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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http://www.zdnet.com.tw/news/web/0,2000085679,20146306,00.htm 圖:http://tinyurl.com/24fp5cl 在這場相當重要的著作權官司一役,Google CEO Eric Schmidt還是擊敗了Viacom的 Philippe Dauman。 Google公司與旗下YouTube影音網站,在這場具歷史性意義的著作權訴訟中,大勝強勢的 傳統媒體集團Viacom。 主審此案的美國聯邦地院法官Louis Stanton,23日作出簡易判決,同意Google公司的主 張。 Google在其網站上聲明:「法庭已決定,YouTube得在著作權侵犯之主張中,受到數位千 禧著作權法(DMCA)之安全港條款的保護。…此判決是遵循法庭合意,即如YouTube之線 上服務,當與著作權所有人合作,以協助他們在線上管理權利時,得受(DMCA)保護。」 旗下擁有派拉蒙影業和MTV電視網的Viacom已表明將上訴。Viacom聲明:「我們相信一審 法庭的這個判決基本上是錯誤的,並與數位千禧著作權法的意義相悖。我們將盡快向聯邦 第二巡迴庭尋求上訴。」 雖然此案將在上訴法庭續戰,紐約南區聯邦地院作出的簡易判決結果,仍是Google、線上 內容分享者和整體科技業的一大勝利。法界人士視此案為重要標的,其結果將決定線上內 容的最大受益者為內容製作出資者,或協助內容在網路傳播的網站業者。 Viacom於2007年5月對Google提出10億美元的訴訟,指控該公司鼓勵其使用者侵犯著作權 。在YouTube和Google施行過濾系統和其他內容保護措施前,YouTube使用者經常上傳未授 權的電視節目和電影片段。 Google主張,DMCA的安全港條款保護該公司和其他網路服務商,免於承擔其使用者侵權行 為的法律責任。法官顯然同意。 Viacom指控,侵權內容的數量眾多,YouTube宣稱不知情是荒謬可笑的。Stanton法官指出 ,YouTube在權利所有人通知後,立刻移除未授權內容,那就符合受DMCA保護的條件。 判決書寫道:「若服務商得知特定的侵權行為,該服務商必須立即移除侵權內容。否則, (權利)所有人需負擔辨識侵權行為的責任。侵權行為乃『普遍存在』之一般性認知,不 能用來施加服務商監督或尋找侵權行為之責任。」 這種說法似乎暗示,YouTube和Google可能不需要實施過濾機制。但矽谷律師Denise Howell表示,Google不太可能取消內容過濾,或讓旗下的網站再度充斥未授權影片。他說 :「法庭的意思應該是,這不是個完美的賽局,權利所有人必須承擔一些監督管理的責任 ,不能全都推給第三方代管服務。」 在進步與自由基金會(Progress & Freedom Foundation)負責研究數位財產議題的Tom Sydnor表示,他預期Stanton法官的判決被推翻。他說:「那是錯誤的,並且將被推翻。 」他以MGM v. Grokster一案為例,當初地院的判決即被後審的第九巡迴庭推翻。Sydnor 說:「當時(地院的)判決被美國高等法院無異議推翻。此案也將有同樣的結果。」(陳 智文/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40.63
Victorinoxs:之前不就證實很多有版權的影片,其實是Viacom自己偷偷 06/25 12:42
Victorinoxs:上傳,幫自己宣傳,然後再反咬Google一口。。。。 06/25 12:43
drtgvc:如果樓上所言屬實 那Viacom好黑 06/25 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