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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 that the question? [金曲獎隔天] 今天逛了很多有的沒的版,包括吐槽版、tv版、MayDay版等等, 其實光「是不是對嘴」就吵很久,除了麻糬弟肯定沒對嘴之外, 其他都頗有爭議:p 據我所知如果是對嘴的,應該是錄下彩排時的版本。 不到一年以前,我因為看了一場對嘴秀而很不爽,掉頭就走(雖 然是不用錢的演出),不過現在卻覺得對嘴沒什麼大不了...甚至 讀Liveness的時候還覺得,作者在說什麼鵰啊(他說現代觀眾對 對嘴已經不在意了),我絕對不能接受對嘴這種事,結果現在我 卻無所謂,固然也因為我本來就想他們會對嘴。不過如果今天我 仰慕的樂團也搞假的我還是會對他們降低評價吧。 Liveness裡說(這一部份是紀杯當初發的那一章),在records出 出現以前沒有所謂的Live,Live(現場,實況)這個字出現在字 典裡是二十世紀的事了,現在我們所接收到的「第一手」音樂( 指第一次聽到這個旋律、這首歌)都是錄製的,而「現場演出」 如演唱會,所追求的就是:跟錄音版的一模一樣。我對他的說法 不完全贊成,因為太過以偏蓋全,許多團的演出跟錄音室版的是 不同的,Muse的主唱Matt Bellamy就曾經說過,他們的現場跟錄 音室版本常常不同的原因,在於他們錄製的時候未必找到最恰當 的編曲,所以會在演唱會唱改良版。Placebo也常常把自己的歌亂 改一通,常常也很好聽。大部分的團在演唱會不會把舞台弄得太 花俏,這也是Liveness一書中我覺得不能苟同的地方,作者說為 了達到跟MV一樣的畫面,演唱會常常布置得跟MV有異曲同工之妙, 他舉的例子是Modonna,我想到的則是N'Sync,不過無論如何,作 者原本是專門在講Rock Music,但是舉的卻是Pop Music的例子, 感覺比較沒有說服力(我的意思不是說Rock比Pop好)。我相信還 是會有Rock的例子的,但是他沒舉(難道是我漏讀了?),我也 想不出來。 我在「竊喜」那一篇提到the Monkees,在這邊就一併講了吧,the Monkees出道時也是以Band做號召,曲風是pop-rock路線,但是他 們不是自己創作,甚至錄音裡的樂器不是他們自己演奏的,也不是 自己的創作,此外,他們沒有開過演唱會,他們的音樂就只是為了 要播出而已。 沒有現場演出過就出專輯的團:拾參。當初也是被一些台灣樂團迷 罵得要死,不過那就是另一個故事了... -- 媽呀,這集CSI的屍體好噁! -- ┌────────────────────────────────╮ 我向來很害羞,我以前是個安靜的孩子,我直到去年才開口說話。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70.206.23 ※ 編輯: Escude 來自: 61.70.206.23 (08/03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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