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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mosYang (Zzz...)》之銘言: ※ 編輯: AmosYang 來自: 98.26.14.35 (11/25 01:36)
FSVDFS:如果不用公開原始碼的話,我願意參賽XD 11/25 02:14
>>感謝支持 :) >>能不能談談為什麼你不願意釋出源始碼? :) ※ 編輯: AmosYang 來自: 98.26.14.35 (11/25 02:46)
FSVDFS:我老爸不是李嘉誠 11/25 03:56
FSVDFS:^<<<因為 11/25 03:56
>>呃…坦白說我聽不太懂, 是指釋出源始碼會造成你財務上的損失? >>首先,先確認當我們談到“釋出作品及源碼於 public domain”時, >>我們講的是同一件事 抱歉昨晚不該那麼晚回文,精神狀況不濟的情況下很容易誤會~ 不過我仍然保持原有立場,不必公開原始碼我才有興趣~ (說真的,現在的不穩定狀況多數等第二屆比較安定XD) 理由很簡單! 參賽者將喪失對作品的掌握權力! (只空留一個原作者身分...名留青史?這不是新人王戰嗎?哪來青史可言?) 對!即使這些程式碼在高手眼中是垃圾~ 但是對程式功力較弱,美術或企劃能力較強的,這就是黃金~ 說黑一點,這對只有複製貼上的公司根本就超爽的,連請人逆工程的錢都省了耶XD 電玩程式又要失業了? 或許有些人有高尚的人格願意分享程式技術,但是沒有人會把高尚人格寫進規則 裡面並強迫大家都有高尚人格。讓想分享的人分享就好吧? 我建議乾脆從募款中留一份,給分享原始碼的人分算了...有人要分享的話... 畢竟這不是電玩教學書上的原型,而是已經完成,調整過參數的版本 (原型不會得獎....吧?)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228.32
FSVDFS:很久沒發言,連怎樣排版都忘了XD 11/25 17:50
※ 編輯: FSVDFS 來自: 220.136.228.32 (11/25 17:52)
BeStronger:看不出來哪些是你寫的 11/25 17:52
FSVDFS:調整過,如果不小心刪到推文就不好意思了 11/25 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