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NBAdog:想起4X熊可笑的字跡 11/13 22:21
推 a1467171:4X小學生 11/13 22:21
推 penis5566:"推原PO所說"也能告?? 11/13 22:22
人民有訴訟權,不管是什麼都可以告
只是,告不告的成的問題,檢察官的起訴不起訴
就是在確定到底能不能告
就算今天我隨便到台北地檢按鈴說4x把香香豆塞進我的OO
也許這是根本沒有的事實,地檢署還是要受理
※ 編輯: LLsolo 來自: 111.251.242.249 (11/13 22:24)
推 HermesKing: 11/13 22:22
推 a1122334424:所以真的是無解 沒有反制法嗎 除了自己小心以外 11/13 22:23
推 clide5566:圖嘞 其實法院蠻多正妹的 不過都死會了 11/13 22:23
→ PUTOUCHANG:不要放照片啦,pm 給我,我加她 FB 11/13 22:23
→ penis5566:20個人打一個人應該很方便吧? 11/13 22:23
推 summersky20:推正妹 11/13 22:23
推 gunfighter:推收到傳票 最大的壓力其實是來自家裡 11/13 22:23
噓 jason050117:四務官ㄉ圖ㄋ? 11/13 22:24
推 drg:推這篇文章 11/13 22:24
推 e04su3:這篇M起來吧 11/13 22:24
推 whoisanky:是(我同意原po說的) 11/13 22:24
推 creulfact:那像之前的什麼制杖者呢? 會不會被認證阿?XDDD 11/13 22:25
推 crassus7217:就是拿得安心才會幹這種生兒子沒屁事的屁事~去你的死 11/13 22:25
→ crassus7217:訟棍 11/13 22:25
推 highwayshih:能反告誣告嗎? 11/13 22:26
→ ewjfd:所以香香豆還是可以放? 11/13 22:26
噓 moonboundary:四差喵表示: 11/13 22:26
→ bugmens:這篇也要置底啦 另外問OO是什麼 11/13 22:26
推 conpo:專業好文推! 11/13 22:26
噓 eatingshit:訟人是刑事逆 圖也谷哥對好嗎 11/13 22:26
妨害名譽是刑事沒錯,會先由地檢偵辦,接著會轉簡易刑事案件居多
圖是我家妹子的傳票...不用跟估狗小姐拿....
→ ivorysoap:為何這種不能反告誣告?活該給他告好玩?尤其是你舉的例子 11/13 22:26
推 wubye:推, 但無四物官照片,此風不可長 11/13 22:26
推 solidmiss:推 四物官圖呢??? 11/13 22:26
→ ivorysoap:不然隨便告個幾百個連空白噓也告難道不犯法? 11/13 22:27
推 fantasibear:推 11/13 22:27
推 a1122334424:現在法律好像就是這樣玩的 勞民傷財? 11/13 22:27
現在這個真的是無法可管...
畢竟這個很難立法管控
100件就算可能是訟棍提出的
只要有1件是有真的需要司法正義維護的 我們就必須處理
但是如果訂了太嚴苛的標準
對於小老百姓不是很明白法律 其實很難保障到他們的權益
推 teapot43:可以m一下 11/13 22:27
※ 編輯: LLsolo 來自: 111.251.242.249 (11/13 22:31)
推 asd2260123:沒圖也想讓我推?好吧我推了 11/13 22:28
推 mynameisdick:專業推!!!四物官的圖先殺來 11/13 22:28
推 larailing:四葉官的圖呢? 11/13 22:28
噓 Avicii:我可以 11/13 22:28
推 joesarira: 11/13 22:28
推 rinsoukan:推喔 11/13 22:29
推 newstarting: 11/13 22:29
推 drg:反控誣告還要在繼續再奮鬥一段時間而且不一定能得到滿意的結果 11/13 22:29
推 wotupset:四物飲的圖勒 11/13 22:29
→ ivorysoap:順便問一下訟棍亂告一通然後自己不出庭這樣可以嗎? 11/13 22:29
推 jasperyen:不是聽說可以轉移陣地嗎 11/13 22:29
→ drg:要不然就是要大家聯合起來反控他誣告 11/13 22:30
聽說,那天我夢見也有一個這樣的情況
原告告了20幾個人妨害名譽
這20幾個人也針對原告的回文告妨害名譽
一兩個禮拜就派一個人去遞一張刑事訴狀
原告就會被傳要去偵查庭.........
重點不在告什麼內容
是用這種訴訟轟炸的方式........
逼迫原告奔波
然後我就醒了........
推 playerscott:收進精華區 11/13 22:30
→ ivorysoap:他擺明要和解金你不和解應該也懶得陪你玩吧? 11/13 22:30
推 tsctao:圖呢 11/13 22:30
推 ea00382:伸四物湯...阿四物官的圖 11/13 22:30
推 Derp:訟棍全部來告我ㄅ 我來轉到花蓮請你過來^^ 11/13 22:30
推 Pellaeon:推推 11/13 22:30
推 ians20025:推了 11/13 22:31
推 XXXXGAY:有看有推! 11/13 22:31
→ ivorysoap:多告幾個一被告就掏錢的阿宅應該好過上法庭和大家玩吧 11/13 22:31
→ a1122334424:j完蛋了 你要被塞香香豆了 11/13 22:31
推 BingLing:推 11/13 22:31
→ s213092921:訟棍去死 11/13 22:31
→ ManCity5566:為啥裡面要放香香豆阿... 11/13 22:32
推 wumacomsum: 11/13 22:32
→ wotupset:很多人不懂流程 被提告就慌了 只想和解 11/13 22:32
推 greedypeople:污告我看了一下 幾乎不可能成立 11/13 22:32
推 jet113102:四物官的圖勒? 11/13 22:32
推 Oxhorn:保持鎮定真的比較重要 謝謝分享! 香香豆是什麼東西? 11/13 22:32
※ 編輯: LLsolo 來自: 111.251.242.249 (11/13 22:36)
推 watashiD:圖勒? 11/13 22:32
推 hanghking:想看世務官照片!!! 11/13 22:32
→ s213092921:我罵訟棍不會也中槍吧 11/13 22:32
→ greedypeople:誣告的要件是 原告必須有捏造你沒作的事實 11/13 22:32
推 screwer5566:是吃的那種還是放鉛筆盒的那種? 11/13 22:32
推 akirakid:感謝專業文, 不知道什麼時後我用得上 11/13 22:32
推 jimmyliu1217:幹你娘雞巴豬生狗養貓帶大的訟棍 11/13 22:32
推 timeshadow:如果有人PO文在笑某人,我推文推"XD"會怎樣嗎? 11/13 22:32
→ ivorysoap:記得特別費鬧很大期間有個宜蘭人一次告了全台所有的官 11/13 22:33
推 highwayshih:@s213092921 陳述事實啊 11/13 22:33
→ wotupset:花錢和解只會養大訟棍的胃口 遇到爛訟的就照程序跑 11/13 22:33
→ ivorysoap:結果沒下文請問被告的那些官有收到傳票嗎? 11/13 22:33
推 widec:FB按讚都可以告了... 11/13 22:33
推 madeinheaven:問下訟棍可藉由提告取得你的資料這是真的嗎? 11/13 22:33
推 O800092000:有看有推 11/13 22:34
推 imdai:推 11/13 22:34
→ a1122334424:照程序跑的話 其實被告也會損失很多時間、金錢 11/13 22:34
推 zx3393:假的 不可能取得他人的資料 個資法可是很嚴格的 11/13 22:34
推 Derp:基本上 你說啥都可以被告(包括我這句話...)不過要跑法庭 11/13 22:34
推 lolic: 11/13 22:34
→ Derp:太麻煩了 就很多人直接和解這樣 11/13 22:35
→ zx3393:只要提告後 就是警察跟檢察官的事情了 原告不會跟被告接觸 11/13 22:35
→ greedypeople:假如那種政治型的案件 檢察官可以直接依職權不起訴 11/13 22:35
推 mc12355: 11/13 22:35
→ greedypeople:我們小老百姓比較沒機會就是 11/13 22:35
推 yspen:板主快來M 11/13 22:35
推 drg:他意圖以訟謀取不義之財 要反控誣告所導致的結果也很輕微 11/13 22:35
推 hope1989:香香豆豆是什麼?))認真求解 11/13 22:35
→ Derp:要反告幾乎是不太可能的 媽的死訟棍 11/13 22:36
→ zx3393:政治型案件 檢察官不起訴就太詭譎 應該是指證據不足 不起訴 11/13 22:36
推 madeinheaven:原來如此 感謝~!!! 11/13 22:36
推 akirakid:"如原PO所說"都能被告了 =,= 11/13 22:36
→ lindviorair: 讚 11/13 22:36
推 dlevel:就說訟棍不能用一般人的標準看待,一堆人老愛打道德牌,是 11/13 22:37
→ drg:推文裡已經有答案了 不起訴得機率很高......... 11/13 22:37
很多人都說要反訴反訴 誣告誣告
其實這個方式 以現在法律實務而言是不太可行的
不論在民事刑事都很難成立些什麼
除非是我夢見的那種訴訟策略.......
