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faarr:「該先贖回來才續扣」的根據為何啊? 03/13 16:15
我觀念是 3-5年如果超過20+ 就先贖回來 再分12或24期加重扣款
畢竟每個幾年會有個高點 20啪了 也經過四年之久
這是我參考的依據
只是不清楚這觀念哪邊修正或怎修正比較好
※ 編輯: sakula0616 來自: 59.104.223.219 (03/13 16:21)
→ ffaarr:我想問的是這觀念的根據為何,有高點不代表你20%賣就會賣在 03/13 16:32
→ ffaarr:高點啊。 03/13 16:32
推 mogmog:沒贖回獲利不過是紙上富貴,貝萊德世礦不就回檔了 03/13 16:36
→ ffaarr:如果能某程度預料會不會回檔當然就根據預測來賣就好了 03/13 16:39
→ ffaarr:就不用設20%這樣的停利了啊。 03/13 16:40
→ ffaarr:如果完全不知道會續漲還是會回檔,那回(還同時再買?)有 03/13 16:41
→ ffaarr:什麼根據呢? 03/13 16:42
→ ffaarr:一旦這筆錢是還要再投入同一隻基金就算停利也一樣紙上富貴 03/13 16:42
→ ffaarr:在同一個賭場裡,只要不走出賭場,在賭桌A落袋為安再去B桌 03/13 16:44
→ ffaarr:賭,並不會讓這筆錢變成真正落袋為安吧。 03/13 16:45
推 beckgoahead:妳的投資風險似乎設的太高了,用賭桌來比喻不太適合 03/13 16:56
→ ffaarr:賭桌當然不等同基金,但停利卻再投入的本質是一樣,這個比 03/13 18:34
→ ffaarr:喻不是要說基金風險跟賭桌一樣,而是停利再投入並不能讓錢 03/13 18:34
→ ffaarr:真正落袋為安,除非把贖回的錢實際拿去定存或花用。 03/13 18:35
推 beckgoahead:我明白妳的用意,不過你的例子用的實在不太好 03/13 18:46
→ ffaarr:因為這樣的例子更容易了解問題所在,所以我才這樣使用。也 03/13 18:49
→ ffaarr:謝謝你指出二者風險的差異。 03/13 18:49
推 edcba:f大意思應該是既然贖回(也就是要賣),卻又再續扣(買), 03/13 22:04
→ edcba:很難想像這樣的作法有何根據,更何況買賣都可能有費用的支出 03/13 22:05
推 isaacwu974:我想起一個同事,跟你做了一樣的事情,他買了140幾塊的 03/14 09:07
→ isaacwu974:威盛,跌到45塊時賣出,然後再用45塊買進,聲稱這是將 03/14 09:09
→ isaacwu974:過去賠的錢「停損」並且重新開始。 03/14 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