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第 二十二 條 與未滿十六歲之人為性交易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
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
性交易者,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中華民國嫖妓是沒罪的,因為只罰妓女不罰嫖客
他們算屎,援交到未成年的,不過有17歲了,了不起罰錢。
不會關,就算被判因為不是重罪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搞不好連錢都不用交
根本不用擔心,而且有請律師還會被關..很難啦..
再來說到軍中...
今天您說的有一點點不對,不一定要內亂外患才會被撤職...
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Sec_ID=2&IssueID=20060819&art_id=2830051&NewsType=1&SubSec=6&ShowDate=20060819
http://0rz.tw/UfoN9
軍官辦轟趴 性侵國二女誘吸毒 強扒衣 迫手淫
他當晚就被收押,隨後就被撤職了。
不是P大說的不會被撒...
今天如果原PO的男友是官校生或是士校生更不用擔心
因為官校生是常備役,就算記大過,只要不是馬上關,就算是緩刑都可以幹下去
根本不用擔心,不過如果是指職的...嗯...免洗的軍官本來就..嗯...
再來什麼上頭條又怎樣?
前陣子不是有個官校輔導長玩了連長老婆?
也是上APPLE頭條
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art_id=31151546&IssueID=20081119&PubDate=20081119&Sec_ID=200
http://0rz.tw/cajl7
軍官勾人妻 25小時上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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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8月03日蘋果日報
【專案組、政治中心╱台北報導】部落格裡藏著「不能說的秘密」!一名上尉軍官放假回
家,意外發現妻子在個人部落格中書寫外遇過程,經質問,妻子坦承被陸軍官校一名上尉
軍官勾引,25小時內發生3次性關係。軍官丈夫憤而要求陸官依軍紀處理,不料陸官竟回
覆:「軍法管不到家務事。」讓他非常不滿地說:「難道國防部准國軍去妨害別人家庭嗎
?」轉而向警方提出妨害家庭告訴。
後來還不是政戰學校讀研究所...
今天對現在的國軍來說就算犯再大的錯也比不上3000公尺不及格
因為不管那11個人被記過還是怎樣,除非長官落井下石
不然補個點還是可以打乙或是乙上,如果低調一點打個甲也是OK的
但是只要3000不及格就是乙上,沒的說....
對國軍來說什麼能力品格什麼都不重要,只要會跑3000公尺
就算作姦犯科,姦人妻女也比不上體能不合格
這樣算是國防部的德政嗎?
※ 引述《poke (每天都很開心)》之銘言:
: 你男朋友
: (那位與未成年少女OOXX的那位)
: 只要是初犯
: 加上沒有實際行為
: (簡單說就是沒有性交易的過程)
: 這樣會基本上不會判徒刑
: 所以他還能保有他的工作
: 公務員(含軍人)
: 只要內亂、外患及貪污治罪條例
: 或
: 被判徒刑
: 就不會被「撤職」
: 撤職簡單說
: 年資不算外
: 退伍金也沒了
: 簡單說就是服役這些日子啥都沒有!!!
: 但依據相關規定
: 如果這件事落幕後
: 法律責任已了的前提
: 他會被記大過
: 記了大過後他在部隊發展會受限
: 進修、升遷、調職都會受到影響
: 一般職缺管制三年
: 重要職缺管制五年
: 那這個時候
: 我會想要知道
: 你還會愛他嗎?
: 會去愛一個軍旅生涯嚴重受創的軍人嗎?
: 如果你會
: 或者是
: 你現在才知道這些「未來」的事
: 給你做個參考
: 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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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手不打笑臉棠;
棠棠,你最好這麼會撒嬌!
爸爸好愛你哦,搞不懂?
怎麼有人忍心打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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