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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要跟paolyta致歉。 一開始看到paolyta的文章時,我認為沒有問題, 只是字數過短,加上網址非paolyta本人的網址。 因而標記!請她修文。 在我查閱了paolyta這個ID所發的文之後, 確認paolyta這個ID發過數篇分享文, 可知為樂於分享的新人。 但是... 在我重新檢閱了現有的板規: N18.請勿一文多PO,例如:一場婚禮的照片分成2-3篇來PO,....等類似問題。 違者刪文第二篇開始劣退,3篇就劣退兩篇...等以此類推。(20100320新增) 在大致檢閱一下照片,照片有確實重複的狀況, paolyta弟弟的部落格可以看出該人為攝影師,幾經考量下,做出此判決。 我確實是有大局上的考量, 因為現在全面禁廠商作品文與新人推薦文, 這篇文章在這個時候出現,容易有所爭議。 遂以現行板規及處分將這篇文章劣退刪除。 即便我個人亦覺得劣退的處分過於嚴厲, 但這就是既有規定,在新規定生效前,依據舊規定辦理。 再來就是: 板務的處理方式通常是由當事人以站內信向板主提出問題與質疑, 非當事人提出的質疑,多數時候是不予回應的。 這點希望大家能夠配合及見諒。 本討論串將在24小時後收錄精華區後刪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43.113.4
wilo :所以 paolyta如果不是同一場婚禮,取消劣退? 05/24 18:44
wilo :這問題不是你跟原po討論來解決吧.. 05/24 18:44
wilo :既然不是同一場,那就要取消阿,再凹就很怪了 05/24 18:45
wilo :她弟弟幫姊姊拍照,當然是攝影師阿,提這幹嘛? 05/24 18:45
wilo :不相關的東西不要提出來扯在一起 05/24 18:46
所以提出原PO弟弟為攝影師, 是因為原PO弟弟除了幫姊姊拍攝婚禮之外, 尚有承接他人婚攝。 現在就是在於,兩篇分享文有部分重疊的照片, 為板務管理的灰色地帶。 ※ 編輯: nada1986 來自: 115.43.113.4 (05/24 18:50)
wilo :人家兩年拍四場,都是親友場,硬要扣人家帽子? 05/24 18:51
wilo :不要硬要凹了,真的很難看。 05/24 18:51
wilo :2008年到2010年拍四場,都是親友,這樣叫做攝影師? 05/24 18:51
wilo :什麼重疊地帶,你先是判定重複po文 05/24 18:53
wilo :現在人家跟你說是不同的婚禮,你就要說是有重複照片? 05/24 18:54
wilo :不要為了自己的誤判在開脫。 05/24 18:54
otn :承認自己看錯就好了 搞一堆有的沒的會比較輕鬆嗎 05/24 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