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rowingup:兩家設計師,其中一家涉及故宮博物院弊案 05/25 09:31
※ 引述《autoexecbat (\囧/ (救命啊!))》之銘言:
: 棒球是需要場地的運動,
當我們試圖去推動棒球運動時,我們可能忽略棒球運動其實是要
和其他活動競爭一般民眾的休閒時間與消費能力的。
另外棒球場的建立也是需要成本。棒球場常見於河川地和學校、
公園預定地就是因為土地成本取得便宜。
如果說把棒球場改建為商業大樓更可以為地方帶來發展,那為何
我們要阻止這樣的改變?只因為我們喜歡棒球?類似的例子可以
參考天母棒球場落成後附近居民的反應。這裡提到天母不是特地
提出來分化,而是想說明,棒球場的整建可能牽涉到地方發展,
因此以當地發展為思考出發點或許是比較好的方式。以天母棒球
為例或許是一個比較誇張的例子,但即使是一般簡易型棒球場一
樣有土地使用利益的問題,以天母球場為例,只是因為這個例子
大家都耳熟能詳。
兄弟球團比較有能力去作的是利用其品牌效力去推廣棒球運動的
發展,但是實際花錢的部份,比如整建簡易棒球場與舉辦比賽,
就必須轉嫁到地方政府或是地方熱心人士、團體,不然依照兄弟
球團財力規模,想從頭到尾一手包辦,在還沒看到成果之前,就
會宣佈球團轉手了。
球團應該把自己當作觸媒,去觸發、累積社會大眾對於棒球運動
的喜愛程度,如果程度夠大,民眾自然就會主動要求地方政府設
法增建棒球運動設施。這個過程老實說很慢,但至少適合資本不
足的兄弟球團。
至於球場設計風格我就不提了,就我知道台灣就兩個本土建築師
事務所有設計棒球的經驗,唯有兩家投入設計,也是因為台灣棒
球場市場就這麼大,養不活那麼多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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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kala 來自: 140.127.200.60 (05/25 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