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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雙方已進入法律程序 該系列停止回文 鎖文後全系列收精華區版主工作區之爭議文章 今晚12點刪除 對方律師信如下 作者 vireo (擁抱與親吻) 標題 [通告] 代轉本所律師通知 時間 Tue May 28 15:25:00 2013 ─────────────────────────────────────── ※ [通告] 共 3 人收件 ※ boyo seabox fuxkyou --------------------------------------------------------------------------- 版主大人們午安,以下是代本所律師寄送給您們的函件(律師沒有PTT帳號), 這是律師代當事人撰寫的, 懇請協助處理本件,若有任何問題請直接與王律師聯繫, 感謝大人們協助。 VIREO敬上 ==============================分隔線===================================== 敬啟者 據本當事人告知,貴站會員"shellychen(胖雞)"2013.5.27 15:23:11及同日21:55:43以 主旨"劉毅英文師培,掛羊頭賣狗肉"於貴站Gossiping看板所發表言論,以及相關會員回 應內容 已嚴重侵害本當事人,並涉及誹謗、公然侮辱、妨害信用等刑責 本當事人除可能針對發文者採取法律行動外,並陳請貴站儘速移除上開言論 請查照。 如有任何問題,請隨時與我們聯繫 王子文律師 聯絡電話:02-2369-5115*204 E-MAIL:albertwang357@hotmail.com Yuanhe102@gmail.com -- 如果孔子是那待沽的玉 我便是待斟的酒 用一生的時間 蘊釀自己的濃度 只為等待剎那的傾注 張曉風 釀酒的理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33.10
fuxkyou:告人了告人了 05/28 16:33
sx4152:開告了.... 05/28 16:33
Eliot5566:我是帥哥 05/28 16:33
Eliot5566:五樓帥哥 05/28 16:33
Eliot5566:YA 05/28 16:34
payton380:我想我在這裡~ 05/28 16:34
ghostrick:避免更多受害者 05/28 16:34
a1122334424:是歐@@都沒有真正有趣的八卦 05/28 16:34
ranway:謝謝 05/28 16:34
lakershank:媽我在這~~~ 05/28 16:34
Amihusband:才五篇就被鎖 這樣怎麼吵熱話題 05/28 16:34
XieXie9527:蘊釀自己的濃度 只為等待剎那的傾注~~ 好濕好濕 05/28 16:34
harkk2001:不管啦~ BOYO司法迫害 05/28 16:34
sorrywow:BOYO大神 05/28 16:34
nixon:為什麼進入法律程序就要停止回文啊??很多法律案件也是討論啊 05/28 16:34
hn9480412:你誰啊,亂公告 05/28 16:34
goshfju:叭叭叭叭叭叭叭叭叭 05/28 16:35
qn:Cool 05/28 16:35
Eliot5566:你也會怕齁? 不是天不怕地不怕 05/28 16:35
dl123:為什麼進入法律程序就要停止回文啊??+1 05/28 16:35
DORABMON:沒黨證 跟人家打什麼官司!!!!! 05/28 16:35
aresa:保護板友免得一起被送進去阿,傻傻的,這件事在這裡爆的耶 05/28 16:35
whiteadam:板主被警告兩次 會怎樣? 05/28 16:35
fuxkyou:板主怕一起被劉毅告吼? 05/28 16:35
edwarkingsir:進入法律程序後...板主無敵~ 05/28 16:35
diego99:不懂為什麼要停止討論,版規有這樣規定嗎??@@ 05/28 16:35
NEWOLD:大家也要幫版主想想吧 狠一點的可以連版主一起告耶 05/28 16:35
a1122334424:不過不要緊吧 不是說會有新聞 那就可以繼續討論了ww 05/28 16:35
edwarkingsir:板主在哪裡補習?? 05/28 16:36
NEWOLD:他爭取他的權益 版主就該一起陪葬嗎 05/28 16:36
frogha1:進入法律程序為何不能回文討論? 05/28 16:36
