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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打開FB,結果發現這個東西 http://ptt.cc/hJ6P 我只說做的人已經犯下 刑法第三百零一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而在民法中 可依第184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 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 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第195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 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 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 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 、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被害人有回復名譽及損害賠償及請求權 還有請各位注意一下網路上的文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35.145.5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7718493.A.F0D.html ※ 編輯: fttgfd (140.135.145.53), 04/17/2014 15:09:41
IDaHoo:樹大招風啊 控告這種小嘍囉只有浪費時間 04/17 15:10
IDaHoo:如果這種東西要告的話 那馬皇出庭出不完 04/17 15:10
deepdish:連結 Not found. 04/17 15:11
whiteseyes:我倒覺得告一告比較好,殺雞儆猴,省得一直處理這種貨 04/17 15:11
mingxian:not found 04/17 15:11
whiteseyes:除了抹黑就沒別招、國民黨黨工真的很廢 04/17 15:11
fttgfd:等等 我在補圖上來 04/17 15:12
whiteseyes:連海報都做這麼隨便!沒美工嗎? 04/17 15:12
killeryuan:告一告好啊 04/17 15:13
BingBaKing:告一告吧 04/17 15:14
tiramifu:404 NOT FOUND 高調先 等圖 04/17 15:14
clover1211:只是網址錯了 http://ppt.cc/hJ6P 04/17 15:14
BOOYU:只有第一段不對...不會把島改成鳥就沒事了 04/17 15:17
fttgfd:圖 http://ppt.cc/vpok 04/17 15:20
Pegasi:感覺好像十幾年前的抹黑文宣 沒長進- - 04/17 15:23
fttgfd:由於301是告訴乃論 所以要看黑島青要不要告 04/17 15:24
fttgfd:紅的明顯 幫轉八卦 04/17 15:25
duolon:..你們根本不懂[過去幾十年來全台灣 包含PTT都在搞這個] 04/17 15:27
duolon:我隨便舉個例:[PTT上用馬英九的BBS圖畫 來諷刺馬英九] 04/17 15:28
duolon:馬英九等人也是可以告他們的[只是要不要告的問題而已] 04/17 15:29
duolon:講更難聽一點:用現實人物的畫像/漫畫 來諷刺該人物也是犯法 04/17 15:29
duolon:[就算不是諷刺 也是犯法 純粹看要不要告而已] 04/17 15:30
jyekid:喔 04/17 15:31
duolon:[剩下我屁話不說太多了....我只能說 你覺得他那種方式能夠 04/17 15:32
duolon:被告 趕快去告他們 讓台灣來個全國大顛覆 看看誰怕誰] 04/17 15:32
duolon:我醜話已經說在前頭了[請看看PTT BBS或是鄉民們自己濫用別 04/17 15:33
CTHsieh: 又有人崩潰了....XD 04/17 15:33
DRIariel:回文啦XD 04/17 15:33
FallenAngelX:真是屁話,美國獨立就不能講英文喔? 04/17 15:33
duolon:人的臉像權 來諷刺別人 你告他們一個 他們告你們十個 爽到 04/17 15:33
FallenAngelX:美國人講英文就是不愛美國喔? zzzz 04/17 15:33
sean850703:喔 是喔 04/17 15:34
duolon:誰? 根本未必 台灣人只是在互相加深分裂仇恨 給中國機會] 04/17 15:34
ieoAAAA:這邏輯很怪,敢做就不要怕人酸,說加深仇恨,只能說太嫩 04/17 15:38
ieoAAAA:要不然多龍給全民大悶鍋一個評論?! 04/17 15:39
netx3101:這文宣大概只能騙到技者們 04/17 15:41
ciaociaopinc:刑法應該不至於 僅稍逾越憲法政治性言論範疇 04/17 15:46
duolon:回IEOAAAA全民大悶鍋應該也算[但是他們不是像PTT鄉民這樣白 04/17 15:47
duolon:癡的瞎搞 他們背後絕對有律師衡量過得失 才下去玩的 就是這 04/17 15:47
duolon:樣 這是基本的 這是常識 這是國中生有點大腦都該想的到的] 04/17 15:48
j9145:多大人又把大家都知道得拿出來說,是真的可以告沒錯 04/17 15:51
minicg47482:把馬英九跟學生放同一個天平來看真的是蠢弊了 04/17 15:52
j9145:但告不告得成還要走法律程序,就說馬卡茸,馬英九可不可以告 04/17 15:52
minicg47482:我也很支持馬英九來告PTT罵他的人呀 讓全世界看看 04/17 15:52