※ 編輯: LLsolo 來自: 111.251.242.249 (11/13 22:39)
推 pinkowa:照片~~~~~~~~~~~~~~~~~~ 11/13 22:37
→ dlevel:沒看過人家推 "釣魚嗎?" 被告的喔。 11/13 22:37
推 HJSEE:嗯 11/13 22:37
推 salem7777:推 11/13 22:37
推 w821223:優文給推 11/13 22:37
推 Derp:看來最安全的方法就是少推文了....哀... 11/13 22:38
推 mamaka:推這篇 實用 11/13 22:38
推 SDNS:推原po所說 別告我 拜託 11/13 22:38
推 yspen:香香豆 又叫香香粒 11/13 22:38
→ greedypeople:我的意思是 那種政治型案件檢察官還沒傳人就會先 11/13 22:38
推 whoisanky:香香豆就是國小時會買來灑鉛筆盒或是信封裡面的塑膠顆 11/13 22:38
→ whoisanky:粒 11/13 22:38
推 ARodGodlike:推推!!!超實用請幫忙m起來^^ 11/13 22:38
推 ctx705f:那我推妳這篇會被告嗎QQ 11/13 22:38
推 Dannyx:推~ 11/13 22:38
推 shinstar:好文推到爆!置底還要收精華區!寫的清楚詳盡十分中肯 11/13 22:39
→ greedypeople:審查 但是我們小老百姓可能開完偵查庭檢察官才會 11/13 22:39
推 tommyptt:推推 這應該置底 11/13 22:39
→ greedypeople:開始實體審查 11/13 22:39
推 RaphaelCho:4x香豆奶 11/13 22:39
推 molinawang:推 11/13 22:40
推 voddov:台北地檢署好多正妹 我去開偵查庭時書記官超正 >///< 11/13 22:40
我今天看到承辦書記官的時候我也又初戀了
書記官好正...
推 zx3393:你怎麼知道的? 你有親戚(或自己)被處理過? 11/13 22:40
推 crocus:我以前推..."版規沒在看的吼"也差點被告(′‧_‧`) 11/13 22:40
推 granter:但本來就不要亂推文就好 11/13 22:40
推 e510171:如果遇這種的可以要求賠償嗎 從高雄上去台北還要花時間車 11/13 22:40
→ e510171:錢 亂告都不會怎樣嗎QQ 11/13 22:40
→ zx3393:刑事訴訟有一定程序 跳著跑程序 檢察官就被立委釘到死 11/13 22:40
推 cloudin:這篇應該置底阿 11/13 22:41
→ greedypeople:別以為不推文就沒事 有個跟我一起被告的是私信 11/13 22:41
推 b471520:好文該m 11/13 22:41
→ greedypeople:照樣作完筆錄被叫去開偵查庭 11/13 22:41
推 CILOHAKROW::d:d:d:d 11/13 22:41
噓 shadeel:"推原PO所說"憑甚麼覺得告的成 = =? 為什麼訟棍要放棄治療 11/13 22:41
推 maxxV3:推 11/13 22:41
推 a1122334424:私信告人? 告什麼啊w 11/13 22:41
→ a1122334424:其實訟棍重點不是要告人 是要達成 害你麻煩的事實 11/13 22:42
推 bala73:推啦 11/13 22:42
→ greedypeople:一樣妨礙名譽阿 所以我才說檢察官根本完全還沒審查 11/13 22:42
推 pppeeeppp:推 11/13 22:42
推 superbatman:用煽動文字釣魚有犯法嗎? 11/13 22:43
其實 應該沒有犯法 就我目前腦袋轉過的法條
是沒有......
個人覺得...訟棍的重點是在找麻煩
而不是推噓了些什麼 他就是整篇文章都送進去全告
再由我們這些司法勞工當他的打手....
還要微笑態度溫和地打電話給你們
"麻煩你們到庭說明一下 感謝你們"
就在我們處理的時候 另一方面跟你們談和解
收取和解金,而這部分才是重點
今天訟棍要告人 其實不管什麼東西都可以告
這才是最麻煩的地方......
而不是你到底寫了什麼
是你寫了什麼他都可以告..............
※ 編輯: LLsolo 來自: 111.251.242.249 (11/13 22:48)
推 drg:所以在看文章跟私信時要保持愉快的心情以免受害 11/13 22:43
推 jaceda:可惡沒圖,只好親自去地檢署一趟了..(咦?) 11/13 22:43
推 mo1113:只要你被告嫌麻煩花錢了事 告個N個人幾個付錢 訟棍就賺了 11/13 22:43
推 a24606:若收到不起訴書 能否反告污告呢 11/13 22:43
→ greedypeople:只要只告刑事 又不要告到黑道 松棍幾乎穩賺不賠 11/13 22:44
→ drg:別被牽著鼻子走啊 11/13 22:44
推 melissalewis:正妹四物官才是正卦 11/13 22:44
推 KCKCLIN:私信可以成立那我也爽爽了XD 11/13 22:44
推 johtom811113: 11/13 22:44
推 idaiidai0814:圖勒 11/13 22:44
推 WASIJLA:大王M、大王M、大王M、大王M 11/13 22:45
推 XieXie9527:告都能告,起不起訴而已~訟棍就是花時間跟你凹 11/13 22:45
推 fzxcvbna:我也在想釣魚是否有罪 11/13 22:45
推 johnny790218:推~ 11/13 22:45
→ XieXie9527:告100個總有一二十個受不了壓力和解的 11/13 22:46
→ greedypeople:告民事還有訴訟費的風險 刑事完全不必 11/13 22:46
噓 season002:又一個實證出來了 看看那些腦殘訟棍粉絲還有甚麼好說 11/13 22:46
推 RX0UNICORN:看未來有沒有訟棍被K到重傷 上社會版 11/13 22:46
噓 Sensitive:妹妹的圖呢? 11/13 22:46
推 verydisco:好文 不M嘛? 11/13 22:47
推 wind0710:更想看四物官的圖XDDDDDDDDDDDDDD 11/13 22:47
推 flyplayer:推 11/13 22:47
推 season002:4X在就會M 指望檢舉王....還是早點洗洗睡吧 11/13 22:48
→ lilychichi:我也遇過 檢察官最後分案 告人的必須環島 好像只跑了兩 11/13 22:48
→ lilychichi:三場就都不出席 那一次被告的全部都不起訴處分 但是 11/13 22:48
推 jschenlemn:媽的 十萬鄉民十萬軍 再有訟棍出來 八卦版糾一糾 11/13 22:48
推 cloudin:備份到disp惹 11/13 22:48
→ lilychichi:整個下來花了一年多的時間 老實說很浪費時間是真的 11/13 22:49
推 faxy:!!! 11/13 22:49
→ jschenlemn:少說也有一百人吧 每周告一個告到他脫褲 11/13 22:49
→ cloudin:告到環島也太厲害! 11/13 22:49
→ greedypeople:我那天偵查庭原告就沒去了 超機車 11/13 22:49
推 frankego:推原po所說 完了要被告惹 11/13 22:49
→ file70042:所以偵查庭不用請律師 但如果被起訴就要請律師 ? 11/13 22:49
推 billy56:讓訟棍環島 應該不錯 11/13 22:49
推 moopend0073:推阿! 11/13 22:50
→ LeeGarDer:沒有正妹圖只給箭頭XD 11/13 22:50
→ lianhua:發文不附圖,給箭頭 11/13 22:50
→ greedypeople:起訴的話我覺得有餘力還是請 畢竟有點危險 11/13 22:50
推 riker729:其實都是傳統教育害的 所以一般人遇到就慌了 11/13 22:50
推 season002:像這種案子 偵查庭我還真沒看過有人請律師 11/13 22:50
→ season002:被起訴再請就好 11/13 22:50
推 CHILAY:民事真得被鬧算是無解 刑事還可以告誣告 不過被鬧就找人 11/13 22:51
推 drg:此文已爆 我就續推 讓大家關心這件事 11/13 22:51
→ greedypeople:偵查庭注意一點不要亂說話就好 11/13 22:51
推 Mleg:好聞 不置底嗎 11/13 22:51
→ lilychichi:在台灣誣告很難成立 OTZ 11/13 22:51
推 langeo:這篇應該M的阿 11/13 22:51
→ CHILAY:打那個訟棍算蠻爽的 被打過一次就不敢再來亂告了XD 11/13 22:51
推 KCKCLIN:偵查庭不用啦,除非親人就是律師吧XD不然一次也要好幾萬 11/13 22:51
推 a1122334424:反告讓他環島ww 這招我喜歡 11/13 22:52
推 riker729:為啥這類不是民法? 11/13 22:52
推 asole:推整理和分享 11/13 22:52
推 cvop720:不給圖等等就補噓 11/13 22:52
推 homerunball:四物官圖勒四物官圖勒四物官圖勒四物官圖勒四物官圖勒 11/13 22:52
→ lilychichi:偵查庭千萬不要遲到 要有禮貌 我遇到的檢察官很兇 OTZ 11/13 22:53
噓 season002:原PO老妹遇到的是草部還是水部?? 11/13 22:53
→ greedypeople:也不用反告阿 偵查庭可以聲請管轄轉移 11/13 22:53
→ lilychichi:但是他一直說這是小事不要鬧成這樣建議對方撤告 11/13 22:53