harkk2001:大概是身為版主,任由謠言散佈,會有法律問題吧 05/28 16:36
nixon:保護版友所以停止回文?? 保護版權所以禁止連盜版網站??? 05/28 16:36
NEWOLD:就說這人真的很....了 05/28 16:36
Amihusband:沒必要鎖阿 真理越辯越明 越多人討論越好阿 05/28 16:36
diego99:這樣的話八卦版可以禁止爆卦了 05/28 16:37
AllenHuang:雞排 黑輪 珍奶 瓦斯汽笛 準備好了 05/28 16:37
payton380:我看到qn了 05/28 16:37
nixon:如果是謠言, 就用造謠這條來辦啊 05/28 16:37
Allen0315:有新八掛的話難道不能爆? 05/28 16:37
Eliot5566:好聽話是保護鄉民 事實上是保護版主群 05/28 16:37
totomif50:我也想看新八掛,太早鎖文了 05/28 16:38
ltser:nixon的比喻相當有趣XD 05/28 16:38
a1122334424:話說 是根據哪一條板歸禁止回文?? 05/28 16:38
haha98:吞下去拉 大家一起河蟹吧 05/28 16:38
aresa:你得到他了 05/28 16:38
goshfju:shellychen 單P 劉毅補習班 Fight!!! 05/28 16:38
whiteadam:→ harkk2001:大概是身為版主,任由謠言散佈 ??? 05/28 16:39
uafone:這事件不是讓更多人知道更好嗎 刪文用意為何?不說清楚? 05/28 16:39
baptism:進入法律程序就怕?有啥好怕? 05/28 16:39
whiteadam:昨天有一個板主爆了一個 不正確消息的八卦呢 XDDDDDDDD 05/28 16:39
diego99:八卦版今天讓我大開眼界了,竟然可以這樣箝制言論自由 05/28 16:39
qhapaq:噓 禁止 05/28 16:40
diego99:進入司法程序不就更應該開放討論嗎? 05/28 16:40
plusvalue:動作真快 05/28 16:40
hoochie:你在大聲什麼啦 05/28 16:40
a1122334424:馮老師那個嗎 那個不是只是轉貼 05/28 16:40
jerrys0580:想看劉毅補習班敗訴 那死要錢的嘴臉... 05/28 16:40
ltser:盜版→因為有的人會下載 所以通通不准連這網站! 05/28 16:40
diego99:原來司法程序就是不能說也不能講,我懂了。 05/28 16:40
inshadow:進入法律程序就要鎖文 有這條版龜? 05/28 16:41
cupid1122:法律有錢人玩的啊. 版主也只是普通鄉民 惹不起的 05/28 16:41
Joejohnz:保護八卦版眾 05/28 16:41
Swashbuckler:柏油有什麼苦衷嗎? 05/28 16:41
ltser:造謠→因為有板友可能會被告 所以通通不準推這文! 05/28 16:41
whiteadam: boyo □ [爆卦] 馮光遠對"賴姓車主"發作了 05/28 16:41
a1122334424:如果事實夠充分 我覺得劉毅應該很難贏吧... 05/28 16:41
whiteadam:有看到馮光遠道歉,沒看到boyo道歉 05/28 16:41
jj95042:八卦已死 05/28 16:42
diego99:今天你退縮了,明天對方就會更軟土深掘! 05/28 16:42
Amihusband:真的爆掛的鎖文 廢文充斥卻沒事 05/28 16:42
loveswim:我也覺得該給大家有討論空間 原PO也懂得自我保護 05/28 16:42
※ 編輯: boyo 來自: 140.112.133.10 (05/28 16:44)
ghostrick:講個有補過劉毅就知道的八卦好了,10多年前我背過一口氣 05/28 16:43
loveswim:鎖文會像孤軍奮戰一樣 小蝦米怎麼對抗大鯨魚呢? 05/28 16:43
shinjyeh:不懂為什麼要刪文??? 05/28 16:43
goodman5566:boyo □ [爆卦] 馮光遠對"賴姓車主"發作了 05/28 16:43
SinosaiAgi:唉 沒討論空間y 05/28 16:43
ltser:看到不能推 我的反應也是去查板規 裡面根本沒有!文的標準.. 05/28 16:43
diego99:這篇讓我認為,板主已經選邊站了。 05/28 16:44
goshfju:劉毅打官司蠻強的 之前不是把徐薇英文趕出南陽街 05/28 16:44
ltser:一堆問音樂的文章 推文全部都是我難過... 05/28 16:44
