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篇報導更怪,200萬門檻?「縣轄市」升格?
【2007/05/04 12:03 報導 】http://www.bcc.com.tw/news/newsview.asp?cde=449751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只要縣市人口達200萬以上,
即使還沒有升格為直轄市,就可適用直轄市的規定。第一個受惠的縣市就是人口達370萬
的台北縣,預料台北縣的稅收將因此增加一倍。
(蔡佩芳報導)
立法院變更議程,將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拉到院會第二案,火速完成三讀。修法後
,只要縣轄市人口達200萬,即使還沒改制為直轄市,就能適用直轄市的規定,包括人事
組織還有財政規模都將大受影響。
提案的北縣立委吳育昇表示,北縣一年財政將可望因此由800億倍增為1600億:「在人事
、跟財政可以比照直轄市辦理,這對台北縣是重大關鍵突破,這個落差財政會落差一倍以
上。台北縣現在是八百億(所以可望達到一千六百億?)對。」
因此,立法院也通過附帶決議,台北縣准用直轄市規定後,是否影響北高及其他縣市統籌
分配稅款,行政院重新分配後需向立法院說明。
修法也通過,縣轄市要升格改制為直轄市,只要符合標準,在不涉及行政區域劃分、調整
的情況下,縣市政府可以提請縣市議會通過後,由內政部轉報行政院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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