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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拉普拉斯憲章設定上最大的洞 在於當初的新人類條款根本沒理由要在密室作業 為何? 因為條約生效的要件 除了少數事先有法律授權的情況外 通常的做法 是必須經過各簽字國內國國會的同意方生效力 而僅有各國大使的簽字是不夠的(簽約不代表立即拘束簽字國內國法) 也就是說 若是國會反對那簽了也是白搭 因此如果首相是真心期望新人類未來能參政 那他根本應該讓這個議題公開,以讓世人討論 並想辦法影響輿論,使能最終得到各國國會認可 躲起來擬約不但沒有意義(因為到時候還是會亮在國會面前) 反而可能造成民眾對其不光明正大的行徑產生不信任 結論:我猜作者不懂國際公法 -- 例え星の列びが 変わるほど、時を隔てても  必ず、君に逢いに行くよ......                 ~久遠の絆よ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119.28
owenkuo:所以不用怕UC和後面接不起來,因為聯邦其實沒在怕的 01/09 19:48
owenkuo:會怕的人大概都沒修過國際公法或只是找機會開戰賺錢吧XD 01/09 19:48
DeDanann:這是我看過最扎實的反對立證 01/09 20:04
t72312:作者有提到這試密室簽約 各國國會沒簽? 01/09 20:12
t72312:那時候已經是地球聯邦政府了 還有國際? 01/09 20:18
taiken1116:原PO深得我心 推推~ 01/09 22:44
FallenAngelX:那時大家都對未來一片光明啊 憲章也是大家同意的吧 01/10 02:08
FallenAngelX:只是憲章還沒公開就遇到恐怖攻擊事件 01/10 02:08
FallenAngelX:會想要把這種給宇宙居民好處的條文河蟹掉也很合理 01/10 02:09
FallenAngelX:聯邦政府都有這種派系鬥爭 更不用說各個聯邦內的政體 01/10 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