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China:不可能,謾罵才是八卦本色 04/26 17:41
版主權利義務規範
一、責任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2) 板主有責任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
基於以上兩點,應該全面禁止歧視、謾罵用詞,例如吱、蛆
除了避免版友誤觸刑法,也有導正討論風氣的效果
而不是開頭第一句XX吃OO
使後面的討論淪為無意義或筆仗
一定有中性的詞彙可以取代這些歧視的詞彙
不應以版規來鼓勵後者
另外無意義的在每篇文章推相同的文
明顯和文章內容毫無關聯的推文
應該要有比鬧版輕一點的處罰
也是基於討論風氣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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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teOnas: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04/26 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