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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檢舉文章: (請將受檢舉文章前後各兩篇的列表複製貼上來,註明檢舉文章編號及檢舉對象) ex:(檢舉24116,XXXXX) ●22485 10/07 nawabonga R: [新聞] 高閔琳:楊秋興不應打壓年輕人
ieeewar:敢造謠不敢負責~也只有爛菊花能搞出這種鳥事!10/07 22:49
2.檢舉事由: (違反板規第X條:xxxxx...)  第六條:[內容不當]   文章內容含有色情內容、暴力內容、十八禁連結、含不雅文字(髒話)、或是   含過多非正體中文、色碼、亂碼導致難以閱讀,一律劣退。  第十二條:[累犯、分身]   二次以上違反板規之遭水桶使用者,視為累犯,加給水桶兩個月之處分。 累犯追溯期為一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ieeewar:政治人物不能批?發造謠文還砍ID不是事實?爛菊花說不得? 10/07 23:28
ieeewar:還有你剛剛po了檢舉文我回應你又砍掉~狠明顯怕人家回嗎?! 10/07 23:29
ieeewar:請版主查看看為何這個人檢舉我我回應又要偷偷刪除啊?! 10/07 23:50
l8:對公眾人物的意見視為可受公評之事 未達標準 10/08 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