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IGGGY:台北市有夠白目的 無言 GOOGLE加油 06/27 14:51
→ davidou:超級白目的阿.. 最後桶回自己了看他怎收拾 06/27 14:53
推 tonyhsie:北市府GJ 06/27 15:03
推 trunone:我比較好奇的是為啥Apple會答膺? 06/27 15:08
推 ask1234:台北市政府在保障消費者權益,還叫做白目? 06/27 15:09
→ ask1234:估狗不爽就不要在台灣賣,法律底線若不能堅持,其他的業者 06/27 15:09
→ ask1234:將有樣學樣,那台灣的消費者不就任人魚肉? 06/27 15:10
推 BIGGGY:軟體跟其他商品又不能同樣的標準來衡量 06/27 15:11
→ BIGGGY:其他電信業者也沒有退費機制啊 怎麼專找GOOGLE麻煩 06/27 15:12
推 BIGGGY:15分鐘是有點短 不過7分鐘真的事太蠢了 06/27 15:15
→ BIGGGY:沒有學過資訊的硬要用法律條文來規範GOOGLE 這樣台灣怎麼 06/27 15:15
→ BIGGGY:步 06/27 15:16
推 fthufccqpk:只能說選舉到了作秀,全球都是一樣退費機制,台北市想 06/27 15:17
推 BIGGGY:那我買OFFICE 一個禮拜做完報告就退貨 這樣真的好划算 06/27 15:18
→ fthufccqpk:用跟別人不一樣的退費有比較爽嗎 06/27 15:18
推 AFIAC:支持GOOGLE 06/27 15:18
→ BIGGGY:7天打錯 06/27 15:19
→ tsainan:這條法律或許不恰當 有待修改 不過現行法律如此規範 06/27 15:53
→ tsainan:為什麼不用遵守? 法律的地位是否被看得太輕了點 06/27 15:54
推 YoshihiroK:因為Google在台灣有分公司罰得,像是Apple,政府就沒轍了 06/27 16:00
→ knives:Google連大陸都能放棄市場了,區區小台灣算什麼 06/27 16:03
→ Obb:?????? 能否請罵白目的人解釋一下,為什麼政府白目? 06/27 16:09
→ Obb: 一個企業 本來就是要遵守當地政府規範 06/27 16:10
→ Obb: 企業不爽,就不要在當地做生意,如此而已 06/27 16:10
→ Obb: 若照樓上的邏輯,台灣的政府白目,中國政府網路審查豈不. 06/27 16:11
推 Solid4:因為規範已經過時啦...軟體這種東西在美國也是常常售後不 06/27 16:22
→ Solid4:接受退貨不是?(至少一定效期很短..跟美國什麼都可退比起) 06/27 16:23
→ guoto:軟體這種東西7天退貨可以這樣搞嗎..如果說15分鐘延長到1hr 06/27 16:26
→ guoto:或30min還比較合理 06/27 16:26
→ knives:拜託有的遊戲可能一、兩天就破關了,然後再來退貨這樣 06/27 16:28
推 pSeRiC:都說是"不滿意退款"了,如果滿意還退款真的是民眾素質問題 06/27 17:06
→ knives:問題是什麼叫滿意/不滿意,話都是你在講 06/27 17:10
推 pSeRiC:你買東西連自己滿不滿意都不知道嗎 -.- 這很難懂? 06/27 17:23
→ pSeRiC:重點就是太多人自以為聰明、貪小便宜,這在台灣根本不適用 06/27 17:24
→ pSeRiC:我支持七天不滿意退款,但民眾需要再教育。 06/27 17:27
推 gomeliu:我支持政府~~這是國家的法律~~企業本來就是要應地制宜~ 06/27 17:29
→ asd2260123:= =無腦挺G也不是這樣挺 06/27 17:30
推 gomeliu:取巧的退貨~~是個人行為的極端值~~放大成大部分人~ 06/27 17:35
→ gomeliu:以偏概全的觀念也太嚴重了些~~ 06/27 17:36
