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eren:何時出書? 04/19 20:39
我不是作者啦 這是香港人寫的 忘了附上他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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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偉才,筆名李逆熵,香港著名科普作家。
曾任職中學教師、太空館助理館長、天文台高級科學主任、港大國際學位課程中心總監。
一九八五年因致力普及科學獲選為十大傑出青年。
現為香港科幻會會長、香港科學館顧問委員會委員,及網台節目「浩浩熵熵」主持人。
至今發表著作逾三十本。
※ 編輯: deepdish (220.135.88.95), 04/19/2014 21:13:39
http://goo.gl/OwqMxN
2014-4-18 9:00:00
(筆者按:這是筆者正在撰寫的書籍《資本的衝動—世界深層矛盾揭秘》的其中一章。
全書約有三十多章,之前的一章〈四個不等式〉亦曾上載於「主場新聞」)。
圈地與無產化
上文指出,十四世紀以後,歐洲的封建制度逐步崩潰,
但這種崩潰在不同的區域速度各有不同。
例如東歐的速度便較西歐的緩慢得多,不少東歐地區在經歷了一番社會動盪之後,
甚至回復到農奴制度之上。
但基於種種的歷史因素,西歐的封建制度在解體之後便再也沒有回頭。
然而即使在西歐,資本主義的崛興在各國的速度亦各有差異。
就以英國和法國比較,前者的演變便較後者迅速得多。
英國工業資本主義成功之後,歐洲各國爭相效尤,十八世紀末更及於美國,
十九世紀及於日本,而二十世紀則及於全世界。
正因如此,學者都以英國的經驗作為楷模,而有關現代資本主義起源的研究,
便自然地集中於對英國的分析。
回顧十五世紀末十六世紀初,隨著新航道的開辟,英國的對外貿易迅速發展,
其中以羊毛和毛織品的出口最為蓬勃。
由於利潤豐厚,不少地主貴族於是把農田改為養羊的牧場。
他們最初圈佔 (enclose) 公有地 (commons) ,
從而剝奪了農戶對這些公地的傳統使用權 (customary usage rights) 。
要知在傳統的農業社會裡,很多資源都是共用而沒有明確產權界定的。
例如一口水井、一處給人曬晾食物及衣物的地方、一個用作休憩和舉行市集的廣場、
或一大片讓眾人的牲口放牧的草地。
不用說,大量公地被私人圈佔,對廣大農戶的生計帶來了很大的打擊。
但這只是開始,隨著牧場需求的增加,
地主貴族與與新興的商業城市富裕階層
(「資產階級」即 bourgeoisie 這個字最先所指的,正是這些「城市居民」)
於是合謀,千方百計的把大量佃農從租借地上趕走,
並進而霸佔自耕農(公簿持有農)的土地(收買村長是最簡單的方法)。
這種行為,歷史上稱為「圈地運動 (Enclosure Movement) 」。
除了農民的土地外,圈地的對象也包括了教會的屬地。
1517 年馬丁‧路德 (Martin Luther) 在歐洲掀起了「宗教改革 (Reformation) 」,
1538 英王亨利八世與羅馬教延決裂,這都使教會在英國的勢力大減,
結果不少教會的領地被國王沒收,輾轉成為了被圈的土地,而土地的商品化遂變本加厲。
這樣的圈地當然引來農民的強烈反抗,但多次武裝起義都被殘酷地鎮壓下去。
結果是大批農民被迫離開世代居住的家園。
他們到處流浪,陷於極端悲慘的境地。
英國作家托馬斯‧摩爾 (Thomas Moore) 在他的著作《烏托邦 (Utopia, 1516) 》之中,
便強烈譴責這種「羊吃人」的現象。
而按照馬克斯的分析,這是在海外的全球瘋狂掠奪之外,
「原始資本累積」的另一個主要來源。
「圈地」既令資本家獲得了大批無比珍貴的土地,
也製造了大批只能靠出賣勞力以維生的「無產者 (proletariats) 」。
為了控制這些「無業遊民」,當時的英國政府更立法禁止流浪,
用監禁以至死刑強迫他們充當僱傭勞動者
(所謂「血腥立法」, bloody legislation );
另一方面,政府於 1601 年頒布「濟貧法 (Poor Law) 」,讓各地教區開徵濟貧稅,
並規定只有在教區住滿一定年限並曾從事勞動的失業者,才能領取救濟金。
這個政策一方面可緩和失業貧民的憤懣穩定社會秩序,
另一方面則可把他們束縛在一定的地區,
