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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文連結: http://news.cnyes.com/Content/20110912/kdz6eznasw9di.shtml 2.內容: 金管會研擬「金融消費者保護草案」,規定未來投資人購買「投資類金融商品」時, 得先被「身家調查」才能購買。 這項草案如果推行順利,明年將可以實施。根據金管會已完成的金融消費者保護草案 ,從明年(101年)開始,金融業要銷售投資類型的金融商品之前,必須先進行商品及客戶 分類,由專人或專案小組,確認客戶的資金來源、財務背景、投資經驗,與金融專業常識 ,如果客戶拒絕提供相關資訊,或堅持購買風險超過自己所能承受的商品時,金融業者可 以拒絕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 目前相關草案已經交給各金融機構研究,預計收到意見回覆後,會再進行公聽會確認 。不過金管會指出,國內金融機構、政府投資機構、總資產超過新台幣五千萬元的法人, 以及總資產超過三千萬元或單筆投資超過三百萬元的自然人,都屬於專業投資者,因此不 在金融消保法的保障範圍內。 -- 十大謊言 1.同學:我沒唸啊,不知道為何考這麼高。 2.來賓:大家好,我只簡單講兩句。 3.老闆:我不會忘記你的貢獻。 4.職員:明天我就不幹了。 5.商人:虧本大拍賣,只到今天。 6.明星:我們只是朋友。 7.政客:我決定退出政壇! 8.女孩:這是我的第一次。 9.父母:我幫你把紅包存起來了。 10.歐巴桑:帥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77.108
icelaw:原來單筆投資>300萬 就較專業 那股票中實戶 張飛表示 09/12 16:22
cfceo:那最好,緊張的是銀行。哈 09/12 19:55
e19:那很多筆加起來總額大於300萬者 不再此列囉? 09/12 21:06
david18:為什麼緊張的是銀行?? 是因為不能再隨便賣給散戶嗎?? 09/13 02:10
wyytw:資金不夠多的沒有辦法參加慈善撲克大會 09/13 14:00
nbcb:誰想出這法案的.....不從理專等等銷售員的專業程度改起..居然 09/13 14:27
nbcb:去要求投資者....0rz...完全是個不合理又充滿漏洞的規定阿 09/13 14:28
MRHF:簽名檔好好笑喔~~~ 09/13 17:59
hijacker000:我比較好奇的是金融商品的分級 09/14 01:39
hijacker000:雷曼公司債當初也是相當安全的商品 結果勒~~ 09/14 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