推 pSeRiC:是啦,我真的太以偏概全了,無論在哪個地區都有這種人吧-.- 06/27 17:37
推 timshan:我是覺得線上下載的軟體不該適用七點退貨... 06/27 17:59
→ timshan:七天退貨= = 06/27 18:00
推 ask1234:apple技術上就可以,估狗有何理由說他辦不到? 06/27 18:27
推 niTaiSa:為什麼apple可以google不行? 06/27 18:32
→ sinstar:台北市+1 Google-1 06/27 18:34
→ npx2004:Apple是寫信退,Google是點一下就退...請問哪個方便 06/27 18:36
→ sinstar:沒什麼滿不滿意 也不室什麼鑑賞 那叫做7天猶豫期 06/27 18:36
→ sinstar: 是 06/27 18:37
→ sphune:選舉到了,好先生要做點事給大家看..... 06/27 18:41
→ sate5232:笑死人了,那我下載個電子書5天把他看完然後拿去退費行嗎 06/27 18:49
→ sate5232:況且很多軟體本來就有試用的免費版本能下載 06/27 18:50
→ sate5232:apple原先就有30天寫信退費的作法,政府連這都不知道? 06/27 18:51
→ sate5232:說這是法律規範當然要遵守的人有真的確認過這條法律嗎 06/27 18:52
→ sate5232:可是完全沒有提到"數位下載"的部分 06/27 18:52
→ sate5232:數位下載和郵購買賣明顯就是兩回事 06/27 18:53
→ Phalange:我覺得蘋果有寫信退費的措施很好啊,Google應該比照 06/27 19:16
→ Phalange:避免使用者買到垃圾軟體,尤其是Google對軟體比較沒審查 06/27 19:16
→ Phalange:如果說線上購買的實體軟體可以七天退,同樣的下載版 06/27 19:18
→ Phalange:卻不行,這不對吧?這兩者有何不同? 06/27 19:18
→ Phalange:如果下載版軟體可以退,沒道理手機版的不能退啊 06/27 19:19
→ Phalange:至於道德問題哪裡都有,你一樣可以跟博客來買書看完退貨 06/27 19:20
→ Phalange:這種人哪裡都有,跟數位化與否沒有關係 06/27 19:21
→ gn00273680:google軟體連審核都不審核才給15分鐘根本不夠, 06/27 19:21
→ gn00273680:Apple都可以為什麼google不行?我相信好的軟體大家還是 06/27 19:21
→ gn00273680:會買單,既然要來台灣做生意,就該遵守我們的規定 06/27 19:21
推 sony1733:apple的鑑賞期有30天 台北市只有七天..... 06/27 19:22
→ gn00273680:不然特例一開以後怎麼辦?其他電信業者的store也有遵守 06/27 19:22
→ gn00273680:實在搞不懂Google的做法,一定要等到被罰才肯重視 06/27 19:23
→ gn00273680:好像我們的政府說好玩的一樣?雖然是喜歡Google的但是 06/27 19:24
→ gn00273680:就其處理這件事的態度上,完全不能認同! 06/27 19:24
→ Phalange:7天是法律規定的,超過7天那很好啊 06/27 19:24
→ Phalange:而且個人以為這對Google不見得沒好處 06/27 19:27
→ Phalange:這樣很多亂七八糟的軟體不需要審查就會自然淘汰掉 06/27 19:28
→ Phalange:因為他根本收不到錢,無法掛羊頭賣狗肉 06/27 19:28
推 Lansbury:有人還北市政府GJ.......科科 06/27 19:42
推 linlin168:台北市政府會不會搞不清楚狀況?有試用版的話 買了正版 06/27 19:43
→ linlin168:還退費的話,是不是太不合理了?Google台灣也要解釋清楚 06/27 19:43
→ Lansbury:這叫台灣有台灣的玩法啦 就像對岸中國式民主 ^^ 06/27 19:45
