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Xxxzz (阿拉斯加真的好冷)》之銘言:
: 明天去加班時,要聽R.E.M.。
: 坐車時聽murmur,回家時聽automatic for the people,
: 中間有時間就把IRS時期的東西翻出來聽聽。
: 突然好想找人談場遠距離戀愛。
: 今天回家時坐在新光三越前的大理石板凳上,聽著Bowie,
: 就這麼看著某棟大樓從綠色變成紫色,
: 這才猛然發現自己真的病得不輕。
昨個兒早上十點進公司加班,到晚上十一點步出公司,算是把手上事情
做了一個段落,也在晚間十點五十五分左右寫完了人生第一篇新聞稿。
雖然要改的部分一定還很多,但那一瞬間的滿足感是難以言述的。
真如自己所承諾的,帶了四張R.E.M.唱片去,一邊做事,一邊用耳機聽,
還放了一張柯川,一張my bloody valentine。一同加班的同事問我怎
麼不把音樂放出來,我只說我習慣用耳機聽音樂。但那不是真的,我只
是不習慣放音樂給別人聽,特別是當放出的是對自己很有意義的曲子,
卻看旁人漠然以對,其實某種程度上是很受傷的。然而卻不能怪其他的
聆聽者,畢竟我們的生命沒有辦法完完全全的重疊,我所見過的景象、
人們,甚至是音樂響起時我抬頭望的那一片天空,都不可能重現在樂曲
裡,更沒有辦法透過音符將那片意識與情感傳遞出去。
講著講著突然覺得有點悲傷。
總之當我十一點步出公司大門時,樓下的景象著實讓我嚇了一跳:道路
兩旁排列的名車,並排等待載客的計程車,將那一條小小的馬路停得水
洩不通,就如同總經理說的:公司附近越到晚上,開來的車越好。對那
一群群結夥準備進夜店狂歡的人們來說,夜晚才正要開始。路上多是穿
著打扮像唐志中的痞子,有的三五成群,有的身邊跟著身上只圍一件小
小圍兜的辣妹,老外也不少,大多身著顏色鮮豔的襯衫,兩三個一伙,
目標明確地往前走去。路邊也一群群地坐滿了年輕人,偎著便利商店的
燈光,圍在一起像是取暖似的。便利商店熙熙攘攘的人群進出,我突然
覺得如果我是便利商店,那感覺肯定怪:早上「叮咚」地吞吐進的全是
一群穿西裝打領帶的上班族,身上漫著是中規中矩的香水味道;晚上
「叮咚」地卻是一群hip-hop打扮的夜光族,身上散發出的卻是一股融
合世故與野性的,性的味道。
等紅綠燈時聞到後方年輕人身上捲煙的味道。讓我想起阿姆斯特丹的小
巷子。過了馬路,走到兩棟新光三越中間夾的通道,我這才稍稍鬆懈了
神經。
我又認了一棵樹,面對捷運站右手邊數來的第三棵。原因是前幾週當別
的樹都已吐出翠綠的新芽,它卻仍是光禿禿的,枝頭上纏著電線與小小
的燈泡。那當下我便認了它當我的樹。我打算喚它為翠翠,如沈從文
《邊城》裡的那個女孩。其實我認為它是沒有性別,或者說更像男孩子
一些,叫這個名字也有那麼一點譏諷的意味。然而,還真的作效了,昨
天早上經過時,它已經冒出了為數不少的小綠芽,跟旁的樹相較也可說
毫不遜色。登時有種為人父母的驕傲。
我想起了在倫敦Waterloo車站附近認的那棵樹,車站旁公園外人行道的
盡頭,面對市區那頭數來第一棵樹。那是我人生第一棵樹,但我沒給它
取名字。
耳機裡傳來的是R.E.M.的the sidewinder sleeps tonite,路上終於冷
清下來。我又抬頭望了望前一晚的那棟一直在變色的大樓,在那當下它
是綠色的。突然覺得那樣的情境比較適合我,就像當我獨自看完了Lost
in Translation走回家的同樣一條路上:淒清,但寧靜卻為應該是寒冷
的空氣帶來了一絲溫度。我不敢說哪一種景象比較真實,但我卻發現,
記憶所映襯出的街頭,無論是台北或是倫敦,竟有那麼一絲微妙的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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