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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kchi (飄)》之銘言: : 家裡的長輩最大的問題在於很重視「秩序」。 : 紅衫軍的時候他們也罵很兇, : 至於推文中的「泛藍藝人」把SEX掛口中之類的, : 基本上是封殺,類似節目完全不會看, : (事實上,他們不太喜歡看綜藝節目) : 偶爾看到類似的新聞他們也是會罵。 其實標準能夠齊一就要給你家的長輩一個讚了! 既然不是雙重標準的問題,那麼我們針對價值觀的差異進行討論就可以了。 為之前勸你放棄道歉, 因為還能溝通的對象是不應該被放棄的。 -- : 家裡的長輩對這件事的看法是: : 「我根本不同意什麼『違法但具有正當性』, :  政府做了什麼不該做的事就是用選票來表達意見。」 : 「你認為政府做不好就去罷免,不要在那邊『亂』。」 : 「政府是你自己選出來的,就要自己去承受。」 政府是人民選出來的,但選票不是投下去就讓政府一票玩四年! 所謂的民主除了服從多數以外,最重要的就是「持續監督」。 因此,我們憲法明定賦予人民「直接民權」來監督代議政治的「間接民權」, 也就是「罷免、創制、複決(後二者沒配合立法,略過)」。 到此為止看的出來你家的長輩都還算認同,接下來就是爭議點了--「集會遊行」。 我們為了讓不同的聲音可以被傳達,在憲法保護了人民的言論自由、集會遊行自由。 而那些「抗議」的行為,並非作亂騷動、政黨惡鬥,他們其實也是符合憲法的表現。 這中間確實有些「過當」的行為逾越了集會遊行法,儘管大方承認並與予抨擊,再表 示絕對支持警察「依法」維護社會秩序,因為這是事實。 -- 辯論集遊法、公投法的本質是否為惡法,已經是另外一回事了。 並不需要再這種時候超展開去討論他。關於這觀念的改變不能太劇烈,弄巧成拙引起 反彈就不好了。另外,在這個時機討論一個「法」的合理性,會讓他們認為你在「狡 辯」,他們會認為你不願意遵守法律,明明做錯了卻說法律錯了!法律怎麼可能會錯 ?我們應該服膺於權威與秩序!否則這世界豈有寧日? 所以大方承認「事實」掲過這個部分之後,拉回來談談何謂「就事論事」。 長輩這麼理性、公正,一定能把事情區分開來「就事論事」的,對吧? 針對某件事情他 目的的正當性 並不會因為 手段的失當性 而失去; 但是,失當的手段應該被修正,因此「違法」的人/政府應該付出代價。 這就好像: 肚子餓要吃東西(O)  偷東西來吃(X)               ↑         ↓               └────/────┘       並不會因為偷東西吃這個錯誤的行為,導致肚子餓不該吃東西。 -- 在灌輸並強調「就事論事」的重要性後,就可以回去談談「黑箱服貿」。 坑,已經挖好了。 ○  └□︵   )  √L●  ────╮  ╭──      │  │      ╰──╯            評估報告?沒有依承諾做完耶~ 啊脫內衣?是哪一條法律規定不能脫內衣?  三十秒喔?沒有被議事紀錄耶~ 非法集會?不是說好破壞秩序要付出代價?  送交院會?沒遵守朝野協商耶~ 啊不能談?不是已經說好要就事論事了嗎?  拍肩驅離?被拍到警察打人耶~                      政府破壞秩序,應否就事論事? 警告:此方案將造成對方的理性與感性產生極大矛盾,使用時請注意語氣安撫。 -- ╒══╕╒══╕ ╘╕╒╛│╒╕│ ▇▇▇▇▇▇▇▇ DON'T TOUCH MY INTERNET! ╒╛╘╕│╒═╛ ( ︶︿︶)_╭∩╮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191.13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8062541.A.6DF.html
metra:推!!!! 04/21 14:47
a1122334424:挖坑給別人跳是更高段的技巧 不過很多反應是跳針就是 04/21 14:49
ff181:當事人發現入坑後 惱羞成怒的可能性高達99.99% 04/21 14:53
herbertyang:台灣在還沒有罷免權之前不能稱作是民主國家 04/21 15:11
yyff:呵,有圖有內容,推 04/21 15:15
Zeroyeu:好讀版XDD 04/21 15:27
kidd0:有圖精彩推!很多人心中的民主就是有投票權,照這個標準中國 04/21 17:10
kidd0:跟北韓也是民主國家。 04/21 17:10
ckchi:感覺有點危險的招數,我先想想要怎麼套比較安全 04/21 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