推 tomap41017:為啥不罰MS,windows/office啟用之後可以退嗎?莫名其妙 06/27 20:05
→ tomap41017:一群人不好好制定新的法律適用網路軟體,只會拿郵購法 06/27 20:05
→ Phalange:windows啟用之後,產品本身已經有所減損,怎麼可以退? 06/27 20:08
→ Phalange:完全不一樣的東西 06/27 20:09
→ Phalange:再說windows就算沒啟動,也不會只讓你用15分鐘 06/27 20:09
→ dabeniao:消保法第十九條不是只有對「郵購買賣」和「訪問買賣」做 06/27 20:23
→ dabeniao:規範嗎?套用在軟體下載上似乎不太合理? 06/27 20:23
推 tomap41017:那購買了APP之後我也可以說有所減損阿,APP誰說不能有 06/27 20:30
→ tomap41017:如window的金鑰機制,搞不懂 06/27 20:30
→ tomap41017:當然會希望這件事情完美解決,畢竟開發者很辛苦 06/27 20:31
推 springman:我猜 Google 沒有花人力去審查軟體的品質... 06/27 20:57
→ springman:應該更不願意花人力來處理退費問題... 06/27 20:58
→ springman:或許與他們的商業理念直接相關 06/27 20:58
→ springman:以這個角度來看,或許不賣付費軟體是不錯的選擇... 06/27 20:59
→ springman:只是開發者可能會變少... 06/27 20:59
→ springman:當然,臺灣的市場不大,Google 可能不會太重視 06/27 20:59
推 tonyhsie:法律給的權利 有些人自己放棄 還幫既得利益者說話 真優秀 06/27 21:15
推 TypeZero:Apple 一個月內都可以退 不過寫信超麻煩要掰理由 06/27 21:17
→ TypeZero:而且只能用英文 06/27 21:17
推 Lansbury:樓上好像在罵自.....嗯? 06/27 21:17
→ TypeZero:我自己退過3次,都有成功,不過寫那個信真是超級麻煩 06/27 21:17
→ Lansbury:被插了 06/27 21:18
→ Acer3000:有專家可以回一篇為什麼google是對的嗎? 我怎麼看都是他 06/27 21:46
→ Acer3000:不符合台灣法律呀? 06/27 21:46
推 jack31335:x樓比較白目吧...... 06/27 22:09
推 Grashof:博客來也是點一下滑鼠明天就送來,拿去超商按幾個按鈕也可 06/27 22:11
→ Grashof:以退阿,書七天也就看完了了啊? 06/27 22:12
→ Grashof:陰森東西你可以用到第六天,一通電話還專人到你家收退貨, 06/27 22:13
→ Grashof:也是超easy根本沒成本阿。何況實體商品整新運送成本這麼多 06/27 22:13
→ Grashof:,在台灣這些"需要再教育"的民眾蹂躪之下怎麼沒倒? 06/27 22:14
→ Grashof: 老實說我前幾天正想買一個4.99USD的軟體,但是下載次數不 06/27 22:14
→ Grashof:夠多評價也不夠多,原有的退費機制形同虛設,所以我不敢買 06/27 22:15
→ Grashof:。如果有良好退費機制我絕對就下手了,退費機制進一步平衡 06/27 22:16
→ Grashof:消費者和生產(販售)者的資訊落差,對開發者的營收真的是負 06/27 22:16
→ Grashof:面影響嗎? 06/27 22:17
推 IOU9527:博客來軟體也可以拆開來用然後退掉嗎? 06/27 22:39
推 BIGGGY:電子書一天就可以看完了 然後退掉下一本再來 這樣開發這些 06/27 22:43
→ BIGGGY:數位內容的是要賺甚麼 GOOGLE不甩你以後台灣的軟體產業不 06/27 22:43
推 lovemost:明明是Google的問題... 06/27 22:45