j9145:可以,但會不會告贏? 機率很低。 04/17 15:52
minicg47482:一個一國元首的心眼可以小到跟OO一樣再度成為國際新聞 04/17 15:52
j9145:而且告了,人家只會覺得他沒政治人物的器量 04/17 15:54
j9145:同理,我是覺得黑島青應該懶得告這攤。不過我不是他們就是了 04/17 15:59
timshan:多隆你真的不懂法律阿 你知道為什麼報紙上那種諷刺漫畫 04/17 16:00
timshan:幾乎不可能有人去告嗎?不是當事人不理會所以沒事啊 04/17 16:02
laughingfish:好喜歡在推文裡看到多隆君 為反服貿生活增添樂趣 04/17 16:03
timshan:而是因為報紙那種諷刺漫畫很多都是可受公評之事啊... 04/17 16:03
timshan:拿那種諷刺漫畫來類比PTT的諷刺圖根本令人發噱 04/17 16:04
liuedd:馬英九是公眾人物,法律保障人民以善意評論,不知道黑島青 04/17 16:09
liuedd:又算哪門子公眾人物? 有人不懂法律叫真大聲 顆顆 04/17 16:09
trapart:多龍 呵呵 04/17 16:14
FreedomSD:多龍賣亂啦 看你整天崩潰我也開始替你感到難過惹 04/17 16:17
timshan:多隆多隆 既然你都抱怨台灣司法不公平了 就不要出來秀你的 04/17 16:18
timshan:法律學養了 還常識哩 04/17 16:18
timshan:幫你補充一下你的法律學養吧 你應該知道劉政鴻靈堂案無罪 04/17 16:24
timshan:吧?http://tinyurl.com/pvmxpyq 該案的新聞稿中是這樣寫 04/17 16:24
timshan:祇要其意在喚起社會大眾對此公共事務之注意,非專以貶損他 04/17 16:25
timshan:人名譽為唯一目的,應咸信行為人要無觸犯公然侮辱罪之餘地 04/17 16:25
timshan:方能避免吾人對公共事務之評述動輒得咎,因而噤若寒蟬 04/17 16:25
timshan:這世界不是都照著你的想法去運作的 你應該多學習 多見識 04/17 16:26
duolon:不用說了 要不然來開賭盤 看他這篇能不能去告 能否勝訴 04/17 16:26
timshan:我的點是什麼?你舉的例子好爛 我管他這篇能不能去告 哈哈 04/17 16:27
duolon:我ALLIN 賭他們去告後 無法勝訴 就是這麼單純 04/17 16:27
duolon:真理就是這麼簡單[不然PTT就來開個賭盤來賭 賭盤才會說真話 04/17 16:28
timshan:我看一下內容....這篇如果可以明確知道是誰發布的 04/17 16:29
asddsa:共匪舖天蓋地,不是因馬狗官這低能兒,是要利益啊 04/17 16:29
timshan:這篇是可以提告的 因為內容所述並非事實 舉例來說:不看 04/17 16:29
duolon:你們自己知道[那問題點出在那裡就好]其餘我不談有種開賭盤! 04/17 16:29
timshan:中文書也不使用中國字 不看中文電影 不唱中文歌更不吃中國 04/17 16:30
duolon:沒種/沒那個膽就請隨便 請繼續瞎扯蛋.... 04/17 16:30
timshan:菜 所述內容皆非事實 而又非關公益 而且用文字圖畫呈現 04/17 16:31
timshan:這已經有觸犯加重毀謗罪之嫌疑 誰說告不成 04/17 16:32
timshan:講不贏人就說別人瞎扯蛋 還有什麼比這更有趣的呢? 04/17 16:34
timshan:補充一點好了 我沒種好像屬於私德的部分 你要不要更正一下 04/17 16:37
jabari: 我嗆尚書都不用噓 改用==等號==跟[] 回起來跟多隆90%相似 04/17 16:38
jabari:況且真的開賭盤 一定是多大人下注一邊 開分身下重注另一邊 04/17 16:39
jabari:這種方法我看太多次了 機靈如多大人一定懂 賭盤大賺再分贓 04/17 16:40
timshan:每次都是這樣 對自己沒搞清楚的事情講一大篇 結果別人找出 04/17 16:42
Dducky:不拜媽祖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4/17 16:43
timshan:實例以後就開嗆 後來受不了就要對方跟他開賭盤XD 04/17 16:44
MrNext:那麼多律師 來來來 實習一下 告人 04/17 16:44
timshan:只能說做這圖的原作還是自己出來道歉比較快 踩線踩成這樣 04/17 16:45
AGODC:高調,告這些白木的人 04/17 16:57
forgetcry66:要查到來源不知道容不容易 但看這種內容就知道不厲害 04/17 17:03
timshan:這個就算查不到來源 光散佈就會倒大楣 04/17 17:06
billybbb:支持用法律捍衛權利 04/17 17:13
haniah:告一下 賺點學運基金 04/17 17:22
wang961726:9.2崩潰?頗呵! 04/17 18:13
zerodsw:話說每次都要嗆不拜中國的神實在很好笑,記得中共無神論嗎 04/17 18:19
ADIE2:不然多隆你就改一篇跟這個一模一樣的說你貼的 然後告你 04/17 18:21
ADIE2:看看能不能贏 開個賭盤 allin 04/17 18:21
timshan:太可惜了 多隆現在想推文也推不了 04/17 18:21
ADIE2:什麼 為啥? 他被捅了嗎 04/17 18:22
timshan:兩篇引戰文 掰XD 04/17 18:34
jabari:可惡...是誰戰他的....啊啊啊啊啊 04/17 19:09
salonliu:不敢賭就輸了 哭哭!! 04/17 19:49
wakaul:哈哈哈哈哈哈ㄏ 04/18 00:52
screwer5566:應該是誤繕310 改一下比較好 免得被○○拿來嘴 04/18 00:54
tigerxu:做這種事的人才是小孬孬 04/18 01:29
jumpingjiang:告吧! 捍衛言論自由~ 抵抗民主自由被濫用~ 04/18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