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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zer86 (拜托唷)》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MLB-TW 看板] : 作者: LedZeppelin (Ten Years Gone) 看板: MLB-TW : 標題: 葉丁仁 : 時間: Sun Feb 4 09:37:22 2007 : http://www.baseballamerica.com/today/minors/news/263278.html : Boston Red Sox : Released LHP Ting-Jen Yeh 一年前已經搓好圓仔了 兄弟仍擁有優先議約權 合情合理但是不合法.... 而且現在已經超過新人選秀的時間 不進兄弟,葉也只能明年再加入選秀 除非葉真的很排斥進兄弟 否則 "人治默契"反而變成對葉是一種益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85.139
sjlee1127:其實不是很了解紅襪的動作 若要火掉葉 怎麼會還考慮這麼 02/04 18:33
sjlee1127:久 還需要跟兄弟協商 是不是葉的合約中有類似保障條款 02/04 18:34
sjlee1127:所以紅襪必須要如此謹慎 02/04 18:35
sjlee1127:總之多了個左投 能不能用可能要到正式比賽上場才能揭曉 02/04 18:35
sjlee1127:現在所有球員狀況都要等到上場後才會揭曉 應該說是球迷ꐠ 02/04 18:36
sjlee1127:太保守太專業 還是球團資訊太不發達 02/04 18:37
piggylamb:沒不合法吧,特案例:余莊田蘇葉,就算是惡法,只有這個法在 02/05 01:56
piggylamb:那還是算合法. 02/05 01:57
sjlee1127:我是指紅襪跟葉的關係 要火掉應該在去年底葉隨隊時就該 02/05 09:52
sjlee1127:決定 怎麼會拖到現在才發布被火掉的消息 02/05 09:52
sjlee1127:至於聯盟 葉跟兄弟的關係 依我前述邏輯沒談跟拒絕是不一 02/05 10:09
sjlee1127:樣 三個月期限連發動都沒發動 我反而認為跟余蘇等例子不 02/05 10:10
sjlee1127:同 02/05 10:11
sjlee1127:沒辦法兄弟是原罪 另一案郭建宏只拿一萬二這種薪水 縱使 02/05 10:11
sjlee1127:在二軍也不合理 同樣例子發生狗蛋就變成全民公敵 就沒見 02/05 10:12
sjlee1127:什麼人替第一輪的郭建宏喊冤 相同是業餘資歷零簽約金... 02/05 10:13
enjoysport:該怎麼說呢 一萬二是要怎麼生活= = 02/05 22:16
enjoysport:三萬 雖然被罵 但一個月可以過得去 對於新人來講 02/05 22:16
enjoysport:兄弟好像本來第三輪要選他就是 02/05 22:18
sjlee1127:應該是抱持有也好沒也好的心態吧 缺投手的隊伍怎麼可能ꤠ 02/06 10:36
sjlee1127:放到讓兄弟第三輪才去選 02/06 10:37
enjoysport:怎麼說 也是看資歷吧 畢竟那時候有國手級野手 02/06 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