→ Lansbury:台灣沒倒掉是因為其實大部分人不會去用 都摸摸鼻子就算了 06/27 22:45
→ BIGGGY:知道要怎樣發展下去 電子檔的東西你在使用的時候就已經 06/27 22:45
→ Lansbury:但是不代表機制就OK 尤其是對這種數位下載 06/27 22:46
→ BIGGGY:爽過了 爽完了還願意花錢買的我想應該很少吧 06/27 22:46
→ tonyhsie:APP不是電子書 你在博客來買實體書 拆開看完能退嗎? 06/27 22:48
推 BIGGGY:APP裡面放電子書的內容就是電子書了啊 = = 06/27 22:52
→ Obb:Costco實體書、books.com.tw的書確實是可以退的。 06/27 22:54
→ Obb:有些APPS 15鐘內沒辦法驗證是否有用。 這時候需要保護機制 06/27 22:55
→ Obb:政府插手干預 這時候是保障消費者。 有買過爛apps的人最清楚! 06/27 22:55
→ Obb:google不做這塊市場,Amazon或其他公司自然會做。 06/27 22:56
→ tonyhsie:如果說實體書可以退 那為什麼電子書"有必要不能退"? 06/27 22:56
→ Obb:有利可圖 不差Google不做。 數位內容還有很多農場可以選擇 06/27 22:56
推 IOU9527:其實不用搞這麼大~15分鐘拉長就好了~七天都破關了 =..= 06/27 23:05
推 s943:Google 15分鐘直接可退真的很棒值得鼓勵,但是針對惡意軟體 06/27 23:06
→ s943:如果能提供7天申訴審核退款會更好(相信對軟體開發者影響不大) 06/27 23:06
→ s943:平台不能購買新軟體就算了,直接罔顧已購買者的權益真的是欠罰 06/27 23:07
推 IOU9527:已經有人研究出解決方法了~ 06/27 23:25
推 ilovemeien:不少的軟體也有推供試用的版本 而且很多都是30天以上 06/27 23:37
→ ilovemeien:像遊戲也會有試坃版的 不可能叫消費者買一個只有用文字 06/27 23:38
→ ilovemeien:敘述的產品 06/27 23:39
推 jcwu:規範過時+1, 這樣搞不是符合開發數位內容/軟體市場的思維 06/28 00:06
→ man27382210:政府+1 國外企業這樣搞還一對人說好 06/28 01:42
→ MRjk:在講博客來的 博客來的軟體也是不能退好嗎? 一拆封就不能退 06/28 01:54
推 Lansbury:民X主義出現了........ 06/28 01:55
→ birdhackor:一堆人在扯說軟體看完了 玩完了 破關了拿去退怎樣的 06/28 02:33
→ birdhackor:拜託搞清楚 要這樣做是那個仁自己品德低落 06/28 02:33
→ birdhackor:不代表公司應該以此為藉口不遵守法律(該條法律在此是否 06/28 02:34
→ birdhackor:適用是另一個問題) 使用者的錯誤不會讓GOOGLE變得正確 06/28 02:34
→ birdhackor:照這種思維 實體的東西照樣也不能退阿...買個螢幕他可 06/28 02:35
→ birdhackor:以說你都爽七天了怎麼可以退 實體書也可以說你都翻完了 06/28 02:35
→ birdhackor:怎麼可以退(郵購實體書照規定也要可以退) 06/28 02:36
→ birdhackor:而且GOOGLE大可以提供比如15分鐘直接退費(照現在)7天 06/28 02:38
→ birdhackor:寫信退費 那些惡意使用的人有紀錄,是可以拒絕的 06/28 02:38
→ birdhackor:只因為可能有些人會濫用就損害了其他15分鐘內辨別不出 06/28 02:39
→ birdhackor:軟體好壞的那些使用者的權益 這樣真的算好事嗎? 06/28 02:39
→ xbit:小弟認為當你把東西(軟體)擺上去商店賣時就要附一定的責任 06/28 03:30
