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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站崗板的姊妹好 因我弟弟是志願役在金門 我知道申請眷探需要事先給機票及住宿證明 但是我弟1/21返台 2/4回金門 然後2/5.6.7就是三天懇親假= = 我是打電話至立榮航空訂機票的 是臨櫃取票 那這樣我還需要先傳機票及住宿證明至我弟的單位嗎? 還是當天到金門領人時再給長官看就好? 我爬文看了很多 但都沒有和我弟情況類似的 所以煩請眷探經驗豐富的姊妹們 幫我這煩惱的姊姊解答一下 感謝再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195.160
fisheggnick:眷探好像要先辦 所以應該是要先傳噢 01/18 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