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ptember02 (九月二號)
看板Fund
標題Re: [問題] AIIT
時間Sun Jun 7 14:20:35 2009
如果你男友願意和他朋友翻臉,錢就要的回來
方法是去告他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 16 條
任何人非經主管機關核准或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不得在中華民國境內
從事或代理募集、銷售、投資顧問境外基金。
境外基金之私募,應符合第十一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並不得為一般性
廣告或公開勸誘之行為。不符合規定者,視為募集境外基金;境外基金之
投資顧問為一般性廣告或公開勸誘之行為者,亦同。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商、境外基金發行者與其指
定之機構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得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第一項所
定業務;其資格條件、申請或申報程序、從事業務之項目及其他應遵行事
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在中華民國境內得從事或代理募集、銷售、投資顧問境外基金之種類、投
資或交易範圍與其限制、申請或申報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
管機關定之。
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或代理募集、銷售第一項境外基金,涉及資金之匯出
、匯入者,應經中央銀行同意。
第 107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千
萬元以下罰金:
一、未經主管機關許可,經營證券投資信託業務、證券投資顧問業務、全
權委託投資業務或其他應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業務。
二、違反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或代理募集、銷售境
外基金。
記住,不是告公司,因為他們公司在國內是沒有什麼資產的,你們付出的每一
塊錢早就到了海外帳戶了,要告銷售業務員,也就是他朋友
因為法條上並沒有區分是基金公司和業務員,也就是任何法人或自然人違反
了第十六條,法律上的責任都一樣
就請你男友,寄張存證信給他朋友,告訴他已違反了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你男友依同法第八條,請他朋友負起損賠償之責,你朋友不想去坐牢,必定託
辭說並未銷售海外基金給你男友,只是單純的借貸行為,借貸就借貸,那就請
他朋友以法定利率5%還錢吧,至於信中的細節,找個律師,問一下,如果律師
沒有幫你寫信,問問通常不收錢的
第 8 條
經營證券投資信託業務、證券投資顧問業務、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基金保
管業務、全權委託保管業務或其他本法所定業務者,不得有下列情事:
一、虛偽行為。
二、詐欺行為。
三、其他足致他人誤信之行為。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基金保管機構及全權委託保管機
構申報或公告之財務報告及其他相關業務文件,其內容不得有虛偽或隱匿
之情事。
違反前二項規定者,就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人或契約之相對人因而所受
之損害,應負賠償之責。
15年,25年,不能贖回,否則要扣多少多少錢,真是笑死人了,我們只依照中華
民國的法律來走,為何要依照他們的遊戲規則,綁15,25年,只是他們為了延
遲這整個吸金行為的爆發時間,等到整個吸金案爆開來,你再採用以上步驟
也要不到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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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會愛上讓她哭的男人,卻嫁給讓她笑的男人
男人會愛上讓他笑的女人,卻娶了讓他哭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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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6.207
→ potatotwists:有時候我很懷疑,到底有多少人了解裡面的遊戲規則 06/07 19:00
→ borriss:不知者還是有罪啊 @@ 06/07 19:11
推 potatotwists:我指的是不論投資者和業務 06/07 20:24
→ junkcat:感謝~~~~^^ 06/07 22:03
→ dsaco:如果你真的去過他們公司的話,上束法律沒有一條能約束他 09/01 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