推 ndr:推! 11/13 22:54
→ greedypeople:雖然沒有硬性規定以原就被 但本來就可以這樣 11/13 22:54
→ lilychichi:但是對方說要告到底 後來檢察官就分案了 科科 11/13 22:54
推 mo1113:你有沒有跟四物官合照 快分享吧 11/13 22:54
推 dekirin:你的不起訴書GET沒? 11/13 22:54
推 season002:哪可能這麼快 最快大概要一個月才能收到不起訴書吧 11/13 22:55
推 HornyDragon:所以四叉把香香豆塞到你的哪裡去了? 11/13 22:56
推 groupie:置底啦!!!! 這篇真的是近期以來最實用的文章 感謝教導 11/13 22:56
推 mankaro:現在想想 盧教授當時義憤填膺的創舉 搞不好啟發了訟棍靈感 11/13 22:56
→ HydeTseng:比較想看四物官的圖XDDDD 11/13 22:56
→ mankaro:為不少法律蟑螂 指點一條明路啊 11/13 22:56
推 rainsilver:八卦版越來越實用了XDDDDD 11/13 22:57
→ season002:nonono~~~某訟棍比盧教授早得多呢 11/13 22:57
推 drg:的確 有些檢察官很兇我就被兇過(車禍糾紛被告) 11/13 22:57
推 whoisanky:水部 11/13 22:57
→ season002:不過他以前比較多是在現實生活釣魚,後來才改到網路 11/13 22:58
→ greedypeople:我遇到的檢察官倒是個年輕女生 搞不好還沒30 11/13 22:58
→ season002:水部嗎? 11/13 22:58
→ greedypeople:書記官就比較不正但也是女的 11/13 22:58
→ whoisanky:聽說是 11/13 22:59
推 xrays: 11/13 22:59
推 SHYHTYNG: 給我書記官其餘免談 趕快告我阿 網路訴訟蟲 11/13 22:59
推 haotim2009:未看先推 11/13 22:59
→ sorrycar:100個 只要有10個管轄轉移 大概就要環島跑了 11/13 22:59
→ season002:哈.....水部老是這麼義正嚴詞的 結果也不過就是個XX 11/13 23:00
推 peipeiLin:優質好文,推爆他 11/13 23:01
推 arhuro:推一個 11/13 23:03
→ sorrycar:不管推啥都無差別攻擊 和解合他意 跑院轉轄不起訴 照樣 11/13 23:03
推 abaddon:認真作事的大概是約聘顧不是正港公務員!!不過認真正妹推! 11/13 23:03
→ sorrycar:浪費自己時間 又耗資源 好像無解 11/13 23:04
推 hct770610:推喔~實務上流程差不多就是這樣 權利告知還是會說啦... 11/13 23:04
推 season002:轉了原告可以不出庭 對他來說其實沒差 11/13 23:04
推 misu2718:推原po所說...我是說這篇原po..那篇根本沒跟到 XD 11/13 23:04
推 IPSN:我只在乎四物觀的圖圖QQ 11/13 23:04
推 tracyxcat:同學友情推! 11/13 23:05
推 Makubax:呼籲大家不要怕麻煩跟怕浪費時間,不要要讓訟棍得逞 11/13 23:05
推 chevalierxd:圖哩? 11/13 23:07
推 machiner:長知識 推 11/13 23:07
推 VODKA55:實用好文。 11/13 23:07
推 holysea:不和解多讓他跑幾次法庭他就不會想在同一個地方找獵物了 11/13 23:07
推 lanlanlu5566:略懂 11/13 23:08
推 niceright: 11/13 23:08
→ greedypeople:原告本來就不一定要跑阿 訟棍本來就不管輸贏的 11/13 23:08
推 arhuro:怎麼不去球類版釣阿 那邊很多球迷都超酸又超兇悍 11/13 23:09
→ greedypeople:轉移管轄的目的只是省我們被告自己的時間而已 11/13 23:09
推 AAPL: 11/13 23:09
推 tommylai:水哦 11/13 23:09
→ ghtwht:圖勒 11/13 23:09
推 kuma5566:實用推 11/13 23:09
推 angelaHHM:好文 給推 11/13 23:09
推 vespar:推 濫訟佔據司法資源 想拿不義之財 祝他們下地獄去 11/13 23:10
推 X6: 11/13 23:11
推 cowboy183:請問 不去警局做筆錄會怎樣嗎 11/13 23:12
→ greedypeople:警局一定要去啦.... 11/13 23:12
推 voddov:不會怎樣!! 我就沒去 不過有打電話告知沒空 @@ 11/13 23:12
推 season002:警局不一定要去 像這個例子 如果我是原PO妹 我就不會 11/13 23:13
推 cloudin:居然還沒m 11/13 23:13
→ season002:去....我自己的我也沒去 11/13 23:13
推 TSbb:推,人渣吃屎^_<。 (不會被瘋狗纏上了吧 QQ) 11/13 23:13
推 egg781:難道真的只能讓訟棍予取予求嗎?被告完沒事也沒法制裁訟棍 11/13 23:13
→ greedypeople:好吧 我比較俗仔 11/13 23:13
推 jerrypotato:推 11/13 23:14
→ egg781:然後訟棍回家繼續釣魚,天底下有這麼爽的事和無本生意? 11/13 23:14
推 hhhhomerun:========================置底======================= 11/13 23:14
→ hhhhomerun:版主在幹嘛阿 11/13 23:15
→ greedypeople:就這麼爽 唯一的風險就是告到流氓 不然我也想 XD 11/13 23:15
→ egg781:風險超低的阿,告到流氓被挑斷手腳筋的機率也不大 11/13 23:15
→ jerrypotato:推球類版 NBA板跟棒球板每個人都凶神惡煞的跟啥一樣 11/13 23:16
推 gtrexh:推!!! 11/13 23:16
→ dekirin:M了 11/13 23:16
推 taco20:當然不怕被告 但要跑原告的所在地就很讓人不爽 11/13 23:16
推 kiyasolong:推 11/13 23:16
→ jerrypotato:去球類板釣魚一定大豐收 11/13 23:16
推 yeiloud:訟棍真是浪費社會資源 11/13 23:16
推 KCKCLIN:推所有有分享的板友,管轄權轉移真是好物,看人分享的有些 11/13 23:18
→ KCKCLIN:警察一開始還不鳥勒,直到搬出法條才會怕,實在... 11/13 23:18
推 creepy:推! 11/13 23:18
推 r74327154:新北地檢署觀護人也有正妹 11/13 23:19
→ greedypeople:警察那個我也有看 不過老實說我是覺得是那個警察狀 11/13 23:19
推 Cervelo1995:好文給推! 話說我也有看過正妹書記官~ XD 11/13 23:19
推 season002:不過做筆錄似乎是警察本來就可以不要理你 11/13 23:19
→ greedypeople:況外 法條本身根本就寫警察不用轉移 11/13 23:20
噓 daviddwlee84:四物觀沒圖沒真相 11/13 23:21
推 zeki621:這篇實用! 11/13 23:21
推 nf7689: 11/13 23:22
→ Kamiya:你遇到的警察比較好 我搬法條警察都還可以裝死呢 11/13 23:22
→ Kamiya:番號也不給 想錄音錄影? -> 打手 11/13 23:23
推 tryit0902:圖啦!!!!!!!!!!!!!!!!!!!!!!!!!!!!!!!!!!!!! 11/13 23:26
推 screwer5566:隨便找個民事訴訟起訴他 就知道住址了 被駁回也沒差 11/13 23:27
推 garcia:推原PO所說 11/13 23:28
推 BlueJet0501:實用推!! 還有伸圖~~ XD 11/13 23:28
推 SoAir: 原 遇 訟 是 我 公 醒 留 11/13 23:29
推 SoAir: PO 上 棍 ? 來 布 鄉 意 11/13 23:29
推 SoAir: 妹 的 ID 幫 ID 民 11/13 23:29
→ SoAir: 提 11/13 23:30
推 imbear5566:正妹那一股的?明天去朝聖科科~女法警也ok阿 11/13 23:31
推 legendmtg:四物關的圖呢 11/13 23:32
推 voddov:我遇到的正妹書記官是洪股的 科科 11/13 23:34
其實我的也是A_A
推 SoAir:已水球給原PO 只要原PO敢回水球給ID 我就敢爆 跳板就是醬用 11/13 23:36
抱歉阿 現在偵查階段
可能要打一句官腔
"偵查不公開 現在無可奉告"
免得到時候被投訴說 知法犯法:P
推 hck646:長知識了 11/13 23:38
※ 編輯: LLsolo 來自: 111.251.242.249 (11/13 23:41)
推 kevio:所以.....圖哩!? 11/13 23:41
推 qoo4628802:圖呢........ 11/13 23:42
正妹四物官的圖已經po到表特版去了 請大家左轉去灌爆她
記得看到正妹別忘了我Q_O
※ 編輯: LLsolo 來自: 111.251.242.249 (11/13 23:44)
推 Linzoma:推 11/13 23:44
※ 編輯: LLsolo 來自: 111.251.242.249 (11/13 23:45)
