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ndicmimic (火腿哈密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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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分享] 經濟部公文
時間Fri Apr 18 18:15:46 2014
※ 引述《timshan (軒哥)》之銘言:
: http://i.imgur.com/f5LNcPE.jpg
: 委員會:建議政府應儘速提出「兩岸服貿協議受益回饋及受害補償條例」
: 經濟部:受益對象認定困難 很難算耶 不要找我麻煩
: 委員會:................
: http://imgur.com/RRTueso
: 經濟部:損害產業原即有因應時代調整轉型之需要,無法因應者即受淘汰,而非
: 依賴國家保護不具競爭力之產業或廠商。
: 委員會:................
: 我:農業雖非服務業但也受到衝擊 難道台灣農業就應該洗洗睡了嗎?
: 我:我國醫療產業目前無法提供充足的醫護人力 是否也應該淘汰?
: http://imgur.com/pwWJqCA
: 馬:Z>B Z>B Z>B Z>B Z>B ....(loop)
: 我:(/‵Д′)/~ ╧╧ 去你的馬卡茸
個人重新消化一下公文:
主旨:
有賺課稅,
受害補錢一事。
回應: 委員會的要求,已經在
營利事業所得稅制下有規範。
理由:
(一).
受益對象認定困難。
1.假設有某產業受益,
但並非該產業所有廠商都有出口或到大陸擴展市場,
要詳細劃分有無受益者。 (換句話說,就是我經濟部很懶,要多花錢)
2.就算某廠商有受益,
他賺的錢是因為貿易協定賺錢,還是他自己賺的,難以區分。
何況已有營利事業所得稅。
兩種稅摻在一起? 你自己來算!
(二).
受害產業由政府輔導轉型升級
1.
你被淘汰你家的事,不要依賴政府。
2.
產業創新條例說得很清楚
遇到天災,國際經貿趨勢或其他重大環境變遷時,
中央主管機關要提供產業調整支援,幫助產業恢復競爭力。
振興輔導,調整體質,損害救濟的三階段,
(三).
想要課稅或補助恐怕會一團亂。
1.會有廠商抱怨政府只補助別家,
會有廠商抱怨政府只克他們家的稅,難以公平。
2.營利事業所得稅早就對賺錢的行業克較重的稅,
並且透過政府的預算規劃,由產業創新條例來協助受影響的產業。
結語:
補償方案? 早有產業創新條例,沒有必要額外訂定。
部長 弓長家家示兄
個人感想:
經濟部想要用
產業創新條例來補助受害慘業,
所以呢,
你受害就先餓一餓,聽聽我們喊口號,
等我們想好了步驟,跑完了公文,立委喬好了預算,
檢查你受害文件有否齊全,再慢慢補助你。
領到補助那天,馬總統會親自頒獎: 你能餓那麼久還不死,真不簡單。
衍生問題,要
怎麼證明自己因為經貿協議受害?
如同公文中所說,
受益都難以認定了,你受害還不是一樣。
我怎麼知道你是自己擺爛受害,還是對岸太黑暗受害?
產業創新條例第六條有個很重要的前提,
就是遇到的是"
難以事先掌握的狀況",
天災,國際經貿情勢或其他重大環境變遷衝擊,都算是難以事先預料的事。
但你媽的故意簽一個很黑暗的貿易協定,是想怎樣?
最後我想問一個問題,
炒房地產有沒有"
炒業創新條例"可以補助一下沒錢買房的鄉民?
個人結語:
製造天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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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bsioute:是的 補助先是沒有法源依據 現在又是難以界定 委災 04/18 18:19
推 timshan:人工天災 04/18 18:22
推 DRIariel:原來也是個黑箱 天黑黑 04/18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