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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Dark (溺於黑暗)》之銘言: : ※ 引述《jeje27272003 ( . )( . )》之銘言: : : 如果在手機上開發遊戲,不知道安卓跟APPLE是否能保障遊戲玩法的智慧財產權呢? : : 有什麼措施可以採取嗎?感謝。 : # 想法是沒辦法指證的,有人做了寶石方塊,難不成從此以後其他人都不能做寶石方塊了. : 最顯而易見令人困惑的例子就是 三國殺 與 Bang! 這算抄嗎? 小弟嘗試闡述一下我的見解: 學習 跟 抄襲 其實中間的線條有點模糊 舉例 BANG! 跟 三國殺 為什麼讓人感覺是抄襲? 因為設計的其中一個特色:猜測角色身份 以及身份定義為主公 忠臣 反賊 內奸的設計 跟BANG!的太過相近了 但是為什麼又說不大是抄襲?因為不同的地方累積夠多 像是人物牌的規則變化 一些道具的加入 其實已經讓這款遊戲的複雜度提昇不少 跟BANG! 已經有點距離了 是不是抄襲?見仁見智 我也不敢說訴諸法律會不會成功 但是以我玩過兩者的感覺 我會說即使我已經有BANG! 我也願意再買三國殺 因為玩起來有足夠的差異性 ================ 再提一個模仿/學習的例子 現在LOL出來以後 還是有人玩DotA 兩個應該沒有抄襲問題(聽說LOL是DotA團隊開發) 但是兩個是同一款遊戲嗎? 其實他的英雄 道具變化 我認為已經讓LOL跟DotA有足夠距離了 應該能算是不同玩法的遊戲了吧 ======== 不過話又說回來 跟推文意見一樣 其實說了半天 先作再說吧 畢竟如果賣雞排 連一塊雞排都還沒炸出來 就擔心太好吃 好吃到食譜會被偷 說不定是有點太早了 至於你說 只拼皮能不能贏?我認為很難說 還要看你所謂的換皮定義 舉例 憤怒鳥想要單靠換外觀就把元祖打敗 應該是蠻困難的 但是一些數據的改變 組合 可以讓TD這種遊戲概念(建造固定建築打敗一路敵人) 有著千變萬化的改變跟不同遊戲 而且我不大認為你能說誰抄襲誰 以上 一點意見 -- 文章代碼(AID): #1H26AYLS (W-Philosophy)
playskin:同俗詮釋下的量子力學的"隨機",在純數學也尚未被認可。 01/30 06:42
這句話到底是什麼意思呢? playskin大大 請好好解釋好嗎 拜託(′‧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5.236.121
gino0717:抄襲沒甚麼,看你敢不敢 02/14 21:46
hoyunxian:其實應該是原創程度的問題吧? 02/14 23:44
其實釐清原創程度之前 還要想一件事情: 為什麼在意原創? 以我的角度 我不想抄襲 一來我認為招致不必要的比較 二來我認為我想的改變更加好玩 不需要抄襲 但是我會想學習其他遊戲而加以創造 釐清自己的想法之後 才知道自己需要什麼意見
a12073311:憤怒鳥其實就是換皮換得好的遊戲啊... 02/15 00:33
a12073311:在憤怒鳥出來幾年前 PC上就有類似的小遊戲了 02/15 00:33
a12073311:從投石器打士兵之類的遊戲其實PC上不少 02/15 00:34
個人意見 a板友說的沒錯 但是忽略了憤怒鳥的一大重點 他是當時手機上面少數幾款新出的遊戲 如果他出在PC上面 我相信不會這麼轟動 這是先行者優勢的問題 第一個跟第一百個用花來形容女孩子的差異是很大的XD
Hevak:推這篇,尤其是最後一段 02/15 07:21
※ 編輯: flamerecca 來自: 36.229.163.82 (02/15 21:39)
a12073311:憤怒鳥的確吃香在他在手機方面是先行者 02/16 01:06
a12073311:在我玩過憤怒鳥後 我覺得他會紅反而跟他有搶先機有關 02/16 01:07
a12073311:畢竟單論遊戲性的話 其實跟PC類似的遊戲沒差多少... 02/16 01:07
a12073311:如果他當初出在電腦上 頂多會被當成造型可愛的投石機看. 02/16 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