推 season002:其實id有很多人說過了,現在版上還能看到 11/13 23:45
推 swatch3484: 11/13 23:46
推 pikakami:[新聞] 別亂告人!訟棍告黑道遭烙人打死 11/13 23:50
推 chen000:無腦送棍來告我啊 11/13 23:54
推 andan:專業推~~ 11/13 23:55
推 SoAir:原PO有所顧慮就算了 本來想說這可以幫助到鄉民 注意亂咬的狗 11/13 23:55
推 SoAir:(反正家族ID每個都超乾淨 註冊到每次登入都跳板 沒在怕) 11/13 23:56
推 ahlolha:推 11/13 23:59
→ Syd:浪費社會資源,這些人怎不去死一死 11/14 00:00
→ SoAir:查了2009.9.13第一次IP紀錄到今天 乾淨的像是經過手術前刷手 11/14 00:01
推 SoAir:可惜了~ 11/14 00:04
推 waeting:訴棍跟詐騙有什麼不同啊? 11/14 00:06
推 avgirl:水啦~~~~~~~~~~~~~~~~~~~~~~~~~~~~~~~~~~~~~~~~~~~~~~~~~~~ 11/14 00:07
推 aki0530:好文 訟棍很可恥的!! 11/14 00:08
推 MRGenesis:推 11/14 00:09
推 ivansai:我要圖,推~ 11/14 00:13
推 Fiendyux:實用推 11/14 00:19
推 Ct730d:推 11/14 00:22
推 beving:這篇差圖就完美了 圖勒~~~ 11/14 00:22
推 Xianrule:鄉民的盡擊推 11/14 00:28
推 aaa931324:推推 11/14 00:30
推 Jarcat:推 11/14 00:31
推 abckk:辛苦了 11/14 00:38
推 scratch01:推 11/14 00:39
推 justbeself:有看有備份 給推!! 11/14 00:39
推 jetalpha:推 11/14 00:39
推 krauserq:香香豆XDDDD 11/14 00:40
推 itachi0609:推 11/14 00:46
推 bumloveme:只能希望那些廢渣訟棍 告到大尾的 被修理到死 呵呵 11/14 00:52
推 watertree:想告誣告的記得收到毀謗名譽傳票時去掛個身心科敘述失眠 11/14 00:52
→ watertree:憂鬱吃不下飯想自殺之類的 之後就可以反告訟棍誣告外加 11/14 00:53
→ watertree:外加民事精神賠償 一大票人告回去精神賠償也夠好玩的了 11/14 00:54
推 LLN858:樓上很天真,誣告很難告,基本上會當訟棍多少有點法律常識... 11/14 01:02
→ LLN858:他們就抓準一根毛都給你告下去,基本上你要告誣告要連那跟毛 11/14 01:03
→ LLN858:都沒說過.... 11/14 01:04
推 xa51025:有看有推!! 11/14 01:05
→ YonLang:你們兄妹倆還是不想澄清一下那個原PO到底說了什麼嗎? 11/14 01:17
→ YonLang:這樣我只能給箭頭 無法決定該推還該噓 畢竟資訊未完全透明 11/14 01:18
推 LLN858:幹嘛跟你澄清阿??你是告人的人嗎?還是你是法官??? 11/14 01:20
推 sillymon:這也太恐怖了吧 講這樣也要去跑一趟!? 11/14 01:20
推 YonLang:鄉民沒有探求真相的權利?那你儘管信任馬政腐的宣傳好了 11/14 01:26
推 farseer7:求圖~~~~~~ 11/14 01:29
推 jayway:實用 推 鬼島失業率因這篇文章又要多0.0幾的百分比 送 11/14 01:32
推 ching620:推 11/14 01:34
推 ki84:推~ 11/14 01:36
→ whoisanky:重點不是說了什麼,是遇到之後怎麼辦,這篇文章用意本 11/14 01:49
→ whoisanky:來就是教人如何操作,而非要讓誰來當鍵盤法官做判罪 11/14 01:49
→ YonLang:真的嗎?那他就可以當鍵盤法官判定人家是訟棍? 11/14 01:53
→ YonLang:司法人員可以隨便說人訟棍嗎?有中立嗎? 11/14 01:53
推 saluy:人家是說訟棍,又不是說你,你那麼緊張幹嘛? 11/14 01:53
→ YonLang:單純理性教人如何操作 需要扯到訟棍這種情緒性字眼? 11/14 01:54
→ LLsolo:我下班後也是平凡人啊...我僅針對濫用司法資源的.. 11/14 01:54
→ YonLang:今天他要幫他妹上來討拍取暖 就要經得起真相檢驗 11/14 01:55
→ LLsolo:我下班後當然可以對一些現象表達個人看法 11/14 01:55
→ whoisanky:呃?你怎麼知道對方遇到的是不是訟棍?你知道是誰?? 11/14 01:56
→ LLsolo:我沒有討拍取暖 我所有的文章僅就程序上面想幫助大家 11/14 01:56
推 saluy:真相在表特板,還沒刪文,快去看四物官! 11/14 01:56
→ YonLang:你不把原PO的話貼出來 怎知令妹真是冤枉而司法資源遭濫用? 11/14 01:57
→ LLsolo:不好意思 真相檢驗請交給檢察官 我無權力將案件移到PTT公評 11/14 01:57
→ LLsolo:一樣一句話 "偵查不公開 無可奉告" 難不成你要我犯法嗎QWQ 11/14 01:57
→ whoisanky:這篇文章是提醒大家怎麼面對M業訟棍你怎麼知道ptt 11/14 01:58
→ whoisanky:沒有專業訟棍? 11/14 01:58
→ LLsolo:而且我也沒有說 我妹是冤枉的 這句話應該在本文中找不到 11/14 01:58
→ YonLang:當事人自己出來說就沒有偵查不公開問題 11/14 01:58
推 saluy:YonLang,你這樣子是否在引導.教唆公務人員知法犯法嗎??? 11/14 01:59
→ LLsolo:我也沒有說結果如何 更不敢在結果出來前說我妹是冤枉的 11/14 02:00
推 season002:訟棍在哪裡? 11/14 02:00
→ LLsolo:我不是當事人 :P 我妹不太會用PTT就饒了她吧 11/14 02:00
→ LLsolo:我僅就於我今天跑的程序做一個分享 11/14 02:00
→ LLsolo:除了有助於辦案的速度外 同時也能讓真相更快明白 11/14 02:01
推 season002:Yonlang你想煽惑或教唆LLsolo知法犯法? 11/14 02:01
→ LLsolo:有罪 就面對 不起訴或原告之訴駁回就是平安落幕 11/14 02:01
→ sorrycar:( ′﹀‵)/︴<>< 11/14 02:02
→ LLsolo:這篇文章僅提供給被濫用司法資源的人一個了解程序的過程 11/14 02:02
→ whoisanky:這次的案件內容與結果都非重點所在。主要是教導大家如 11/14 02:02
推 coon182:看來反釣魚成功了XD 11/14 02:02
→ whoisanky:何面對訟棍,至於其他部分很抱歉不公開。然後,這世界 11/14 02:03
推 season002:整天看到些關鍵字就想拿來嚇人 我好怕喔 11/14 02:03
→ whoisanky:上絕對有專業訟棍而且可能就在你我身邊,請大家謹言慎 11/14 02:03
推 YonLang:煽惑或教唆偵查公開又怎樣?哪一個法條能夠辦我? 11/14 02:03
→ whoisanky:行,謝謝。 11/14 02:03
→ LLsolo:被濫用司法資源的人纏上身時 如何面對的過程 11/14 02:03
→ LLsolo:如果YO大你的名譽權有受到侵害 我一樣會捍衛你的應有權利 11/14 02:03
推 season002:整天問問問的 關你屁事啊 11/14 02:04
推 season002:糟糕 我忘記我在跟哪樓講話了 年紀大就這樣 11/14 02:05
推 YonLang:看到沒 season002又在示範如何出口成屁字了 11/14 02:05
→ whoisanky:樓上XDDD 11/14 02:06
→ coon182:目前動態:資料當露中 11/14 02:06
→ whoisanky:出口成屁?暗示對方嘴臭?告了告了XDDD 11/14 02:06
推 season002:奇怪耶你 老是喜歡跳出來插話 你媽應該有教你這樣不好吧 11/14 02:07
→ LLsolo:YO大你真的太激動了 我純粹只是分享而已 也許那天這個程序 11/14 02:08
推 saluy:隨便說別人出口成屁是哪招?? 你的氣在亂,去喝罐椰奶鎮定一下 11/14 02:08
→ LLsolo:你會用到也說不定阿 到時候說不定還有我可以幫上忙的地方 11/14 02:08
推 season002:椰奶可能有下毒 還是喝別的好了 11/14 02:09
→ LLsolo:希望這篇文章 可以帶給大家一些比較正面司法人員的形象 11/14 02:09
推 YonLang:那也要season002敢啊!你敢嗎?爆個卦,有正妹正在看哦! 11/14 02:09
→ LLsolo:畢竟最近司法人員各種崩潰 如此而已... 11/14 02:10
→ LLsolo:正妹在哪 圖勒(伸 11/14 02:10
→ YonLang:原文:出口成屁字。 能證明為真者,不罰。 11/14 02:10
→ YonLang:能考上司法國考的,應該不用我教吧… 11/14 02:11
→ whoisanky:你敢嗎?你敢嗎?你敢跟我一起去睡嗎我最愛的你再不睡 11/14 02:11
→ whoisanky:我就殺了你。我認真的。 11/14 02:11
→ LLsolo:阿 season也是司法界的人士? 11/14 02:12
