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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個問題 老師說剩二個作業 一個是案例比較 1.案例中所提供者為事實說明及雙方認知,撰寫案例分析時可在不違背所提供之事實及認 知下自行採用更妥適之法條、技術說明或理由。 2.如認為案例所提供之事實或證據不足,可與"相對人"討論並經對方同意後酌予增加。 那另一個作業是什麼?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_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34.51
bking:另一個作業是不是自己找一個案例 然後去評論? 06/25 00:12
ajh:我也不知道另一個作業是什麼耶...奇怪上課怎嚜沒聽老師提過 06/25 00:13
aoc1210:我已經寫信去問老師了,等收到信在跟大家說^^ 06/25 00:30
bking:AOC~~@@" ......你在玩AOC嗎... 06/25 01:04
jed1022:AOC是紅褲子的LUCKY BOY 切入挑籃太神了 06/25 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