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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ubric (其實我正在找第幾篇)》之銘言: : ===========心得分享開始 : 1. 命名變數時,名稱盡量寫得愈清楚愈好 : (不一定是愈長,但能在何時何地,甚至是幾天後看見這個變數, : 都能讓自己立即看懂最重要) : 2. 命名變數時,可註解: : a. 該變數的用途、名稱 : b. 該變數的值是如何被決定、在哪個method裡被決定的 : 甚至有些可附上決定該變數的值的式子,例如: : c. 該變數取得後將被用在哪個method、或是用在哪個位置 : 3. 每當進入一個method時,可以考慮print出"已經進入XX method或thread裡" : 如此一來就可以在程式出問題時,觀察到究竟是進入哪個method、判斷式 : 或迴圈中時出問題。 : (老實說這一點是因為我不會用eclipse附的debug功能 : 4. 遇到多於一個bug時,先處理看起來比較簡單的bug, : 有時複雜的bug反而因此隨著消失。 : 5. 有時儘管是很小的修改,但也要認真跑跑看程式;否則修改的地方累積愈來愈多 : 的時候,最後出現bug時,反倒不知道是當初修改的哪個部分出問題。 : (聽起來很基本,但這一點我吃了很大的虧 : 6. 使用google關鍵字搜尋問題,80%以上的問題有機會得到解答 : 無從得到解答的時候,可考慮上討論網站問人。 其實我覺得這邊說的很不錯 是很棒的經驗 不過或許因為是經驗 所以比較零散 建議您可以買一本書 重構— 改善既有程式的設計 裡面有提到您所說的這些事情 並且是比較完整的討論 以上 -- 色如聚沫 一切有為法 如夢幻泡影 受如水泡 想如陽燄 如露亦如電 應作如是觀 - 《金剛經》 行如芭蕉 是故空中無色 無受想行識 - 《心經》 識如幻事 - 《雜阿含經 歡迎加入佛教板Buddhism漢傳實修板Learn_buddh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164.239
chenglap:先學寫程式, 再學寫 game, 不好跳步. 12/01 13:38
doomleika:推樓上 12/01 13:43
BeStronger:以code complete的比喻就是: 還沒學好蓋房子,不要急著 12/01 16:48
BeStronger:倒水泥 XD 12/01 16:48
rubric:說的超好,我似乎連水泥都不知道怎麼攪拌,就已經買地開始 12/01 17:45
rubric:蓋了。能不能蓋完充滿變數<( ̄▽ ̄|||)a 12/01 17:50
BeStronger:蓋完也會倒 12/01 18:16
asleisureto:現實往往是學完寫程式後 也不會再來寫遊戲了..XD 12/01 19:37
rubric:蓋完也會倒Q_Q 12/02 09:09
a10248:邊做邊學也無妨呀,寫遊戲也是一種練習方式 12/02 18:25
a10248:現在回頭去看以前寫的遊戲或網站,都會覺得當初怎麼會用這 12/02 18:26
a10248:麼蠢的方式來做,但不可否認的是,自己程式能力進步最快的 12/02 18:26
a10248:也就是那段時期 12/02 18:26
a10248:一面寫一面把新學到的技術及設計模式加上去,很有成就感的 12/02 18:28
rubric:感謝樓上的鼓勵^_^ 12/05 14:39
chrisjeremy:推這本書,我自已看完後功力大增!!看Code修Bug的速度 12/06 22:06
chrisjeremy:變快很多。之後再去翻Design Pattern會有更深的體悟 12/06 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