推 season002:你好搞笑 自己一個自言自語的好開心 11/14 02:12
→ YonLang:哦!我了了!有時候哥,不是真的哥… 11/14 02:12
→ LLsolo:阿 有人趕我去睡覺了 大家洗洗睡吧..... 11/14 02:12
→ whoisanky::) 11/14 02:13
→ YonLang:我告他的成案機率還比較高咧… 11/14 02:14
→ LLsolo:好啦 熬夜對大家都不好 大家洗洗睡了 平心靜氣 11/14 02:14
→ LLsolo:到法院 大家傷和氣阿... 11/14 02:15
推 season002:洗屁屁洗屁屁 屁屁用水洗 我又屁啦 又屁啦 11/14 02:16
→ whoisanky:ame你也該睡了,太晚睡傷身體,不值得的。 11/14 02:16
推 YonLang:我只是事實陳述他說了什麼字 結果某人也能引申暗示嘴臭 11/14 02:17
→ LLsolo:沒關係啦 每篇文章都有討論的空間 大家一起成長阿 11/14 02:17
→ LLsolo:有YO大這樣提出疑慮 大家平心靜氣討論 11/14 02:18
推 YonLang:冤有頭 債有主 season002想告也找對人嘿 XDDDDDDDDDDDDDD 11/14 02:19
→ LLsolo:好啦 大家平心靜氣 洗洗睡啦 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11/14 02:19
→ LLsolo:不管是名譽權受侵害或是被訟棍告到 11/14 02:20
→ LLsolo:每個地方法院都有訴訟輔導科可以諮詢唷 打電話也可以問 11/14 02:20
→ LLsolo:最親民便民的服務 (我真的覺得法院要請我當親民大使 11/14 02:21
推 zeumax:原Po正男 11/14 02:23
我是宅男 大家還是左轉看表特版
我家四物官超正
強者她朋友已經PO圖了---"正妹四物官"
推 AK00627: 11/14 02:27
推 season002:要告我是嗎? 來來來...看看哪一句你要拿來告我,最近 11/14 02:31
→ season002:訟棍流竄,版友都特別敏感,你倒是說說看你要拿哪句來告 11/14 02:32
→ season002:讓大家公評一下 我等你唷 11/14 02:32
推 YonLang:沒人要告你啊 莫慌莫急莫害怕 你的氣在亂! 11/14 02:35
推 millia62219: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11/14 02:35
→ YonLang:我還提醒你應該能告的對象呢 看人家對你多好 >///< 11/14 02:36
推 season002:我告他的成案機率還比較高咧 <--這句可是你說的 11/14 02:36
→ season002:哪句的成案機率這麼高? 跟大家分享一下啊 11/14 02:36
→ coon182:記得要用凝把氣集中 11/14 02:37
推 YonLang:(A) 甲to乙:關「你屁」事! (B) 乙to甲:你出口成屁字! 11/14 02:41
推 assassin305:這樣的話誰看不爽我我不就要跑一趟 11/14 02:42
推 cyberia:其實重點舊是萬一被告 讓訟棍曝光,然後大家一起搞死他 11/14 02:42
→ YonLang:比較級而已啊 相對於B成案機率絕對為零 A即使只有0.00001% 11/14 02:42
推 season002:大家快來看唷,YonLang關你屁事就想要告了 11/14 02:43
→ season002:通常我們稱呼這種人叫甚麼啊?? 11/14 02:43
→ YonLang:乙的贏面還是大過甲一咪咪啊 有問題嗎 11/14 02:43
→ coon182:可是文內也提到了,訟棍不一定會到你也無可奈何 11/14 02:44
推 season002:可惜我不是訟棍啦 訟棍總是整天把要告要告掛嘴上 11/14 02:46
推 YonLang:我早表明沒要告 你現在是想加重誹謗我想要告? 11/14 02:46
→ YonLang:你一再「挑釁」我告 到底誰是你想稱呼的那種人啊? 11/14 02:47
→ YonLang:這種要求一輩子也沒見過 ╮(﹀_﹀")╭ 11/14 02:48
推 season002:我口中的訟棍就是訟棍啊 我加重誹謗了誰啊? 11/14 02:49
→ season002:哇塞 好專業的名詞喔 第一次說耶 11/14 02:50
推 millia62219:雖然原告不一定會到場 不過被告有權知道告他的是誰吧 11/14 02:52
→ millia62219:所以應該還是能知道訟棍是誰啊 11/14 02:53
推 season002:呵呵 是沒錯 例如告我的那個 11/14 02:56
→ coon182:被告基本上都在警局做筆錄時就知道是被誰告了 11/14 02:58
推 k5a:讚!這篇和四叉貓的公告應該永久置底才是。 11/14 03:56
→ BRANFORD:明明就是同一個討論串的 而且是正妹po的 就是沒辦法連續 11/14 04:02
→ BRANFORD:閱讀 而且用標題搜尋搜不到? 11/14 04:02
推 season002:XDDD 他把標題改成問卦啦 11/14 04:07
→ BRANFORD:厚~~~~ 11/14 04:07
→ BRANFORD:可是 我用 訟 訟棍 當關鍵字 一樣搜不到那篇唷 11/14 04:08
推 season002:這一點倒是真的很神奇 我用第一次搜也搜不到 11/14 04:09
推 BRANFORD:BUG get !!!! 11/14 04:11
推 k5a:搜尋時,只用 第一次面對訟棍就上手,[爆卦] 那類別不要加上去, 11/14 04:15
推 BRANFORD:一樣搜不到那篇 不信你自己試看看 11/14 04:16
→ k5a:我找討論串時通常都這樣找的,因為有人標題會改類別 11/14 04:16
→ BRANFORD:反正這一篇就是可以躲過所有標題檢索 這那招? 11/14 04:17
推 k5a:真的耶!不過有加[爆卦]找到的是8篇,沒加是9篇。 11/14 04:18
推 season002:訟棍討厭正妹 八成是這樣 XD 11/14 04:20
我也想要看正妹
推 BRANFORD:XDXDXDXDDD 11/14 04:20
推 k5a:我找到方法了,第一次面對訟棍就上手 這句話前面多一個半形空格 11/14 04:22
→ k5a:就可以了 11/14 04:22
推 BRANFORD:真的耶!! (膜拜) 好厲害!!! 11/14 04:22
推 season002:這也太奇怪了 用第一次也是要前面多半格 11/14 04:24
推 kennistoy:上來長知識,就是有人喜歡浪費社會資源來滿足私慾 11/14 06:05
噓 whoisanky:拜某人所賜,六點半朝聖噓 11/14 06:29
推 whoisanky:唉 11/14 06:30
推 Fengyeh:重要的資訊,給推 11/14 07:11
推 higameboy: 11/14 07:29
推 Yie: 11/14 07:33
推 roxcido:推阿xD 11/14 07:46
推 gfneo:實用推XD 11/14 08:02
推 hua0207:好文,學習了!! 11/14 08:16
※ 編輯: LLsolo 來自: 210.69.124.33 (11/14 08:26)
推 kisho1106:實用推~ 11/14 08:23
※ 編輯: LLsolo 來自: 210.69.124.33 (11/14 08:28)
推 Ksinmei:實用推 11/14 09:04
→ luminosa:果然正妹永遠是對的... 11/14 09:10
推 BRANFORD:因為不是啊 本質上就不是 11/14 09:10
推 jayway:如果在送棍的文章回復:所以這樣會告嗎<<送棍可告我? 11/14 09:11
→ luminosa:你噓的本質上就是?你敢證明是嗎?你有本事證明嗎? 11/14 09:11
推 BRANFORD:差別很明顯吧 看就知道啦~~ 11/14 09:12
推 luminosa:放大絕囉 看就知道 你天眼通啊 還是沒證明嘛 11/14 09:14
推 BRANFORD:多一人知道 少一人受害 11/14 09:17
推 luminosa:ZZZ...zzz... 來一個能打的吧 11/14 09:19
→ luminosa:只會人噓亦噓,難怪馬英犰能一騙再騙~ 11/14 09:21
推 whoisanky:那人推亦推,不是同理可證?XDDDD 11/14 09:22
推 luminosa:被告多寡跟勝訴與否,跟是否訟棍有何邏輯正相關? 11/14 09:23
→ luminosa:美麗島大審被告多於三人,而且民主先賢全敗訴呢! 11/14 09:24
推 FranKang:鋒哥早安 11/14 09:25
推 whoisanky:大大妳吃早餐了嗎?吃完再戰?^^ 11/14 09:25
→ luminosa:原來勝訴的國民黨不是訟棍,而是正義的化身!XDDDDDDDDDD 11/14 09:25
→ BRANFORD:你說是正義的化身就是吧 XDDDD 11/14 09:28
推 whoisanky:風哥早安,你吃早餐沒~妹子今天依舊親切的問候您:D 11/14 09:28
推 tim82123:推實用 11/14 09:31
→ sz:連美麗島都拿出來講 有聽過"法院是國民黨開的"這句話吧 XDDDDDD 11/14 09:32
推 FranKang:江劍鋒克制點吧,真要惹到全世界才高興嗎? 11/14 09:33
→ BRANFORD:F君為什麼你都這麼敢? 11/14 09:34
推 whoisanky:我猜F大應該曾經是被告不起訴XDDDDD 11/14 09:34