edwarkingsir:板主 : 劉老師好,這是做夢嗎?? 05/28 16:44
ghostrick:英語,1分鐘背完有點份量的一口氣前100有1萬可以拿 05/28 16:45
ltser:這串文章可以討論 補習班規避退費的手段是否正當 不能回? 05/28 16:45
ghostrick:坦白說比較有幫助的就是你的英語讀的能力增強,但對英文 05/28 16:46
horcetian:滅火?? 05/28 16:46
HANCOCK5566:大家幫忙找一下BOYO版主的蛋蛋 好像不見了~!! 05/28 16:46
loveswim:為什麼私底下發文給你們 就要刪文 刪了不就死無對證 05/28 16:46
sx4152:八卦已死 05/28 16:46
dl123:這讓我想到某美容板工讀生充斥 真相被煙沒 那板快廢了 05/28 16:47
a1122334424:他應該是真的給錢 印象中 反正拿後段補前段還有剩很多 05/28 16:47
ghostrick:實力方面就見仁見智了,那時是真的發錢發的毫不手軟 05/28 16:47
sontai:陳小姐有種 挺一個 雖然不知道對錯 05/28 16:47
ltser:嗯..還好律師沒有寄信給站主 不然的話 05/28 16:47
ltser:被!的就是八卦板了? 05/28 16:47
上次四差貓被釣魚魔人告 去站方法律諮詢版問 立馬被水桶加劣退 版主們遇到法律糾紛 往往都要孤軍奮戰 大家說風涼話說的很開心 去法院出庭的又不是你們 收精華區保留證據已經是做最大的努力了
a1122334424:1w就算了 有聽過十萬元單字賽嗎 真的5w現金阿... 05/28 16:48
shinjyeh:事實有什麼好毀謗的?刪文就中計了!支持繼續討論 05/28 16:48
ghostrick:64開單子本兩公分厚是一千元 05/28 16:48
ltser:也還好律師沒有寄信給教育部 不然的話 05/28 16:48
goshfju:叭叭叭叭叭叭叭叭叭叭叭叭叭叭叭 05/28 16:48
ltser:被!的就是ptt了呢~ 05/28 16:48
uafone:而且有責任的是po文者 板主又有何責任去幫任一方掩護 05/28 16:49
diego99:原來現在律師的能力這麼強大喔? 05/28 16:49
※ 編輯: boyo 來自: 140.112.133.10 (05/28 16:54)
getlonely:原來律師 可以干預版務 05/28 16:50
GARRET:為何不能討論? 05/28 16:50
totomif50:小心丫,別忘了去年的火雞肉飯 05/28 16:50
uafone:一個律師就可以限制其他人言論自由?? 05/28 16:51
a1122334424:boyo大大 這不對歐 完全看不到要鎖文的理由阿 05/28 16:51
ltser:也許板主是怕律師"逐級回報" 寄信給站主 05/28 16:51
hank11235813:河蟹囉 05/28 16:51
a1122334424:想干預版務嗎?? 希望版主們可以硬起來 05/28 16:51
ltser:那八卦板被!的話 在板上的13k板眾該怎麼辦啊啊啊 05/28 16:51
a1122334424:如果這篇開了先例 會被告都不能討論就糟糕了吧 05/28 16:52
shinjyeh:連八卦版都這樣市井小民以後去哪裡發聲? 05/28 16:52
cinthiea:那如果新聞出來可以討論嗎?? 05/28 16:52
getlonely:原來一個律師 就可以叫大家閉嘴 05/28 16:53
dl123:shellychen都有上法院的覺悟 劉毅憑什麼下架她的文章 05/28 16:53
uafone:一堆人罵總統 如果有律師寫信給你 是不是八卦就不說論政治 05/28 16:53
ltser:說正經的 個人認為適合的處理方式 是在首篇加上板主警告 05/28 16:53
getlonely:我好怕喔 我好怕律師喔:~~~~~~~~~~~~~~~~~~~~~~~~~~ 05/28 16:53
korsg:抱歉 這次不推boyo 05/28 16:54
uafone:光這點 就可以罷免板主了 boyo你不能承擔 能承擔的人多的是 05/28 16:54
diego99: shellychen都有上法院的覺悟 劉毅憑什麼下架她的文章 05/28 16:54
shadow0326:不知道網站和網站管理員需要對上面的發文負法律責任嗎? 05/28 16:54
ltser:"此文串已進入法律途徑 請回/推文拿捏尺度 以免被告" 05/28 16:55
dl123:怕會被告的大概是新警察 不懂的拿捏分寸 第一天來八掛板嗎? 05/28 16:55
