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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目的: 體力即是國力,體能為軍人必具之要件,是戰技與戰鬥之基礎,為完善國軍人員體能 要求,茲訂定訓練測驗及鑑測作法,期使官兵藉「由易而難」之循序漸進訓練方式, 並在公平、公正鑑測下,養成自動自發及自我要求習性,以鍛鍊強健體魄,提升官兵 均達合格要求標準。 貳、訓測對象: 國軍59歲(含)以下現役官、士、兵;60歲(含)以上 人員,則採健走、騎自行車及游泳等方式自我訓練,以維 持健康體適能。 參、訓測項目: 一、基本體能:(男女均同,評分標準表如附表1) (一)二分鐘扶耳屈膝仰臥起坐。 (二)二分鐘俯地挺身。 (三)3000公尺徒手跑步。 二、專業體能:依軍種兵科特性規劃,如下表: 二、專業體能:依軍種兵科特性規劃,如下表: 單位 兵科 增訂項目 陸 軍 司 令 部 步兵、裝步、特戰部隊 1.上槓(藉正面舉腿、跨腿方式上槓) 2.單槓引體向上(女性屈臂懸垂計時) 裝甲、砲兵、化兵、工兵、通資、航空部隊 單槓引體向上(女性屈臂 懸垂計 時) 海 軍 司 令 部 海軍陸戰隊 1.4×15公尺折返跑 2.200公尺徒手游泳 3.單槓引體向上(女性屈臂懸垂計時) 海軍岸勤部隊 1.4×15公尺折返跑 2.200公尺徒手游泳 3.單槓引體向上(女性屈臂懸垂計時) 海軍艦艇、飛行及各高山站台部隊 1.5分鐘跳繩 2.200公尺徒手游泳 空軍 司令部 飛行部隊 1.抗G訓練 2.200公尺徒手游泳 防空部隊 單槓引體向上(女性屈臂懸垂計時) 技勤部隊 單槓引體向上(女性屈臂懸垂計時) 戰航管部隊 3分鐘踏階 聯勤 司令部 不分兵科 1.單槓引體向上(女性屈臂懸垂計時) 2.4×15公尺折返跑 後備 司令部 不分兵科 單槓引體向上(女性屈臂懸垂計時) 憲兵 司令部 不分兵科 單槓引體向上(女性屈臂懸垂計時) 肆、訓測標準: 一、基本體能: (一)志願役:各單項均達60分為合格標準,區分男、女及年齡層換算成績。 循序漸進要求標準表 項目 2分鐘仰臥起坐 2分鐘俯地挺身 3000公尺跑步 新兵結訓 男:25下 女:16下 男:25下 女:10下 男:19分 女:20分 入伍3個月內 男:30下 女:20下 男:30下 女:13次 男:18分30秒 女:19分30秒 入伍4個月內 男:35下 女:24下 男:35下 女:17下 男:17分 女:19分 入伍5個月內 男:38下 女:27下 男:38下 女:22下 男:16分 女:18分30秒 入伍6個月內 男:40下 女:30下 男:45下 女:29下 男:15分 女:17分 入伍半年以上 男:43下 女:33下 男:51下 女:36下 男:14分 女:16分50秒 二、專業體能: 納入各軍司令部兵科基地訓練成績列算,以70分為合格標準,全體官、士、兵均受 測,體能鑑測所佔基地訓練總成績之配比,由各軍種自訂。 伍、部隊訓測規劃: 一、訓練方式: (一)各級部隊應利用每日晨間及下午操課後實施體能訓練 ,採由易入難、循序漸進方式鼓勵官兵,自動自發實施鍛鍊。 (二)各級部隊長應掌握個人弱項,循一級輔導一級及指派專責師資輔導方式強化施 訓。 (三)充分運用訓練資源實施「分組、同時」訓練,採「合格簽證」、「定期測驗」 模式,按程序、步驟、要領實施,持續要求官兵自發主動鍛鍊。 二、測驗週期: 各級部隊應結合駐、基地訓練,定期對所屬部隊實施 測驗,並將成績詳實登錄於訓練績效卡,測驗週期如下表: 國軍各級部隊測驗週期表 區 分(含比照) 測 驗 週 期 連級 每月結合駐、基地訓練,對所屬官兵測驗乙次。 營級 每二月結合駐、基地成效驗收,對所屬部隊測驗乙次。 聯兵旅級 每季結合駐、基地訓練流路對所屬部隊測驗乙次。 軍團級 每半年結合駐地訓練成效驗收,對所屬 直屬單位及聯兵旅(含)以下部隊測驗乙次。 機關、學校 每半年對所屬幕僚、教職員(軍職)測驗乙次。 二、鑑測方式及權責: (一)年度實施基地訓練部隊: 由各基地裁判官實施鑑測,合格人員,年度內無須再參加其他鑑測,不合格人員可於 基訓期間或配合各鑑測中心期程補測。 (二)未規劃實施基地訓練部隊: 1.