推 FranKang:敢什麼,我做人參公雞了嗎? 11/14 09:39
推 BRANFORD:不合理啊 馬總統有至理名言 一次告不成你可以再告第二次 11/14 09:39
→ BRANFORD:咦? 11/14 09:40
→ FranKang:而且小芬曾經過說江劍鋒才不是他的名字,那就不是指他啦 11/14 09:40
→ FranKang:不過我很意外小芬是超級吱,來這裏卻完全不受歡迎 11/14 09:40
→ FranKang:看來八卦板吱吱歸吱吱,還是懂道理,是非分明的嘛 11/14 09:41
推 luminosa:藍教徒FranKang大概仗著法院是國民黨開的會罩他吧 11/14 09:42
→ FranKang:B跟w請看看,像上面這樣才是正港的人身攻擊 11/14 09:43
→ FranKang:你們應該問小芬為什麼這麼敢,我要是有時間,早告他了 11/14 09:43
→ luminosa:當然主要憑恃在大陸幹台商 最好一輩子投誠匪區不要回台嘿 11/14 09:44
→ FranKang:我回臺灣一定告你,你放心,準備過個好年吧 11/14 09:44
推 BRANFORD:關鍵點來啦 「你要是有時間」 11/14 09:44
→ luminosa:藍教徒可是國民黨官方青年軍自創的網路用語 這也要怪我… 11/14 09:45
→ luminosa:FranKang敢說就要敢做嘿 敢發祭品文嗎?敢嗎敢嗎敢嗎!? 11/14 09:46
推 whoisanky:謝金燕-董茲董茲董茲~跳針跳針跳針跳針~叫我姐姐~ 11/14 09:47
推 BRANFORD:置底三篇 爆 XX 爆 好不有趣 11/14 09:50
推 j155221:推!訟棍浪費社會資源 11/14 09:53
推 horsetail:亂告竟然沒有事… 顯然是個bug 11/14 09:53
推 siriusu: 11/14 10:00
推 Tamama56:實用推 11/14 10:00
→ horsetail:順便問一下 法律有規定精神病患(精神脆弱者)不能告人嗎 11/14 10:06
推 FranKang:樓上這樣又要被小芬告一筆惹XD 11/14 10:13
推 whoisanky:小芬是誰啊其實我一直沒看懂? 11/14 10:15
→ horsetail:我沒有說任何人喔,認真問…因為google查不到 11/14 10:17
→ NPITGOD:大家小心不要被釣上了 看來有人好像靠著訴訟求償上癮了 11/14 10:18
→ NPITGOD:網路言論需負起責任 IP記路可以追查 申請人還通常是家長 11/14 10:22
→ NPITGOD:所以如果案件進入司法程序 第一個確認關係人身分一定會查 11/14 10:22
→ NPITGOD:IP 然後傳喚IP(通常事ADSL附掛電話申請人)持有人到庭確認 11/14 10:23
→ NPITGOD:IP 然後傳喚IP(通常事ADSL附掛電話申請人)持有人到庭確認 11/14 10:23
→ NPITGOD:真的想不被告的很簡單 不要跟著網有盲從推文嗆聲 也不要認 11/14 10:24
→ NPITGOD:為那麼多人推 不差我一個 現在就是有人吃飽飯沒事做在網路 11/14 10:24
→ NPITGOD:上故意貼些挑釁文章等你罵回去就告你的(阿本篇推文就有了 11/14 10:25
推 luminosa:精神耗弱者如何能在與正常人對抗的政黑板稱王?早崩潰囉~ 11/14 10:26
→ luminosa:8卦板主好像沒一個出示國籍證明過?這樣算不算一群黑官啊? 11/14 10:28
→ holygoner:好文 11/14 10:30
推 saluy:╮(﹀_﹀")╭ 這表情都出來了,看來背後指導者很明顯了 11/14 10:36
推 luminosa:德州家康表示: 11/14 10:43
推 leokuang:大推學長 11/14 10:44
→ horsetail:被蚊子叮到馬上叫救護車,地球上就是有愛浪費資源的人 11/14 10:45
推 luminosa:對啊 抓耙仔都能貴為總統了 這個詞也能告… 11/14 10:47
→ NPITGOD:同樣的招式不能對聖鬥士使用第二次啊 還來政黑官這套 11/14 10:49
推 LLN858:訟棍沒朋友好悽涼喔!可憐...... 11/14 11:08
推 DemPos:這邊是八卦版啊,你拉政黑是為了求援嗎?指導者教的? 11/14 11:13
→ horsetail:樓上的同學 我認出你了 11/14 11:13
→ horsetail:樓樓上 11/14 11:14
推 whoisanky:疑兩個置頂中間的XX文怎麼不見了 11/14 11:17
推 yamapidears:推說明詳細!家人也有在司法單位工作的,真的很辛苦啊 11/14 11:48
推 pennymarkfox:德州人有人招喚你出來救援啦 11/14 11:51
推 talk520:專業好文! 11/14 12:12
推 wahaha3396:香香豆 錯了嗎 ! 11/14 12:43
推 liaing:刑事上也有以原就被,所以如果被起訴了應該也可以轉到被告 11/14 12:45
→ liaing:的戶籍所在地吧! 這樣原告就要到各被告的地方去進行訴訟 11/14 12:46
→ whoisanky:不過要等起訴後 偵查庭還是得... 11/14 12:49
推 godgiraffe:專業推! 11/14 12:51
推 SoAir:NPITGOD 想不被告還有更簡單的: 會用跳板就夠 11/14 12:53
推 ewewew:我N年前推文六個字還七個字也被告...沒有髒字喔... 11/14 12:53
→ SoAir:google找ssh/vpn/socks/https 各種跳板都能上手 縱橫ptt/fb 11/14 12:54
→ SoAir:完全無壓力 11/14 12:55
→ NPITGOD:你算哪跟蔥 五個字就被告了 六個七個的自己算要退幾步XD 11/14 12:56
推 luming:推 11/14 12:56
推 SoAir:球神家族筆戰ptt這麼久 從沒收到訟棍傳票 就是靠跳板自保 11/14 12:57
推 BRANFORD:ewewew 是哪幾個字 可以分享嗎? 11/14 12:57
→ BRANFORD:還有 告贏告輸? 11/14 12:57
→ NPITGOD:跳很麻煩啊 從一開始助策就要跳不然會友上線記錄BTW八卦 11/14 12:58
→ NPITGOD:有位版主用跳版也能跳到當版主的 好像幾趴的那位XD 11/14 12:58
推 SoAir:哪會 跳板超級簡單 N年前舊電腦30秒就搞定 現在更快 11/14 12:59
推 SoAir:記得他用的是懶人式軟體vpn跳板 日本筑波大學舊款的那種吧? 11/14 13:01
→ SoAir:要自建虛擬網卡的vpn(類似openvpn) 11/14 13:02
推 season002:我這帳號已經沒救了 XD 要就要直接養個新帳號 11/14 13:05
推 SoAir:還好吧 再養不到一年 就能戰爽爽 無後顧之憂 11/14 13:08
→ SoAir:但fb跳板養帳號要注意: 現在跳板ip會被fb偵測 可能會鎖帳號 11/14 13:09
→ SoAir:建議是找新跳板ip 或使用vps自建ssh/vpn/socks跳板 能有效防 11/14 13:10
→ SoAir:fb鎖帳號 (測試無礙) 11/14 13:11
推 SoAir:(記得google帳號也會偵測跳板ip 一樣照此方法辦理) 11/14 13:13
→ whoisanky:太困難了完全聽不懂OTZ 11/14 13:16
推 SoAir:用vps自建跳板有點深 樓上可以先google找ssh/vpn/socks/http 11/14 13:17
→ SoAir:https+proxy+教學 很容易入門的 11/14 13:18
推 SoAir:也有懶人式vpn軟體: hotspotsheild vpngate securitykiss... 11/14 13:20
→ SoAir:(也有智慧手機版本) 11/14 13:20
→ SoAir:ciscovpn...太多了 google大神都有 11/14 13:22
推 pennymarkfox:找很多免費vpn都不好用= = 等哪天真的想買netflix我 11/14 13:31
→ pennymarkfox:再來買vpn service 11/14 13:31
推 whoisanky:好>"< 11/14 13:47
推 Glucophage:澎湖金門馬祖的鄉民們,你們知道意思了吧! 11/14 13:59
推 l790804:推用心 11/14 14:22
推 SoAir:有些免費vpn很穩(例:tenacy) 不然也能找https跳板 透過ssl連 11/14 15:22
→ SoAir:ptt或fb 11/14 15:22
→ SoAir:免費跳板有個最大好處: 使用者多/同時間多人使用 11/14 15:24
推 ji31g42go61:忽然想到如果大家一起當訟棍是不是有機會改變現狀? 11/14 15:25
→ SoAir:等真的電信警察想追根究底找人 也必須在大量日誌中猜測何人 11/14 15:25
推 SoAir:(有駭客技巧的 可以嘗試刪日誌) 11/14 15:37
噓 llh117:專業什麼?不起訴的話原告可以再議,還不算結案 11/14 15:43
對的,應該要有這部分,這是一種不起訴後面的救濟程序對於原告而言
但是之所以沒有提到,是因為就實務而言
至少我實務接觸的時間內
還沒看過再議成功的
畢竟,除非是古美門那種,常常在關鍵時刻扔出關鍵證據
否則僅就一般的案件而言,台灣的再議成功機率非常低
更不用說這是針對網路言論的妨害名譽部分,提出再議等於是認為
檢察官的調查結果不起訴顯無理由,那要補充的證據是什麼?
