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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吃光光 不好意思 我太激動了 不過我真的打從心理討厭這種行為 基本上對我而言 分手之後就打死不會聯絡 就算打給我 我也不會接 訊息什麼的 更不可能回應 我認為 情侶分手之後 各自有另一半 那就沒有做朋友的資格了 我只能說原po的"前女友" 作為令人做噁 遇到這種可以不客氣的放話要對方自重 之前有看到吳若權的文章 順便po一下好了 【卸任情人,請退位】 吳若權 『做不成情人,還可以做朋友』這句話,是要提醒 分手的情人『保持風度』、而不是要『保持聯絡』! 分手而不放手,大概下列幾個可能的原因: 1. 很單純地只是「做不成情人,還可以做朋友」。 其實,已經分手的兩個人,既然做不成情人,只要沒有變成 仇人就好,並不一定要繼續做朋友。請記得「做不成情人, 還可以做朋友」這句話,是要提醒分手的情人「保持風度」 、而不是要保持聯絡。尤其,當對方已經有新的戀情,更不 要聯絡,以免無意中傷了他剛剛要和別人建立的新關係。 2. 有操控別人的慾望,喜歡賞握全局,永不放手。 這是個性問題,強烈的操控慾望,反映了心理的不安全感, 以為分手之後對方依然聽命於自己,就是一種肯定的價值。 這樣的行為,會讓自己活得很累;同時也辜負了對方願意友 善相待的誠意。 3. 想利用感情的殘餘價值,並找機會做資源回收。 企圖用「藕斷絲連」的方式牽制對方發展新戀情。即使雙方 說好不要繼續愛了,還要求對方「請你記得我的好」,三不 五時想要從對方身上撈點好處,並隨時試探「舊情復燃」的 可能性。這種舊情人,若不是心機太重,就是很沒有自信。 不但會影響對方的發展,也會阻礙自己追求幸福的可能。 情人分手之後,在彼此的愛情事業上,都已經「正式卸任」了。 和一般職務不同的是,卸任情人不必和新手交接,也不負責成敗。 畢竟,在說「珍重再見」的那一刻,你有你的幸福,我有我的前途。 曾經交會的那一剎那,如果還有餘輝,只要在彼此的記憶深處閃 亮就好,不要強求 在對方未來的人生路上繼續發光。 卸任情人,請退位吧! 把愛情的位置完整的讓出來,給新任情人一個盡情發輝的舞台。 過去的豐功偉業並不會隨著逝去的愛灰飛煙滅,只要你懂得進退 之道,他總會在生命某個角落,豎起一個珍愛的紀念碑,讓他對 自己的青春歲月再三膜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170.225.236
weng:大推阿~ 說進心坎裡140.132.107.238 09/10 2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