志願役:除日常訓練外,每年均需完成基本體能鑑測乙次,於1-6月由各鑑測中心 鑑測權責單位排定流路實施鑑測,不合格人員於7、8月補測,未於規定時限內完成鑑 測者,當年度以不合格論。 4.駐外、赴國外全時進修人員:出國前應完成體能鑑測且達合格標準,赴國外達1年 (含)以上人員,由地區駐外軍協組組長(含比照)負責鑑測,以列為人事運用考 評,軍協組組長於休假或返國述職時,應主動報進至鑑測中心完成鑑測。 柒、肥胖且超逾規範值人員:(肥胖定義及減重處方如附表4)。 (一)BMI值界於27至30(不含)人員,為「有條件安全範圍」;受測者需檢附年度 體檢表顯示「無心肺疾病」後得接受測驗。 (二)BMI值大於30(含)以上或男性體脂肪達25(含)以上人員(女性體脂肪30以 上),為「有安全顧慮者」不得接受體能鑑測,自98年1月1日起,以3-6個月為限實 施自我體能訓練,至恢復「鑑測安全界限」後,經國軍醫院醫師檢查無心肺疾病者, 始得接受鑑測。 捌、身體痼疾有醫療證明者替代鑑測項目: 僅以合格及不合格判定(動作說明及評分標準如附表5) 一、仰臥起肩:針對腰、背痼疾無法反覆起坐及心肺功能異常者實施。 二、仰臥推舉:針對下肢及腰痼疾者實施。 三、俯臥挺身:針對上、下肢痼疾者實施。 四、跪膝俯地挺身:針對下肢痼疾者實施。 五、200公尺游泳:針對跑步無法施行及腰背痼疾者實施。 六、800公尺游走:針對腰背疾病及下肢傷殘及心肺功能異 常者實施。 七、5公里健走:針對跑步無法施行,上、下肢輕微傷病及心肺功能異常者實施。 八、5分鐘跳繩:針對上、下肢輕微傷病者實施。 玖、補測規定: 基本體能鑑測成績不合格人員於規定期限內可補測2次,仍未達標準者,當年成績列為 不合格。 拾、人事運用: 基本體能鑑測不合格人員,不得參加進修、深造教育、候選晉任及考績評列甲等以 上。 拾壹、獎勵: 一、基本體能: (一)志願役:三項體能鑑測成績均達90分者,嘉獎乙次 (二)義務役:以榮譽假、發放獎金、頒發獎狀等方式,由單位自行訂定。 二、專業體能: 由各軍司令部自行訂定獎勵標準。 拾貳、鑑測官及受測人員規範: 凡個人參加鑑測及專業鑑測官執行鑑測任務時,有違 反規定及不實或造假之情事,均須負法律責任。 拾參、一般規定: 一、本案自98年1月1日起試行1年(98年深造、進修教育入學體能鑑測依招生簡章實 施),於9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並納入人事運用限制相關規範。 二、作計室納編陸軍司令部及國防大學體育專業人員成立 研究小組(如附表6),製作「國軍人員體能訓練參考手冊」,參考手冊內容應依程 序、步驟、要領規劃標準動作示範並包含運動傷害防治、各種運動合適之服裝、鞋、 器材、每週運動頻次、訓練方法、減重方式、運動資訊獲得方式(網站、書刊),及 製作示範光碟;同時辦理巡迴講習。 三、為周延本計畫之可行性,針對訓練方式及評分標準,區分2階段實施驗證評估,第 1階段由各軍司令部於98年2月27日前,依律定單位(如附表7)完成2次測驗(第1次 測驗後,應依單位任務特性規劃訓練處方實施訓練後,再行第2次測驗),並將成績報 部,以驗證訓練方式之可行性;第2階段以第1階段檢討後之訓練方式,持續以6個月時 間驗證各鑑測項目評分標準之適切性。 四、單位於訓測前應確實完成熱身操,並建立高危險群人員管制名冊及安全防險機 制,以防範危安事件發生。 五、除不可抗拒因素,三項體能測驗須在同日、同一時段內完成,依仰臥起坐、俯地 挺身及跑步等順序測驗,前兩項間隔5至10分鐘,第3項徒手跑步間隔10至15分鐘,並 於測驗前簽具切結書(如附表8)。 六、女性人員確定懷孕後停止測驗,至生產後3個月恢復測驗,生產相關併發症由臨床 軍醫判定恢復測驗期。 七、一般傷病及住院於短期無法復原者,由權責單位管制,並按醫務人員指導,積極 尋求復原後加入鑑測;3個月後仍無法復原者,以替代項目實施測驗。 八、因公受傷及痼疾長期無法復原者,由地區軍醫院(4級 以上)醫務人員依個員傷病狀況,勾選適合之替代項目 鑑測(勾選表如附表9),如仍無法鑑測,必要時應依其體能狀況由人事單位考量管制 派任主官(管)職。 九、99年1月1日起,年度基本體能鑑測成績(含基地體能鑑測成績)可運用於進修、 深造教育及晉升之證明(98年人事運用以97年基本體能鑑測成績為主),相關單位不 必再另行施測。 