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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文連結:http://udn.com/NEWS/FINANCE/FIN2/4346631.shtml 2.內容: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08.05.19 04:19 am 原訂明(98)年納入最低稅負開徵的海外所得,擬延後一年再課稅。準財政部長李述德昨 (18)日指出,最低稅負制的存在有其時空背景,但未來稅制改革「不能不做整體考量」 ,100萬元以上的海外所得,不急於明年開徵。 對海外所得課徵最低稅負所得稅,財政部已做好延長一年的準備。高層官員說,配合新政 府上任與賦稅改革委員會的成立,重大稅改至少需要半年到一年的準備期,包括所得稅、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遺產及贈與稅、能源稅,以及重新檢討最低稅負制,四大稅改預定最 佳實施時機應是民國99年。 94年最低稅負制三讀通過後,金融業相當憂心高資產客戶的資金將大量外移,尤其是到新 加坡、香港等稅率低的地區,最近還有外銀主管指出,若最低稅負制明年上路,境外基金 投資人擔心被課稅,恐會爆發上兆元的贖回潮。 匯豐證券台灣區研究部主管王萬里強調,海外所得的課稅施行上本來就有很多盲點,延後 一年只是將問題往後推遲。他說,持我國護照在國際上已處處碰壁,如果還要將海外所得 一併課稅,只會逼使更多人乾脆放棄台灣護照,加速資金外移,「這與新政府取消40%投 資中國上限、鼓勵資金回流的立意,其實嚴重悖離。」 李述德表示,稅制改革必須整體來看,將在維持租稅公平、社會正義與促進經濟發展的三 大原則下,推動並執行馬蕭的租稅金融政見。 李述德認為,租稅政策是要追求永續,當完成階段性的改善任務後,應隨時空環境,以新 思維重新檢視。外界有關最低稅負制的種種意見,財政部會參考。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即最低稅負制)有關海外所得,立法通過的條文原訂要在明年日出, 對擁有海外所得逾100萬元的個人,合計國內所得逾600萬元時,即加徵20%的最低稅負所 得稅。李述德說,租稅政策要追求「利大於弊」的結果,最低稅負對海外所得課稅,可再 討論,不必急於98年課稅。李述德不反對援用緩衝期條款,依法延後一年再課徵。 財政部高層官員說,促產條例預定98年底施行屆滿,所得稅與遺贈稅都是具連動性質的配 套改革稅目,財政部傾向新政府上任後所推動的稅制改革,施行時機應尋求一致。官員說 ,最好的時機,應是民國99年。 李述德也認為,台灣現有17種稅目,雖然各稅不同,但政府必須要有系統性思維,零星、 枝節性的改革,容易見樹不見林。李述德說,稅改須結合經濟發展或政府政策做統一考量 ,改革對國家整體性的影響「必須是正面的」。 - 超級大戶可以看一看 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7.185.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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