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achime:阿當初那些要告的人的用意只是要讓你覺得煩死了阿 11/08 16:16
推 ubuntuable:偷渡成功? 11/08 16:16
推 cp109:那雙節棍 可以嗎? 11/08 16:16
推 eipduolc:戰神還是戰戰神? 11/08 16:17
推 iDiLiP:暗黑ORZABCD 11/08 16:17
→ YesGG:文章中的帳號好熟 11/08 16:17
→ accin:就是有人懶惰跑來跑去直接賠他幾千了事 11/08 16:17
→ lookyour:看成桶棍... 11/08 16:17
→ kgh:就只是麻煩吧 付和解金的應該是連偵查庭都沒去 11/08 16:17
→ LoveMakeLove:阿彌陀佛 11/08 16:17
推 kairi5217:魯叔沒怕過的唷 啾咪 11/08 16:18
噓 Ftaro:你看過的判決書太少了 只要能證明id與本人密切相關 就能成罪 11/08 16:18
推 sugizo0:樓下五郎八卦棍 11/08 16:18
推 pfat123:戰戰神啊 之前還上蘋果說" 我根本不知道會這麼嚴重啊 " 11/08 16:18
→ WeAntiTVBS:送 11/08 16:19
推 bee12:誦棍是誦經的嗎 11/08 16:19
推 auel:XDDDD 11/08 16:19
→ pfat123:不過本篇是戰戰神被告 顆顆 11/08 16:19
推 kitune:戰喔 11/08 16:19
推 pfat123:好啦其實我看不懂判決書 戰戰神你是被告還是告人啊 11/08 16:21
→ groupie:啊我上次好像也說了宋棍! 11/08 16:23
→ ev331:她不是很久都沒出現了 11/08 16:23
推 fluteman:戰戰神又被告囉 不意外 11/08 16:24
推 mori9455:所以可以再戰了? 11/08 16:25
噓 Merlion:法院認為ID是有人格權的會成罪別亂教以為罵ID無罪 11/08 16:25
→ Merlion:但檢察官那邊有些認為沒有會不起訴 11/08 16:26
推 lovecyfen:呂秋遠是誰? 11/08 16:26
→ vvus:所以是吳X洋還是吳X穎? 11/08 16:27
推 eddy1221:樓下 鋼棍謝師傅 11/08 16:27
推 hiimlive:我是鋼棍 11/08 16:27
推 jcto04:完了 做夢不行那以後爆卦都要改成啥 11/08 16:27
→ vvu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253077053.A.C9C.html 這篇? 11/08 16:29
推 Giddcns:還以為是刑事組規矩,進來先捅三棍!? 11/08 16:31
推 bryansun:其實我認識那個戰神很久了..他真的是loser 11/08 16:31
→ season002:真的不一定,有的認為沒有,有的認為有,認為有的居多 11/08 16:32
→ Merlion:...樓上勇者歐 11/08 16:32
→ Merlion:樓樓上 11/08 16:33
推 kutkin:看法官.... 11/08 16:33
→ kutkin:有些法官覺得PTT不過就是一堆人面對一個黑板打字 11/08 16:34
推 simga:夜路走多了遲早會碰到鬼~~ 11/08 16:35
推 ruemann:我在路邊到一張紙條,內容如下: 11/08 16:36
推 jerrylin:賭一堆人會怕事選擇和解啊 11/08 16:37
推 liuyh530:台灣法律的缺點阿 法官個人認知見解對判決差異非常大 同 11/08 16:37
推 liuyh530:一案給不同法官判可以天差地遠 法條都法官解釋的 制度爛 11/08 16:38
推 assassinzero:訴棍表示... 11/08 16:41
推 liuyh530:有能力改的掌權者不會想改 才不會害到自己 正解:看法官 11/08 16:41
噓 nixon:誦棍?? 那是什麼 11/08 16:51
噓 grooving:送棍的目的不是要打贏官司讓你判賠 他們一定輸的 他們的 11/08 16:52
→ grooving:目的是告一堆人 只要有幾個怕麻煩願意給錢和解的 就賺了 11/08 16:53
推 TSbb:包包來了 11/08 16:55
推 serval623:他們目的不是要贏,是要讓你南北跑,看你會不會嫌麻煩! 11/08 16:56
推 frankego:科科 11/08 17:01
推 ken771209:連起訴都未必吧 11/08 17:05
推 albb0920:免洗id有人格權嗎 11/08 17:13
推 diego99:這內容怎麼好像很眼熟,完整原文好像有在哪邊看過 11/08 17:43
推 baptism:呂秋遠紅了XDDDDD 11/08 17:46
推 baptism:第一段感覺在硬凹,寫一篇罵人的文章,在下面放照片 11/08 17:52
→ baptism:說不能證明照片跟文章一定有關聯....... 11/08 17:53
→ baptism:整篇看下來感覺就是在限縮毀謗罪的解釋 11/08 17:54
噓 tagso:其實每個庭見解差很多 看法官吧 11/08 18:06
噓 BackTime:紅的明顯 也不要看完這篇就放心亂罵,法官見解可能很分歧 11/08 18:45
→ BackTime:除非等到這一類的案子累積夠多的判決 開過會處理見解等 11/08 18:45
→ BackTime:大家比較有共識了才算比較穩定 11/08 18:46
推 rockrider:可以反告他們誣告,目的不是成案,只是以其人之道反制其 11/08 19:31
→ rockrider:人之身,讓他們嚐嚐跑法院被告的滋味嗎? 11/08 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