ltser:這種作法才是板主的能力和權責該做的 而不是限制討論吧? 05/28 16:55
dl123:最後:萬一陳小姐內文屬實呢? 05/28 16:56
diego99:反正現在確定東森跟三立有採訪,請貴新聞台記得報導阿! 05/28 16:56
getlonely:誰管你陳小姐。律師最大 05/28 16:56
ltser:再說回來 既然已進入法律程序 那這文章也是法院上的證據 05/28 16:56
amalilice:不太懂耶@@ "陳情貴站儘速移除" 如果不移除會怎樣嗎?? 05/28 16:57
ltser:這樣從板面上移到精華區的話 是適合的處理嗎? 05/28 16:57
uafone:毀謗成立再來移除不晚 如果是事實 為何要移除 05/28 16:57
a1122334424:如果不移除的話 會被告嗎@@ 莫名其妙 05/28 16:58
shinjyeh:如果是毀謗也可以當作毀謗的證據啊 何況還沒定論 05/28 16:58
hoochie:叫你撤就撤 真聽話 05/28 16:58
diego99:http://ppt.cc/0yEd 文內是這位律師嗎? 05/28 16:58
MadeInChina:4差貓被桶明明就是冒犯板規 關法律諮詢板屁事 05/28 16:58
diego99:電話一樣耶! 05/28 16:59
ltser:板主若被無辜牽進案件 上法院 那的確是無妄之災 05/28 16:59
ltser:但是..說實在話 板主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位置 當初參選的時候 05/28 17:00
hoochie:所以你不鎖文 就要上法院 是這樣? 05/28 17:01
a1122334424:4X被桶也有點莫名其妙 05/28 17:01
ltser:不就早該有心理準備了嗎 板主希望保護自己 那是天經地義 05/28 17:01
bear0418: 05/28 17:02
amalilice:如果不移除會有嚴重後果 律師應該會寫出來要站方刪文 05/28 17:02
ltser:但如果用了不適合的方式 使板友的討論權受損 05/28 17:02
goshfju:叭叭叭叭叭叭叭叭叭 05/28 17:02
haha98:吞下去拉 大家一起河蟹吧 謝謝指教 05/28 17:02
tomshiou:柏油真沒用 05/28 17:02
salene:撕髮不公~~~~叭叭叭叭叭叭 05/28 17:03
ltser:這樣子對八卦板會比較好嗎? 05/28 17:03
下次選毛主席好了 他是滯美中國人 台灣法律管不到他 這件事我來做最多做到這樣 ※ 編輯: boyo 來自: 140.112.133.10 (05/28 17:05)
SS327:版主下台 05/28 17:04
cp109:會怕就好 05/28 17:04
haoguy:NO 05/28 17:04
edwardazaz: 。 05/28 17:05
U8:你可以再軟一點啦 05/28 17:05
Allen0315: 憲法保障言論自由 這個律師已經違反憲法了...!!! 05/28 17:06
getlonely:反正 警告兩次 也要下台。不用罷免了 05/28 17:07
sadfxd:河蟹啦 05/28 17:08
Deltaguita:學學黑店板的L板主吧 店家威脅PO文者後 他自己又備份 05/28 17:08
MadeInChina:4差貓被桶明明就是冒犯板規 關法律諮詢板屁事 05/28 17:09
Deltaguita:對你太失望了 你以後公告都在精華區公告就好了 呵呵 05/28 17:09
solarcells:辛苦了 05/28 17:09
Chopstick2:耶!他們講他們的乾泥版主屁速喔~憑哪條法辦版主列出來! 05/28 17:10
goshfju:叭叭叭叭叭叭叭叭叭叭叭叭叭叭叭叭叭叭 05/28 17:11
a1122334424:柏油 不要這樣辣 這次風向不會錯的 站錯了一生後悔 05/28 17:12
slot:進入法律程序所有文章都要刪 那記者就倒楣了 報紙怎麼回收? 05/28 17:14
ghostrick:劉毅跟蘇某不能比,算風險的話就算劉毅風險低可是賠率高 05/28 17:16
ghostrick:蘇某告網友妨礙名譽,檢察官問他你是很有名嗎?可是劉毅 05/28 17:17
ghostrick:可不一樣 05/28 17:17
Derp:他是誰?? 干我X事 05/28 17:18
WeAntiTVBS:幹 柏油碰到律師就龜起來了 這是怎麼回事 05/28 17:19
totomif50:律師沒違反言論自由丫,不怕的請多爆點八掛,我想看 05/28 17:19
