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XPXCXOXD:先移居西藏再說吧。 07/12 21:34
噓 XPXCXOXD:西藏平民:最討厭那些一直要我們獨立的外國人,只敢嘴砲 07/12 21:37
噓 XPXCXOXD:newesther人咧? 07/12 21:43
噓 XPXCXOXD:造我謠的newesther人咧? 07/12 21:45
噓 XPXCXOXD:閃靈太偉大了,幫低調。 07/12 21:55
噓 XPXCXOXD:佛來迪要真的和阿扁單挑,才相信他任何聲援都不只是嘴砲 07/12 21:58
噓 XPXCXOXD:這篇新聞應該不是在講他們對地下音樂貢獻 07/12 22:07
噓 XPXCXOXD:前面護航的人把這新聞主題和他們對地下音樂的貢獻混在一 07/12 22:11
→ XPXCXOXD:起,只好這麼問來提醒他們,卻讓madaniel產生誤解@@ 07/12 22:12
→ XPXCXOXD:madaniel是不是才有自己所謂的閱讀障礙,要我可憐你嗎? 07/12 22:13
→ XPXCXOXD:你不會清楚我回你那個推文,還是你有其他方面的障礙? 07/12 22:14
噓 XPXCXOXD:madaniel想射後不理,對方回他就說對方沒禮貌。 07/12 22:17
噓 XPXCXOXD:你的也是啊,所以也沒強烈要求你回。07/12 22:23
噓 XPXCXOXD:事實上m和g在討論時KinKiKid也只是幫腔,一樣沒什麼價值07/12 22:35
→ XPXCXOXD:我也只把他當空氣一樣。07/12 22:35
2.檢舉事由:
(違反板規第X條:xxxxx...)
第七條:[挑釁、謾罵]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
罵、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劣退。並視情況嚴重性加給水桶兩週處分。
第十一條:[惡意噓文、推文]
有以下任一情況之使用者,給予水桶兩週處分
一、多次無意義推/噓文,或惡意推/噓文之使用者。
二、利用修改文章,故意竄改、刪除他人推噓文經查證屬實。
(惟對方明顯犯規,如惡意人身攻擊、公佈私人資料在先則不在此限)
三、於推/噓文中違反第一章任一規定者。
(由於本板推文數量大,本條文採不告不理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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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推 Beef:未達標準 07/15 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