→ xbit:但是也不因該無限上綱,尤其是某些東西(例:電子書)不是說7天後 06/28 03:35
→ xbit:想退就能退的,這機制場商跟政府應該好好協調 06/28 03:36
推 RIFF:實體書:社會發展的方向應該是翻完會給退的 06/28 06:05
→ RIFF:反而障礙在於品相是否完整如新 06/28 06:06
→ RIFF:這要看狀況:有些消耗性商品是給人爽幾個小時的--消耗品 06/28 06:07
→ RIFF:有些耐久材則應該提供完整的服務:如我說的實體書與家電 06/28 06:08
→ RIFF: 耐久財 06/28 06:08
推 RIFF:外國有耐久財整新品銷售 國內應該也要推廣這種銷售模式 06/28 06:11
→ RIFF:我沒有統計過G-APP 也暫無法定論是否耐久財或消耗品 06/28 06:13
推 adesfro:法律也許要修改時限 但google態度非常差 06/28 09:45
→ bitlife:不是差吧,就像塑化劑一樣,不合規定先下架才是負責吧. 06/28 10:15
→ bitlife:至於google的態度是否如記者所報導,那是另一個問題,基本 06/28 10:16
→ bitlife:上我是很懷疑台灣記者能搞清楚而正確報導此事件的能力 06/28 10:16
推 godman362:台灣記者素質我想有看新聞的人都很清楚 06/28 10:57
→ godman362:往往一開始把事情爆的誇張、嚴重 06/28 10:58
→ godman362:結果發現沒那麼嚴重的時候,他們又跳播另一個新聞 06/28 10:58
→ godman362:完全沒有打算為前一個事件做洗刷 06/28 10:59
→ kuter:保障啥權利 法規都無明確了罰啥 06/28 12:57
→ Obb:拿漫畫遊戲來反證退費機制不合理的邏輯,只是把問題侷限化了~ 06/28 16:17
→ Obb:鑑賞期的最初用意就是去蕪存菁 讓劣質品不要污染大市場。 06/28 16:18
→ Obb:「時間」才是這次的爭議 06/28 16:21
→ Obb:谷歌公司不願意配合政府規定時間,可能是劣質付費軟體多 06/28 16:22
→ Obb:經不起考驗?! 06/28 16:22
推 richjf:拒絕遵循法律.... 06/28 17:24
→ sate5232:問題是法律明明就沒規定,郵購買賣是郵購買賣,和這有啥 06/28 18:00
→ sate5232:關係? 06/28 18:00
推 zaknafein:講白目的人真奇妙... 06/28 19:59
推 BIGGGY:對啊 真是猜不透 06/28 21:12
推 HDDVD:郵購買賣vs網路購物vs網路付費下載 不一樣吧... 06/28 23:02
推 RIFF:如果是去年中剛開始起飛的時候 G就不敢這麼囂張了 06/29 01:17
→ bitlife:真搞不懂一堆人,一定沒做過網拍. 如果今天有人網拍賣OK繃 06/29 07:19
→ bitlife:被人檢舉,衛生局來函,你會繼續服務想買的人而不下架? 06/29 07:19
→ bitlife:無法立即合法,先下架本來就是對的.至於為什麼無法立即合 06/29 07:20
→ bitlife:法,那是牽涉到全球一致的規定,不可能單獨就台灣說改就改. 06/29 07:21
推 auogs:7-11 有賣一堆軟體或書 不知道給不給退 06/29 09:04
推 AOL518:怪了.不是應該跟APPLE比嗎?怎會拿來跟7-11比!! 06/29 14:03
推 auogs:因為上面有人講到costco實體書可退 06/29 14:07
→ icdee:在7-11買東西並不是郵購買賣 了解問題再發言好嗎 06/29 16:09
→ QCANCER:法律確實有不合時宜處,但是它是法律。沒改之前還是要守 06/30 17:32
推 RIFF:昨天微軟低調回應手法 07/01 12:06
→ RIFF:分析師多看好MS明年市佔 有20%潛力 07/01 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