其實,這種類型案件要補充證據
很少看到,因為幾乎都是整篇文章就直接下載後送進地檢署
這篇文章的目的,並不是要帶大家上法律系的課程
而是針對現在大部分版上鄉民被告的狀況
做一個協助的動作
如果您要針對刑事訴訟法整體流程的部分
說真的,我可能還沒有你清楚
我現在都只有實務大部分的狀況:p
而再議,目前我沒有看過成功過的,希望有一天我會看到。
推 pennymarkfox:tenacy還在嗎= = 後來去都已經連不上了 11/14 15:43
推 hiimlive:。 11/14 15:51
推 SoAir:還在哦~ tenacy會一直換網址(躲gfw封鎖) 最新的是: 11/14 15:56
推 SoAir:半小時換次密碼 抓1個現在的ip+帳密給「被牆」的大陸朋友 11/14 16:01
→ SoAir:ip:50.2.43.37 帳:tenacy 密:30869 11/14 16:03
→ SoAir:(記得在vpn的安全性那裡 把要求資料加密選項打勾) 11/14 16:04
→ SoAir:雖說有加密 據說中國能審查pptp 在中國請盡量嘗試l2tp或sstp 11/14 16:08
→ NPITGOD:太麻煩了吧 錢X8%版主好像教過我使用PROXIFIER快又方便XD 11/14 16:16
→ NPITGOD:對了某人的交付審判怎麼了XD 11/14 16:16
推 SoAir:proxifier/proxycap對於桌上/筆記電腦來說很快功能很強大 但 11/14 16:23
→ SoAir:智慧手機就... 11/14 16:24
→ SoAir:這兩款都能使用socks/https/http跳板 安全性稍低 可嘗試使用 11/14 16:27
→ SoAir:兩個以上跳板鏈(兩款都能設定) 11/14 16:28
推 SoAir:相較兩款跳板軟體 proxycap還有內建ssh跳板功能 proxifier則 11/14 16:34
→ SoAir:是設定操作較方便 使用ssh要另載軟體 11/14 16:35
→ SoAir:這兩款網路都找得到keygen 記得都同一個人/團體破解的 11/14 16:38
推 SoAir:忘了提: 注意若重灌proxifier沒問題 但proxycap會失敗 最好 11/14 16:50
→ SoAir:把proxycap放在虛擬系統上執行 11/14 16:51
推 SoAir:懂了吧NPITGOD vpn只要知道ip+帳密 簡單又安全 你提到的軟體 11/14 17:17
→ SoAir:proxifier反而比vpn麻煩 11/14 17:18
→ SoAir:(敢在球神家族面前賣弄你的跳板知識 NPITGOD你洗洗睡吧) 11/14 17:20
推 tototo:溫先生住土城青雲路啊..... 11/14 18:09
推 peiring:請問可以反告訟棍誣告嗎? 11/14 18:31
推 psku:推好文 SONG棍真的很無聊 11/14 20:01
推 yzkeroro:這樣亂告都沒有法條可以治訟棍嗎.. 11/14 20:02
推 LLN858:那個罰民事的啦,就說了訟棍不是笨蛋,訟棍只是GY+沒朋友... 11/14 20:19
→ LLN858:基本上他們都先從刑事下手,管好自己的嘴巴是唯一解..... 11/14 20:20
→ LLN858:再怎麼忍不住罵人酸人也要聰明點....直述句等著跟人和解吧 11/14 20:20
→ lovebbcc:哈哈有人被打臉了 八卦板跳板人才濟濟 來討拍喔 11/14 20:31
→ lovebbcc:偷偷告訴妳們 判決書查詢有個民事的項目 去輸入關鍵字 11/14 20:32
→ lovebbcc:不要來找我問那個人的名字 我不想再被多告一項XD 11/14 20:33
推 SoAir:樓上跟NPITGOD有過節? 11/14 20:35
→ Trionychidae:推 11/14 20:38
推 SoAir:再補充給鄉民: 智慧手機也能用socks/https/http跳板 除了roo 11/14 20:39
→ SoAir:root/jb之外 也能設定指令碼 11/14 20:40
→ lovebbcc:看八卦長知識! 11/14 20:41
推 no5566:人與人溝通 建立在告與被告 真的是很糟 11/14 21:23
推 JackSmith:推原PO所陳述之文章 XD 11/14 21:32
→ ufoon: 還 蠻 屌 的 屌 爆 了 11/14 22:22
推 YonLang:什麼交付審判怎麼了?別踩VVax的痛腳呀...口口聲聲守法的 11/14 23:29
→ YonLang:律師板主也能當到被記一支警告 也算滿有才的... 11/14 23:29
推 FranKang:又換ID上來惹 11/14 23:38
→ lovebbcc:YonLang有啥交付審判的案件 反應這麼大? 11/14 23:41
→ lovebbcc:對了 交付審判要由律師閱卷後提出 如果只是要求律師掛名 11/14 23:41
→ lovebbcc:應該是構成不成立要術的喔 怎麼好像自稱念法律系的朋友沒 11/14 23:42
→ lovebbcc:有提醒那些想要玩交付審判的人嗎 某篇要求律師掛名提交 11/14 23:42
→ lovebbcc:交付審判的文章 說句不好聽的剛好是構成不成立的關鍵要術 11/14 23:43
→ lovebbcc:說道這想必大家都猜到了 沒錯我備份到那篇了XD 11/14 23:43
→ lovebbcc:剛剛說誰的痛腳啊 當版主被組務警告又不是沒經歷過(笑? 11/14 23:44
→ lovebbcc:一個律師如果沒有只是掛名沒有經過閱卷就交付審判聽說還 11/14 23:46
→ lovebbcc:是違反職業倫理的? 我不是念法的這個部分就交給專業解釋 11/14 23:47
→ lovebbcc:上次在律師版提出要找律師掛名提交付審判的是哪個ID啊??? 11/14 23:48
→ lovebbcc:好啦我先佩服你 留一條路給人家走 這樣嗆律師版版主好嗎? 11/14 23:59
→ lovebbcc:你跟前面有個嗆要告四個八卦版版主的口氣好接近喔XD 11/15 00:00
※ 編輯: LLsolo 來自: 111.251.242.249 (11/15 00:31)
推 YonLang:有提供訴狀和證據作為是否接案的參考 哪裡要求違反倫理? 11/15 00:29
→ YonLang:價格如何算、契約如何訂 本來就是市場自由 11/15 00:29
→ lovebbcc:yonlang好了解狀況喔 該不會你跟當事人很熟吧 還住在同一 11/15 00:43
→ lovebbcc:棟公寓對吧 還同一樓層對吧(等等這場景好像在哪看過呢? 11/15 00:44
推 YonLang:最好若富豪出5千萬請VVax單純掛名 他死也堅守倫理不接啦… 11/15 00:47
→ lovebbcc:你這是點名律師版版主... 那不干我的事情自己找她說吧XD 11/15 01:00
→ lovebbcc:喔對了 補充一下 有人以為請律師出庭五千就可以 別污辱律 11/15 01:04
→ lovebbcc:師好嗎 正常的行情是50K起跳然後再視案情往上跳(一庭) 11/15 01:04
→ lovebbcc:不會是那位自稱念XX法律的又沒有告訴某位當事人這訊息吧 11/15 01:05
→ lovebbcc:看我多好心 我念商科的還溫馨的順便提醒 11/15 01:06
推 YonLang:交付審判大部分也只是書面審 真的忍心收到50K+? 11/15 01:10
推 YonLang:分階段收費有很難、很不合理? 是很難過吧 少賺那麼多 > < 11/15 01:15
→ coon182:每天晚上這邊都好熱鬧(吃雞排) 11/15 01:25
推 LLN858:訟棍沒朋友!可憐喔,每天都來找網友抬槓,好險網友人很好都會 11/15 02:09
推 song1234:太有趣啦XD 11/15 02:15
推 AAAC: 11/15 02:20
推 Fengyeh:很久沒見到gaudete了,可以換它上來嗎? 11/15 07:33
推 YonLang:口氣芬芳Fengyeh:姓江的畜生 你敢說你罵的是江澤民嗎? 11/15 07:38
→ YonLang: 牲 11/15 07:39
推 Fengyeh:你別把我沒說過的話塞給我喔~~~~ 11/15 07:41
→ Fengyeh:你這樣的行為是不對的喔,在庭上也難以勝訴 11/15 07:43
推 YonLang:真的嗎?你敢發毒誓?你敢以證人身分出庭如此具結證述? 11/15 07:43
→ Fengyeh:你如果真的想紅,我其實頗能盡一份心力 11/15 07:44
→ Fengyeh:不需要,你如果想紅,寫個信告訴我就是了。 11/15 07:44
推 Fengyeh:你如果掌握本人有這樣說過的證據,請公開出示給大家看啊 11/15 07:46
→ Fengyeh:本人願接受版友公評 11/15 07:47
→ Fengyeh:如果你只是單純想紅,我也一向樂於助人 11/15 07:48
→ Fengyeh:如果沒掌握到證據,就別製造它,謝謝。 11/15 07:49
→ Fengyeh:未免將來發生爭議,本文本人已備份 11/15 07:49