十、陸軍司令部依法完成鑑測中心「專業自動化電子鑑測 儀器」招商(含資訊系統發展、安全管理、入口網站系統與主資料庫設置地點規劃) 及「簡易電子鑑測儀器」軍事投資建案;鑑測儀器尚未撥交前,各單位仍按現行人工 測驗方式實施。 十一、戰規司、軍備局管制「簡易電子鑑測儀器」購置建案。 十二、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建立「簡易電子鑑測儀器」補保系統,俾利後續維修。 十三、人次室完成體能鑑測不合格人員人事限制規範及相關法規修訂作業。 十四、通次室協助對「專業自動化電子鑑測儀器」建立國軍整體資訊查詢系統及資訊 管理系統安全維護。 十五、軍團指揮部、各軍司令部及國防部設有體育官單位,需設置「運動諮詢」窗口 (如附表10),軍醫局於各地區醫院、三軍總醫院之復健科設置「運動傷害防治」中 心(如附表11),以提供官兵諮詢。 拾肆、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得另令修訂之。 成人肥胖定義 界定 身體質量指數(BMI) (kg/m2) 腰圍 (cm) 體重過輕 BMI < 18.5 正常範圍 18.5≦BMI<24 異常範圍 過重:24≦BMI<27 輕度肥胖:27≦BMI<30 中度肥胖:30≦BMI<35 重度肥胖:BMI≧35 男性:≧90公分 女性:≧80公分 備註 一、身體質量指數(BMI)計算公式:BMI=體重(公斤)÷身高(公尺) 平方;計算至小數點第1位,餘以四捨五入計。 二、腰圍量測方法:肋骨下緣與髂上?中線(約肚臍高度)之腰部週長,並以公分計 算。 三、BMI值27(不含)以下訂為國軍人員「鑑測安全界限」。 四、BMI值界於27至30(不含)人員,為「有條件安全範圍」;受測者需檢附年度體 檢表顯示「無心肺疾病」後得接受測驗。 五、BMI值大於30(含)以上或男性體脂肪達25(含)以上人員(女性體脂肪30以 上),為「有安全顧慮者」不得接受體能鑑測,自98年1月1日起以3-6個月為限實施 自我體能訓練,至恢復「鑑測安全界限」後,經國軍醫院醫師檢查無心肺疾病者,始 得接受鑑測。 減重處方原則 一、以均衡飲食為原則,建立良好的飲食習慣。 二、每餐一定要吃,少喝湯。 三、避免高熱量食物,如加糖的各式甜點及飲料 ,或脂肪含量較高的各式點心。 四、多選用帶骨或有殼的肉類及海產,少吃碎肉 製品,如漢堡、魚丸、蝦丸、獅子頭等。 五、少選用大塊的肉類,如牛排或豬排等,多選 用肉絲類的半葷素菜。 六、避免油炸、油酥或加糖烹調的食物。 七、避免喝果汁,盡量吃帶皮有子的整粒水果。 八、輔以每日運動30分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167.56
Rogma:義務役不會理你...... 118.169.84.160 01/03 12:40
Rogma:然後鑑測前一堆人跑去開免技測證明 118.169.84.160 01/03 12:42
aneshiw:這個板是志願役軍眷看的樓上 203.70.167.56 01/03 13:11
arbutin:吼我家哈尼慘了XD 125.226.12.243 01/03 16:04
rabbitapple:難怪我家傑森之前操的很累125.232.139.184 01/03 17:57
mushjal:大家的寶貝一起加油吧>\\\< 218.163.194.17 01/04 20:26
mingiho:聽我家呆鵝說:BMI大於25..考績乙等? 122.146.240.41 01/05 22:01
arbutin:那...那我學長也慘了 哈哈哈哈哈XD125.228.225.188 01/06 14:25
aneshiw:多多運動~~就不用怕了 203.70.144.105 01/06 22:16
ROCAF:一樓的意思是志願役沒在鳥這些東西的 123.192.57.156 01/07 02:26
ROCAF:所以眷屬也不用太擔心 123.192.57.156 01/07 02:26
ROCAF: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也請各位不用煩惱 123.192.57.156 01/07 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