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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檢舉文章: (請將受檢舉文章前後各兩篇的列表複製貼上來,註明檢舉文章編號及檢舉對象) ex:(檢舉24116,XXXXX) ●24474 ~1411/13 christofer □ [新聞] 傳珍寫好遺囑 「放乎伊去啦」 可能發監 …
chirmanmao:扁家真是要家破人亡 好爽 11/13 10:59
2.檢舉事由: (違反板規第X條:xxxxx...)  第七條:[挑釁、謾罵]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 罵、歧視、引戰之文章,一律劣退。並視情況嚴重性加給水桶兩週處分。  第十二條:[累犯、分身]   二次以上違反板規之遭水桶使用者,視為累犯,加給水桶兩個月之處分。 累犯追溯期為一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louisman:未達標準 11/14 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