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是該名地球村小姐不懂法規。服務態度也不好。
原PO今年 9月底去地球村買三年的課程,
換句話說你已上了三個月課程,不管你有沒有去上課。
以臺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來說,第九條第二項說明
補習班招收學生違反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收費超過一學期(六個月)者,
該學期部分適用前項規定退費,其餘所收費用應全額退還。
在這裡用白話方式來說是指地球村超收兩年半課程的費用,
這兩年半的錢(五個學期)都必須全額退還。
至於原PO已上的三個月課程,等於本學期已經上了一半,
依第九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學生於實際開課期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
補習班所收取之當期費用得全數不予退還。
但這裡麻煩的是說到底一學期是多少錢?
若以原PO所報3年的課程42700除以6學期的話=7116.66666……,算7117,
那地球村至少要退你35583,但是地球村會在這裡抗辯他一學期課程不只賣7117元,
是因為包裹銷售才會賣那麼便宜,就會主張他一學期是賣19800元(此數值為假設),
那你至少能拿回22900元。
此時你應該向主管機關(各縣市教育局或消保官)要求介入問地球村
說一學期到底是多少錢?一學期費用越少,你越能拿回更多錢。
如果算算其實還是合法轉讓或自己認真去比較划算,原PO可再考慮一下,
我原本也有續報,但後來因為升學因素和其課程無法再更進一步提升我的語文能力,
而要求退費過。
我不否認上面文章所說地球村提供學習語言不錯的環境,但是能獲得多少是因人而異。
只是建議有心學就要好好去,多和老師請教,地球村才真的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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