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retchen:謝謝你! 10/17 20:14
※ 引述《gretchen (學海無涯)》之銘言:
: 約莫9月第三個禮拜開卡,上了兩天,
: 因為要出國了(臨時),加上教法覺得不適合,
: 所以要申請退費,
: 當時櫃台秘書說只能退70%是規定,
: 但我覺得才上兩堂課就要付掉八千元,心裡很糾結,
: 秘書建議我先用請假方式,請兩個月,這兩個月間找找看有沒有轉讓的對象。
: 所以我就照著秘書的建議先請假。
: 想要請問幾個問題(已爬過文,各家說法不同)
: 1.才上兩堂課,連卡都還是臨時卡,真的只能退70%?
: 2.退50%跟退70%的差異性?
: 3.如果只能退70%,有考慮上完快滿3個月再退(一半),不知道大家意見如何?
: PS.我是一年約,28800,採用分期付款,第一次繳納為10月25日。
: 謝謝大家!
台北市政府教育局 - 補習班退費規定
http://www.taipei.gov.tw/lp.asp?ctNode=43771&CtUnit=10403&BaseDSD=69&mp=104001
看一下第三和第四點
一整年的補習班應該分成上下兩期收費 退費也是分開的
我"猜"應該可以去上期的1/3退上期的一半費用 + 下期的全部費用
=> 再去上一個多月,退75%。
其實你可以多去幾個班看看,每個地區的人口都不太一樣
台大店是大學生跟家庭主婦、忠孝敦化店是上班族和要去夜店的人
同個老師氣氛都會很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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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我不是學法律的,上面資訊不保證正確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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