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rillante:拋棄繼承就是拋棄啦,哪來下一順位?:p 10/02 17:25
推 ijin888:繼承權的順位有好幾位喔 可以查一下法律條款 10/02 17:34
→ ijin888:通常是過逝人的配偶和子女->孫子輩-->父母親-->其他親戚.. 10/02 17:34
推 mychaher:不限定繼承嗎??? 10/02 18:03
推 ijin888:這兩種是不同的方式 10/02 18:28
推 DIGTAL:可以幫小孩辦拋棄繼承的 10/02 19:02
→ DIGTAL: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 記的大家都要去辦 10/02 19:04
→ DIGTAL:應該是配偶子女->直系孫子輩->兄弟姐妹->祖父母 10/02 19:08
推 DIGTAL:不過要等到那時後 也滿消極的 10/02 19:11
推 ShinozakiAgi:沒關係啦~~小孩就再辦拋棄就好了 10/02 20:51
→ ShinozakiAgi:繼承權的順位一直下去, 拋棄也可以一直辦下去的 10/02 20:51
推 chia:直接辦限定繼承就好,不用每個人拋棄免得漏掉 10/02 21:06
推 cclever:我怎麼記得兄弟姐妹是排序最後的^^" 10/03 11:05
推 candicenike:那問個提外話,如果自己不小心繼承了負債,過世的親戚 10/03 17:47
推 candicenike:根本沒往來了,也不知道他往生,來不及拋棄繼承怎辦? 10/03 17:51
→ candicenike:應該有通知繼承的正式公文吧? 10/03 17:52
推 annatasia:要限定繼承才對 絕對不要拋棄繼承 10/04 19:06
→ annatasia:辦限定繼承就不用大家都去拋棄 辦拋棄繼承很笨 10/04 19:07
推 ebin: 推限定繼承 前陣子有些轉寄email有提到 10/05 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