也不讓我們跟別家買。        一切Z>B,我們沒有選擇。    (遠處 A老闆:我支持同學來跟我們買,一定要吃我們的豬肉口味唷!)    T同學:你說的根本就不成立!A老闆的店更大,他也願意賣!        另外那些素食都是加工製造的,摻了化學藥劑,對身體根本有害!        更何況,你要訂披薩就是要調查班級意見,怎可全都你自己決定!    K校長:你當初選我出來幹四年,不就是要讓我決定?    T同學:按照班規你就是要先做調查,跟你的任期根本無關!        同學們!反對的跟我一起來佔領講台跟門口,不要讓送貨員進來!    K校長:好啦,你愛調查就調查 選項一:素食披薩                   選項二:素食的披薩     你選吧。 : 這些都是破壞社會安定的事情 : 對政府有什麼意見 : 可以連署, 投票      ← 服貿通過即生效,緩不濟急                 校長扁你一拳,你會說:我要下屆不選你當校長?                 還是要說:等!我要舉辦班級投票看你能否打我? : 可以找民意代表代為發聲  ← 國民黨為絕對多數,無效的手段  ∩___∩ ╭─────╮ 原來學生會過半都是校長的人。 | ︹ ︹\ │球員、裁判│ 但這也就算了畢竟還是制度內,重點是校長還說: / (⊙)(⊙) │通通都是你 |≡( _●_)@ │的人,這還│ 「你們不照我的意思下屆就不用幹了!」 |∪| ∠ 要比什麼?│       ╰─────╯ 那這樣找學生會還有意義嗎? : 可以寫書, 投稿, 寫blog  ← 鍵盤抗議,無效的手段                 連舉例都不想舉了,這哪招? : 這些方法雖然我不會去做 : 但我認同這些和平的方法 : 為什麼一定要做違法的事情 和平的手段有用,沒有人喜歡暴力。 就好像有家能住,沒有人愛當乞丐。 當一群人面對刑責追究也要做一件事情,要思考的不是他違法,而是他為何違法 : 做激烈的動作 : 講激烈的言論 : 然後造成群眾的對立? 造成群眾對立的人,是政府。是帶頭違法的政府! 也就是說,決定丐幫有多大的人,不是丐幫幫主,是主政的那個人或團隊決定的! 簡單來說,敵人就在總統府(國民黨中央黨部)。 : 做這些事情的人 : 真的讓我好害怕 : 求求你們 : 讓這個社會安定下來好嗎? 正確,非常正確。 拜託讓事態演變至此的政府好好處理事情,這樣真的讓小魯哥怕到膽結石。 求求你們,讓這個社會安定下來好嗎? : 以上是我對9.2跟部份689的觀察 : 知己知彼 : 但我還真不曉得怎麼說服這樣子的人 : P.S. : 我可能是第3498275908發現這些的人 : 而且是第233648個OP的人 : 先抱歉了 0rz 氣死我啦,就是你這段害我想噓又噓不下去!只好怒噓又怒發廢文洩憤!出來面對啦! -- ╒══╕╒══╕ ╘╕╒╛│╒╕│ ▇▇▇▇▇▇▇▇ DON'T TOUCH MY INTERNET! ╒╛╘╕│╒═╛ ( ︶︿︶)_╭∩╮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191.13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7562594.A.D05.html
Nuspran:真抱歉 推你一個 04/15 19:53
qsasha: 04/15 19:54
ShallWe108:推!! 04/15 19:56
IE5:推!+1 04/15 19:59
FIRZEN45:抗議的人有多少 不是由陳林二人決定 而是由馬政府決定的! 04/15 20:00
IE5:陳林只是號召凱道 沒想到竟然50萬人 馬太令人髮指! 04/15 20:09
a3649bbs:推推推 04/15 20:11
onceuse: 04/15 21:07
debbyfen: 04/15 21:15
joey78430: 04/15 21:34
bigeye131:推!我們要真安定,當然要大家一起來抗議這個無腦政府 04/16 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