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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http://www.ithome.com.tw/itadm/article.php?c=61365 加入Google的AdSense for content可取得68%的廣告分潤,在AdSense for search則取得 51%,個別與Google接洽的大型出版商則有不同的拆帳比例。 為了提供更透明化的AdSense出版商策略,Google周一(5/24)公布了兩項AdSense廣告服 務的標準拆帳比例,其中,出版商在AdSense for content取得68%的廣告分潤,在 AdSense for search則取得51%的廣告分潤。 AdSense for content是AdSense中最受出版商青睞的廣告模式,出版商可在自己的網站上 展示Google所承接的廣告。Google產品管理副總裁Neal Mohan表示,這代表該公司把向廣 告主收取的廣告費用的68%付給出版商,剩下的32%則是Google用來繼續投資AdSense的相 關成本,包括開發新技術、產品及功能等。該比例自AdSense for content於2003年上線 迄今未曾更動。 AdSense for search則是讓出版商在網站上嵌入客製化的Google搜尋引擎,出版商也可自 搜尋結果頁面上的廣告取得51%的廣告分潤,Google則取得49%以支付核心搜尋功能的產品 研究、開發與AdWords技術的強化等。其拆帳比例亦自AdSense for search於2005年上線 後未曾改變。上述標準拆帳比例會在未來幾個月直接出現在AdWords的介面中。 不過AdSense for content與AdSense for search的拆帳比例仍有例外。Mohan說,Google 對於個別接洽的大型出版商可能會提供不同的拆帳比例;另外,Google並不保證上述拆帳 比例不會改變,例如若Google的相關成本有大幅改變就可能牽動該比例,惟目前並無更動 計畫。 Google針對出版商所設計的AdSense還有其他產品,包括AdSense for mobile applications、AdSense for feeds與AdSense for games等,但Google並未揭露相關的拆 帳比例。Mohan說明,這是因為這些產品仍在快速演變中,Google仍在研究相關的成本, 由於建置及維護上述產品的成本不一,因此其拆帳比例也不一致。 Mohan在部落格中鼓勵出版商不要只著眼於拆帳比例,而應更注重網站整體的營收。Mohan 舉例指出,當出版商的網站上產生價值100美元的AdSense for content廣告時,出版商可 取得68美元;其他廣告網路可能提供80%的拆帳比例,但其廣告價值可能只有50美元,使 得出版商只得到40美元。因此,較高的拆帳比例並不能彌補其他廣告網路較低的營收規模 。(編譯/陳曉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6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