Amihusband:收精華區哪裡啊 找不到 05/28 17:21
totomif50:版主也沒有隱版,有八卦請盡量爆,後果請自行負責 05/28 17:21
ranway:__的..................... 05/28 17:21
wahaha99:就我所知,他們應該不能拿板主怎樣 05/28 17:23
totomif50:是否能拿版主如何啦,但跑法律程序就夠受的了, 05/28 17:25
totomif50:是我的話我也會當龜孫了。。。 05/28 17:26
JotaroKaga:爛透了你 還以為你有多帶種 05/28 17:27
whatthefuxk:辛苦了 但是推不下去對不起 05/28 17:27
BananaCake:以前講話很嗆嘛,現在比誰都孬,音樂吹到轉性啦? 05/28 17:28
Chopstick2:叫他列出哪條法說有版主的事,鄉民們一起請願廢了它!!!! 05/28 17:29
totomif50:這樣說好了啦,版主應該是沒事, 05/28 17:31
totomif50:但當事人若有需要請版主當證人,法官準的話。 05/28 17:31
paschen:112的法律常識...ㄏ... 05/28 17:32
totomif50:版主就只能出庭了,而且。。。 05/28 17:32
yuanchihwu:八卦比馬政府還軟 05/28 17:32
DDD:幹 柏油碰到律師就龜起來了 這是怎麼回事 五霸ㄟㄟㄟㄟ ㄟ ㄟ 05/28 17:32
totomif50:一不小心說錯了話,可能沒事變有事,鄉民變事主了 05/28 17:32
totomif50:M文只會被鄉民唸唸,但到少不沾。。 05/28 17:34
totomif50:上法院真的沒什麼,但跑流程就夠受了 05/28 17:35
BananaCake:怎麼不敢回他"幹你媽的炸死你全家"? 孬到用權力鎖文 05/28 17:36
jh020806:當板主前沒想過有遇到這種紛爭的可能? 05/28 17:36
shinjyeh:原來台灣真的沒有言論自由了... 05/28 17:36
jh020806:有的話那為啥要當? 05/28 17:36
totomif50:英雄本來就不是人人可當的。像我怕事就注定當不起了 05/28 17:38
ltser:看過#1Hf7bjD7之後 該數一下上面我噓了幾次 晚點推兩倍回來! 05/28 17:41
BananaCake:推回來! 05/28 17:43
drigo:台灣現在愈來愈恐怖了, 不只國家要管制言論, 連一堆人都想管 05/28 17:43
shinjyeh:現在已經開放了,大家可以推文了 05/28 17:44
drigo:制言論 05/28 17:44
ltser:CD轉完推 05/28 17:44
ltser:CD轉完推 05/28 17:49
ltser:CD轉完推 05/28 17:52
nel624:很普通的律師信啊 看起來也沒什麼 到底是想嚇唬誰啊... 05/28 18:04
y15973:推回來 05/28 18:05
mysterydream:解鎖補推 05/28 18:22
mankaro:喔 王子文 律師和 劉毅 最好是提得出夠強的證據服人 05/28 18:26
mankaro:否則那股黑 不會只是灰暗 是會被鄉民抹到發亮的深黑了 05/28 18:28
mankaro:補教名師當久了 以為人人都是高中生 能隨便被恐嚇哄騙嗎 05/28 18:29
mankaro:明明是應徵新老師 辦一個假課程 老闆選員工還要應徵者付錢 05/28 18:34
y15973:全部被樓上講對了 05/28 18:50
MagnaCarta:不愧是柏油 到底是哪些人選柏油的? 還看不清楚他為人嗎 05/28 18:56
linsmile:推回來 05/28 19:17
guitarotaku:版主縮的話~那選他當版主幹嘛?直接罷免了 05/28 19:21
snakei14702:這是言論自由? 05/28 20:40
snakei14702:這裡是言論自由的臺大PTT嗎? 05/28 20:41
FallRed:112 看到律師就軟了喔 05/28 21:41
Philcat:支持柏油. 很多新警察搞不清楚以前多少人被告 05/29 00:51
BeefNoodles:怕被告當啥版主? 選版主前都不看看前例嗎? 怪我囉? 05/29 07:59
dtslim:怕事的廢物 05/29 08:22
dtslim:超廢的 一封站內信就嚇到閃尿了 還扛瓦斯炸你家勒.. 05/29 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