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libudah:告死他們 04/23 22:44
推 conshelity:9.2:誰說不合法的 學生關給他死 04/23 22:45
推 Tuscany:方神說可以就是可以 GGYY 什麼 再吵找戰鬥民族修理你 04/23 22:45
推 moonlind:你就繼續用啊~判定合法非法的又不是你們~不要到時候 04/23 22:46
→ moonlind:說什麼歷史共業 04/23 22:46
推 stlinman:你說得算?! 去跟法官說吧! 04/23 22:46
推 arrakis:幹,有沒有笨到連先圓好謊再說都不會啊... 04/23 22:46
推 ykes60513:不可懷疑超越憲法的方神!!! 04/23 22:47
推 Shadow1989:憲法跟白海豚一樣會轉彎不知道嗎 04/23 22:48
推 yaya:無限期支持方仰寧獨立建國 04/23 22:48
推 BLACKCAT0703:那天釣魚線都變合法拘束 04/23 22:49
推 koeiiso:他說可以用就可以用 方是法律 04/23 22:49
推 zooxalju:就美國影集看多了啊=_= 目無法紀 04/23 22:49
推 HaHaNice:你敢質疑方神??????? 04/23 22:49
→ burtonmomo:憲法不能違背<<方仰寧第一條>> 04/23 22:50
推 elle:告他 讓全台灣知道方神有多神 04/23 22:50
推 BloomchordS:方神無恥 04/23 22:50
→ sinohara:很明顯就是方癢獰說了算 04/23 22:51
推 DarkKnight:人家都超越憲法了 那個施行細則就別拿出來了 04/23 22:51
推 yinling0105:都你說的算就是了? 04/23 22:52
→ Tyeng7582963:上次沒被弄下台看來方神感到很遺憾厚? 04/23 22:52
推 eatpeanut:仰寧大憲章已取代中華民國憲法了 04/23 22:53
推 kidgot:超越憲法的_ 04/23 22:53
推 kis28519:這些賤民怎麼可以質疑方神呢? 04/23 22:53
→ mynameisdick:台北市警局認為?哪時候警局變法院了? 04/23 22:53
→ perlone:才束帶而已 改天拿警總時期鐵絲來穿你的手掌 04/23 22:54
推 Ives20130:還在凹,你乾脆說只有你北市警局可以用啦 04/23 22:54
推 jay1943webbe:熊嗨鱗為什麼不出來批造神 真奇怪 04/23 22:54
→ perlone:方神:你要那條法? 我寫給你 04/23 22:54
推 mc12355:對國家法律的忽視 是偉大城市的象徵 04/23 22:55
推 eatpeanut:顏色對了 憲法讓你超越 白狼變白教授 04/23 22:56
噓 Levelmax99:超越憲法的方神 04/23 22:58
推 alice1226:就某人以為自己真的是神啊 04/23 22:58
→ chiyaki:超越憲法的男人! 04/23 22:58
推 kageo101:超越憲法第一條:方神說得都是對的 04/23 22:58
推 shmily0303:誇張 04/23 22:59
推 bogy1188:@@ 04/23 22:59
推 QQdragon:獨裁鷹犬 04/23 23:00
→ windangellin:\方神/\方神/\方神/\方神/\方神/\方神/\方神/\方神/ 04/23 23:01
推 coblily:媽的,噁心! 04/23 23:03
推 june0204:無限期支持 告死這些人 還真以為自己已經超越憲法阿 04/23 23:04
推 lzhhilly:無限期支持超越憲法的男人 不可質疑你的方神 04/23 23:06
推 Camderela:有案例還能凹... 這也太扯 04/23 23:06
推 erectus:要怎麼舉發讓他接受調查? 04/23 23:07
推 OHMYJEHOVAH:只要違法我開槍打死你都可以 04/23 23:07
推 hsiang1104:無限期支持 告死他們 04/23 23:07
推 Trionychidae:用槍也要合法了,超越法律,超越憲政 04/23 23:11
推 seigaku00765:他可是方神╮(╯▽╰)╭ 04/23 23:11
推 halfmonster:警察也會違法 違法一樣要付出代價! 04/23 23:12
推 coolron:2008年。法院果然是 04/23 23:12
推 OOQ:超越憲法的男人怎麼會被小小的決議書給束縛住? 04/23 23:13
推 jaguars33:台灣愧稱民主國家 只是個警察國家 04/23 23:16
推 juiceching:警察治國啦 04/23 23:17
推 allenwangs:超越憲法的男人 04/23 23:20
推 lohas723:超越憲法的男人 04/23 23:23
噓 kenro:高興得太早了吧 仔細看一下下面的議決書 04/23 23:24
→ bowin:\方神/\方神/\選市長/\選市長/\選總統/\選總統/ 04/23 23:24
推 ayuiop:推 04/23 23:2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basicnet (118.171.16.30), 04/23/2014 23:25:55
→ koxinga:我突然想買束帶束員警 04/23 23:28
→ arrakis: 女 04/23 23:30
噓 shuen1217:樓上這種推文跟新聞龍捲風有什麼差? 04/23 23:31
推 LeonardoChen:這種東西不是罪犯綁架的時候用的嗎? 04/23 23:35
推 knowing:被綁束帶受傷的去告一下啊 由法院決定的 04/23 23:37
→ knowing:有沒有罪是警局說的算的喔 04/23 23:38
噓 susanna026:警察最大吧? 法官能比方神大嗎? 04/23 23:53
推 CTHsieh: 哼, 方帝可是超越憲法的男子, 這算哪門子的打臉! 04/24 00:41
推 rickk:方神怎麼會鳥法律,看不起方神喔 04/24 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