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ck0605 (民進黨慘敗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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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重調縣市鄉鎮,我看法是(第二案)
時間Sat Jan 19 00:20:09 2008
※ 引述《asufaruto (阿司發路多)》之銘言:
: 一、我認為,縣市數不能變太多,要調,調同名的縣市合併即可,將同名的縣市合併後
: (譬如台北縣市、新竹縣市、台中縣市、嘉義縣市、台南縣市、高雄縣市,個人贊
: 成通通合併),再談鄉鎮合併問題。
: 二、等同名縣市合併後的「鄉鎮合併問題」,我認為:
: (1) 離島,除馬祖可保有目前4鄉外,金門與澎湖,至少也要保有5鄉鎮市。
: (2)人口50萬以下縣,至少10鄉鎮市或區,至多不超過15鄉鎮市或區。
: (3) 人口50-100萬縣市,至少15鄉鎮市區,至多不超過20鄉鎮市區。
: (3)100-200萬縣市,至少20鄉鎮市區。
: (4)200-500萬縣市,至少25鄉鎮市區。
: (5)500萬以上也就是合併後的台北縣市,至少30鄉鎮市區。
: 三、還有,要調鄉鎮,至少也要保留我們原住民鄉鎮,我們原住民鄉鎮攸關我們原住民
: 自治權,不能亂調,更不適用我前面說的第一與二的原則,因為我前面說的原則
: ,只適用漢人地區。
鄉鎮合併很簡單
以警政署各縣市警局的分局轄區為主要藍圖
重新調整就好了
比方說
台北縣新店分局 轄新店市 深坑鄉 石碇鄉 坪林鄉 烏來鄉
這五個鄉鎮市合併為一體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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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2.144.216.229
推 weichia:最好很簡單~ 01/19 00:50
推 sziwu:噓~~ 標準的"拿著地圖說故事" 01/19 00:56
→ nick0605:基本上 以各警分局轄區作為行政區重劃 內政部有提過喔 01/19 02:38
推 sziwu:內政部什麼時候的誰在什麼場合提過??說笑嗎..? 01/19 02:39
→ nick0605:難不難我是不曉得 我覺得比較不會與現狀較大幅度變動 01/19 02:39
推 NRS:這樣合併過後也太大了吧....更難管理 01/19 13:31
推 sam1115:我家所在新店市幅員夠大了...還加這麼多個鄉...囧 01/19 13:52
推 japanpirate:其實警政署的分局劃分 本來也就都有考量到當地的狀況 01/20 14:17
→ japanpirate:所以拿轄區劃分 其實應該不錯 01/20 14:17
推 exrocist:我也推一個 個人以前也想過以警局分 所見略同! 01/21 0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