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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灣大學范純一教授環境工程紀念獎學金設置辦法 68 12 一二九二次行政會議通過 76 11第八次基金管理委員會議修正 80 12 第十一次基金管理委員會修正 82 11 第十三次基金管理委員會修正 一、宗旨:范純一教授生前親友為紀念范教授對台灣自來水工程建設及環境工程人才培育 之項獻,特在國立台灣大學設范純一教授環境工程紀念獎學金,以獎掖研習環境工程 之優秀青年學子。 二、名額及金額:視每年孳利多寡由本基金管理委員會決定。 三、申請資格:環境工程研究所研究生。 四、經費:獎學金係利用范純一教授獎學紀念基金存款之孳息,由國立台灣大學發放受獎 學生,剩餘之利息則併入累積利息中。 五、義務:受獎學生須接受環境工程研究所教授之指導,從事或協助研究工作。 六、審核:本獎學金設基金管理委員負責審核,並應於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後二個月內集 會,甄選受獎學生,向學校推薦。 基金管理委員會由委員七至九人組成,其中工學院院長為堂然主任委員,環境工程學 研究所所長、土木工程學系主任為當然委員,其餘委員由主任委員遴聘環境工程學術 界,工程界或社會人士擔任之。 七、本獎學金之保管委請國立台灣大學全權管理。 八、本辦法經向國立台灣大學報備後施行,修正亦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6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