以便資本家(初期的農業資本家和後期的工業資本家)所僱用。
但這只是第一波的圈地。
十六至十七世紀期間,圈地行為被羅馬教廷公開譴責,反對圈地行為的法令也被頒布。
然而,英國資產階級於 1688 年的「光榮革命 (Glorious Revolution) 」
中取得了決定性的勝利,從此國王和貴族只擁有名義上的地位。
到了十八世紀,城市工商業的蓬勃發展令人口急增,對糧食的需求日益殷切,
資本家於是擴大投資生產。
由於農業的機械化要求更寬廣和集中的農地,新一輪的「圈地運動」由是再起。
由於這時資產階級已經掌握了政治權力,
他們於是透過國會訂立「圈地法案 (Inclosure Acts) 」,使圈地合法化,
史稱「議會圈地 (parliamentary enclosures) 」。
經過了這兩輪圈地浪潮,絕大部分世代依附土地並擁有基本生產資源的「有產者」,
變成了完全沒有生產資源的「無產階級」。
他們被迫流向城市靠出賣勞力維生,
成為了新興的「工廠制度 (factory system) 」中必不可少的「工人階級」。
英國學者湯姆遜 (E.P. Thompson) 在他的經典著作
《英國工人階級的形成 (The Making of the English Working Class, 1963) 》之中,
便對這段歷史(特別集中從1780到1832的工業革命期間)作出了深入的探究。
要留意的是,「無產化 (proletarianization) 」這個過程不單發生在農民身上,
也發生在大量的手工業者 (craftmen and artisans) 身上。
在傳統的自足經濟體系中,各種的生活必需品,
都由為數眾多的木匠、鐵匠、鞋匠、窑場、紡織場等家庭手工業或工場手工業所提供。
但隨著工業革命的興起,透過昂貴的大型機器進行大量生產的工廠制度,
不斷將中、小規模的手工業趕上絕路。
這一方面既有自然淘汰的成分,
也有人為的鯨吞蠶食趕盡殺絕的成分(兩者當然只是一個銅板的兩面)。
但無論怎樣,大量生計被毀的手工業者惟有加入到工人階級的行列。
在不少課本裡,人類從農業社會進入工業社會,
皆被描繪為一件極其自然其然的事情而被輕輕帶過,但歷史告訴我們,
這個過程其實充滿著壓迫、暴力、欺詐和鬥爭。
最能說明問題的一點,
是 1834 年通過的《濟貧法修正案 (Poor Law Amendment Act) 》。
這個修正案的重點是取消了以金錢提供的院外救濟 (outdoor relief) ,
而代之以院內救濟 (indoor relief) ;
而且有勞動能力但依賴教區救濟的窮人,
其生活不能好於那些自力更生的勞動者及其家屬的最低生活水平。
新政策的目的,是迫使窮人進入工廠自謀生計,
否則他們必須進入濟貧院幹重活賺取低工資以維生,
而教區是他們遇到的「最嚴厲的監工和最吝嗇的出納者」。
同樣能說明問題的是《穀物法 (Corn Law) 》的歷史。
十九世紀初,仍然由地主作主導的英國國會通過了《穀物法》,
以高關稅限制外國穀物入口,從而維護地主階層的利益。
但糧食價格高企卻不利於新興的工業資本家,
因為他們必須支付足以讓工人購賣糧食的工資。
為了壓低工資提高利潤,在經歷一輪激烈的議會鬥爭之後,
他們終於在 1846 年成功地把《穀物法》推翻。
正如筆者在本書的第一部分指出,大部分人即使聽過「圈地運動」,
也會以為這是歷史學家才有興趣的陳年舊事,這個看法當然大錯特錯。
事實上,自十六世紀以來,這個現象在地理上不斷擴大,至今未有停息。
馬克斯把這種無良的惡行稱為「剝奪 (expropriation) 」。
在非洲和拉丁美洲,這種「剝奪」每一天都還在進行。
在中國大陸,自從鄧小平推行改革開放以來,「新自由主義」昂然進入中國。
在官商勾結的情況下,強徵民地、強行迫遷等情況愈演愈烈,
而且血腥的程度跟英國四百年前沒有多大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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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於是我們奮力前進,卻如同逆水行舟,註定要不停地回到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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