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rinity1103:理由: 已知有違法之虞 10/20 00:56
推 lovecatpc:版主辛苦了~無論如何很難讓所有人滿意,但是謝謝版主 10/20 00:57
→ trinity1103:建議版主告知RichieChen版友刪除簽名檔之部落格連結 10/20 00:57
→ borriss:非合法地下吸金的也麻煩有更公開的宣示..畢竟騙子很多.... 10/20 00:59
→ ryanchao:支持版主秉公處理..有些事還是得先做...但是可以慢慢修正 10/20 01:21
→ ryanchao:不做只會讓大家失望... 10/20 01:22
→ ryanchao:執法尺度可以討論和修正...但是不能不做... 10/20 01:22
推 JasperAmos:推! 10/20 01:29
推 BobSura:這個板等級就到這樣而已 呵呵 10/20 09:44
→ BobSura:小心喔 板主不處理就是幫助犯 之後如果誰被詐騙的話 10/20 09:44
推 BobSura:一起收到傳票被傳喚 不要說沒有提醒你喔 10/20 09:47
推 wildwoof:建議在版規加一條 禁止招生,宣傳,廣告等相關營利行為 10/20 13:35
→ Robbit1024:不處理就是幫助犯..???沒聽過這種法律邏輯.. 10/20 13:41
→ Robbit1024:那個BLOG網站老闆直接要被抓去關我想.. 10/20 13:42
推 funddj:大師(濕)之詞不知何來造神,那些人的語氣明為譏神,說不友 10/20 14:41
→ funddj:善還比較適當,另外本板的素質到哪裡從熱心分享者漸遠離 10/20 14:42
→ funddj:可略見一二,s大不就因此消失了嗎? 10/20 14:43
推 elvies:樓上的快去回答我上面的問題~謝謝.. 10/20 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