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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imshan (軒哥)》之銘言: : http://i.imgur.com/f5LNcPE.jpg : 委員會:建議政府應儘速提出「兩岸服貿協議受益回饋及受害補償條例」 : 經濟部:受益對象認定困難 很難算耶 不要找我麻煩 : 委員會:................ : http://imgur.com/RRTueso : 經濟部:損害產業原即有因應時代調整轉型之需要,無法因應者即受淘汰,而非 : 依賴國家保護不具競爭力之產業或廠商。 : 委員會:................ : 我:農業雖非服務業但也受到衝擊 難道台灣農業就應該洗洗睡了嗎? : 我:我國醫療產業目前無法提供充足的醫護人力 是否也應該淘汰? : http://imgur.com/pwWJqCA : 馬:Z>B Z>B Z>B Z>B Z>B ....(loop) : 我:(/‵Д′)/~ ╧╧ 去你的馬卡茸 個人重新消化一下公文: 主旨: 有賺課稅受害補錢一事。 回應: 委員會的要求,已經在營利事業所得稅制下有規範。 理由: (一).受益對象認定困難。 1.假設有某產業受益, 但並非該產業所有廠商都有出口或到大陸擴展市場, 要詳細劃分有無受益者。 (換句話說,就是我經濟部很懶,要多花錢) 2.就算某廠商有受益, 他賺的錢是因為貿易協定賺錢,還是他自己賺的,難以區分。 何況已有營利事業所得稅。 兩種稅摻在一起? 你自己來算! (二).受害產業由政府輔導轉型升級 1.你被淘汰你家的事,不要依賴政府。 2.產業創新條例說得很清楚 遇到天災,國際經貿趨勢或其他重大環境變遷時, 中央主管機關要提供產業調整支援,幫助產業恢復競爭力。 振興輔導,調整體質,損害救濟的三階段, (三).想要課稅或補助恐怕會一團亂。 1.會有廠商抱怨政府只補助別家, 會有廠商抱怨政府只克他們家的稅,難以公平。 2.營利事業所得稅早就對賺錢的行業克較重的稅, 並且透過政府的預算規劃,由產業創新條例來協助受影響的產業。 結語: 補償方案? 早有產業創新條例,沒有必要額外訂定。 部長 弓長家家示兄 個人感想: 經濟部想要用產業創新條例來補助受害慘業, 所以呢,你受害就先餓一餓,聽聽我們喊口號, 等我們想好了步驟,跑完了公文,立委喬好了預算檢查你受害文件有否齊全,再慢慢補助你。 領到補助那天,馬總統會親自頒獎: 你能餓那麼久還不死,真不簡單。 衍生問題,要怎麼證明自己因為經貿協議受害? 如同公文中所說,受益都難以認定了,你受害還不是一樣。 我怎麼知道你是自己擺爛受害,還是對岸太黑暗受害? 產業創新條例第六條有個很重要的前提, 就是遇到的是"難以事先掌握的狀況", 天災,國際經貿情勢或其他重大環境變遷衝擊,都算是難以事先預料的事。 但你媽的故意簽一個很黑暗的貿易協定,是想怎樣? 最後我想問一個問題, 炒房地產有沒有"炒業創新條例"可以補助一下沒錢買房的鄉民? 個人結語: 製造天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73.160.4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7816157.A.699.html
Absioute:是的 補助先是沒有法源依據 現在又是難以界定 委災 04/18 18:19
timshan:人工天災 04/18 18:22
DRIariel:原來也是個黑箱 天黑黑 04/18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