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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檢舉文章: (請將受檢舉文章前後各兩篇的列表複製貼上來,註明檢舉文章編號及檢舉對象) ex:(檢舉24116,XXXXX) 20091 ~25 8/03 kgd2007 R: [新聞] 蔣友柏開罵「30歲以下很爛」 一次惹怒 … 20092 ~28 8/03 leoliu0812 □ [轉錄][問題] 聽說!許市長明天宣布參選 ●20093 X2 8/03 youku1 □ [新聞] 求長生不老 7旬老翁強姦7歲幼女 20094 + 7 8/03 IMISSA R: [問卦] 有沒有路上一堆人拿LV包包的八卦 20095 + 2 8/03 lierac □ [問卦] 未滿30歲,就騙到一千萬去嫖妓遊樂的八卦
lzwyuse:臺灣這種畜生也不少的08/03 00:21
2.檢舉事由: (違反板規第X條:xxxxx...)  第七條:[挑釁、謾罵]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 罵、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劣退。並視情況嚴重性加給水桶兩週處分。  第十二條:[累犯、分身]   二次以上違反板規之遭水桶使用者,視為累犯,加給水桶兩個月之處分。 累犯追溯期為一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cxzdsa:未達標準 08/03 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