推 YonLang:當初lovebbcc和MrTexas不也信誓旦旦信心滿滿沒有lovebbcc 11/15 07:49
→ YonLang:自己早就散布自己勝訴判決書的證據被保存?結果呢? 11/15 07:50
推 Fengyeh:?? 那與本人何干? 11/15 07:51
推 YonLang:老實說 當初luminosa裝苦肉計也只是想釣lovebbcc是否真的 11/15 07:53
→ Fengyeh:有證據,快公布,你連字都打錯,說明只是自己印象罷了 11/15 07:54
→ YonLang:會幫好朋友MrTexas出庭作偽證 幸好檢察官沒有進一步追究 11/15 07:54
→ Fengyeh:我當初在政黑確實罵過江澤民這雜碎,但與你有何關係? 11/15 07:54
推 saluy:峰哥一大早氣就在亂,沒睡好喔?吃早餐了嗎? 11/15 07:54
→ Fengyeh:我罵江澤民雜碎,你為何要跳出來修改我的說法呢? 11/15 07:55
→ Fengyeh:罵人畜牲之類的用語,從來就是____的習慣,並非本人喔 11/15 07:55
→ Fengyeh:拜託,我自己難道會不了解我的發言習慣嗎? 11/15 07:57
推 YonLang:如果謀財害命馬英九不是畜牲,什麼才叫畜牲?請舉證。 11/15 07:57
→ lovebbcc:(準備上班)某人都晚上不睡覺的啊 早上不用上班吧!潮爽der 11/15 07:57
→ Fengyeh:對吧,使用畜牲是誰的習慣用語呢,是你還是我? 11/15 07:58
→ Fengyeh:所以,請你向本人道歉吧 11/15 07:59
→ lovebbcc:來罐咖啡好朋友吧 11/15 07:59
→ Fengyeh:我要去上班了,晚上再回來看你道歉了沒 11/15 07:59
→ Fengyeh:公開說的話,請公開道歉,謝謝。 11/15 08:00
→ lovebbcc:yonlang你說本ID作偽證? 你好大的膽子!給你24小時在本板 11/15 08:01
→ lovebbcc:道歉 不然我一定會告你的 不用懷疑我不是嘴砲告人你知道 11/15 08:01
→ Fengyeh:如果你公開在本版具名道歉,本人保證絕不追究 11/15 08:02
→ lovebbcc:的.... 明天早上8:02以前 別說我沒給過你機會 我很仁慈的 11/15 08:02
推 YonLang:你為何故意漏掉「是否」兩字? 11/15 08:02
→ lovebbcc:喔道歉時記得以真實身分喔 別說上面的道歉文你沒看過? 11/15 08:03
→ lovebbcc:你去跟檢察官說吧 不是跟我說 看來你堅持不道歉是吧 11/15 08:03
→ Fengyeh:ㄟ,要具真名,ID名稱不算數,謝謝。 11/15 08:04
→ lovebbcc:來 本人不像某些XX沒給過被告機會 你肯具真實姓名道歉的 11/15 08:04
→ lovebbcc:話我絕對給人家一條路走XD 11/15 08:05
推 YonLang:喔你去跟檢察官說你為何刻意蓄意漏掉「是否」兩字吧 11/15 08:05
→ lovebbcc:fengyeh啊 你有沒有看過老人與海 11/15 08:06
推 Fengyeh:願聞其詳,上班晚點沒關係 11/15 08:06
→ lovebbcc:喔(摳鼻孔 我要上班了 我爸媽很窮不能給我啃老(ry 11/15 08:08
→ YonLang:這到底是否算誣告一種 就交給國民黨營事業司法判斷吧!(誤) 11/15 08:08
→ lovebbcc:就是老人要釣魚 結果差點被魚釣走的故事(笑 11/15 08:08
→ lovebbcc:又說我誣告 看來你需要道歉的項目好像又多了一項? 11/15 08:09
推 Fengyeh:YonLang,給你48小時評估怎麼道歉吧,我先去工作了,掰 11/15 08:09
→ lovebbcc:台南這邊的警察局很漂亮還有帽子造型 好警局不來作筆錄嗎 11/15 08:10
→ lovebbcc:ㄟㄟ你這樣我24小時好像很摳 FENgYEH你.... 11/15 08:10
推 YonLang:哇咧!你又刻意蓄意漏掉「是否(誣告)」兩字了!你還好嗎? 11/15 08:11
推 Fengyeh:啊,好吧,我縮減為24小時好了,大家標準一致 11/15 08:11
→ YonLang:→ lovebbcc:不應該罵的人就別罵 有人處心積慮想告人要 11/15 08:12
→ YonLang: 給她們機會嗎 07/20 00:17 11/15 08:13
→ YonLang:Fengyeh喚起你當初為何急忙刪文的記憶沒?你確定要繼續? 11/15 08:14
推 Fengyeh:你嘛幫幫忙,我在政黑發文這麼久,幾時"急忙刪文"過.... 11/15 08:28
→ Fengyeh:我敢發的文章,只會讓系統自己時間到刪,不會自己刪...ok? 11/15 08:29
→ NPITGOD:急忙刪文的好像是另一位(飄過 11/15 08:29
→ Fengyeh:你找一篇 [本文已被刪除] [Fengyeh] 的證據給我看好了 11/15 08:29
→ Fengyeh:我敢整天酸人 [本文已被刪除] ,不就是因為我自己不這樣做 11/15 08:30
→ Fengyeh:所以,你有證據就拿出來,否則就道歉,給你24小時 11/15 08:32
→ Fengyeh:敝人一向與人為善,不過對某些人、某些事例外 11/15 08:34
推 xu370127:push 11/15 08:38
推 YonLang:補充一下 幸好檢察官沒有進一步追究MrTexas扯到lovebbcc部 11/15 08:41
→ YonLang:分是否為真 也就是是說檢察官並無傳lovebbcc來進一步說明 11/15 08:41
推 FranKang:要是要被告,小芬又會開始不上號了,大家等著看吧XD 11/15 08:46
推 YonLang:大家等著看吧!到底FranKang何時才敢發祭品文回台必告小芬? 11/15 09:17
推 FranKang:咦,你怎麼又為luminosa出頭惹?啾~竟你們是什麼關係呢 11/15 09:19
噓 whoisanky:風哥早!!!妹子今天晚來了~一起吃早餐吧^^我今天吃壽司唷 11/15 09:24
→ whoisanky:分你一口^^~阿~~~~~ 11/15 09:24
推 FranKang:樓上是妹紙?先跟我出門吧XD 11/15 09:29
推 whoisanky:你人在國外我們在國內~遠距離的感情我承受不起>"< 11/15 09:31
推 FranKang:為了你,我直接飆回臺灣(順便告小芬)XD 11/15 09:47
→ whoisanky:XDDDDD 你啥時回國我馬上去排手術(羞) 11/15 09:50
推 sakey:推這篇 11/15 09:52
推 Lailungsheng:推 11/15 10:04
推 hsinyeh:訴訟權是憲法權利,大概不太可能去限制... 11/15 12:38
推 kavumaro:想知道能不能告他誣告 +1 0.0 11/15 14:48
→ LoveBeef: 11/15 16:45
推 seabox:小芬的室友有幾個? 11/15 17:08
推 jnes5605:推 11/15 18:36
推 jujang:(拿板凳坐著看) 11/15 19:02
→ fantasibear:晚安!火車發動! 11/15 20:25
→ lovebbcc:根據我的統計 某人應該有十二個室友(房間怎麼分配啊XD 11/15 21:14
→ lovebbcc:人家的房間搞不好是合式地板大通鋪不可以歐(笑翻 11/15 21:15
推 seabox:可能同棟吧 11/15 21:32
推 zoonead:加油 11/15 21:34
推 season002:說不定就好像太平間那樣,別說一整棟了,根本一間房就搞 11/15 22:23
→ season002:定十幾二十個室友 11/15 22:23
→ lovebbcc:好分局 不來打卡嗎? 11/15 22:37
推 YonLang:太平間的說法 足以令人心生畏懼 11/16 00:08
推 season002:YONLANG版友,請你不要隨便裝熟跑過來插話好嗎? 11/16 00:22
→ season002:相信父母親應該都有教過小孩子這樣是不好的行為 11/16 00:23
→ season002:再者,我令誰心生畏懼? 你現在是在誹謗我恐嚇他人嗎? 11/16 00:25
→ season002:再說一次,請不要隨便過來插話,我很討厭這樣的行為 11/16 00:26
推 seabox:不要起爭議啦 11/16 00:28
噓 season002:怒到我想噓一下,還令人心生畏懼咧,連我這個說話的都不 11/16 00:34
→ season002:知道那個心生畏懼的人是誰咧? 簡直莫名其妙 11/16 00:34
推 YonLang:你~~~ 的~~~ 氣~~~ 在~~~ 亂~~~ (嚇到打字手都在抖了 > < 11/16 00:40
推 season002:嚇到...? 嚇到的人往往不會回話,這你應該很瞭解吧 11/16 00:46
→ MrTexas:我很膽小,我最害怕進太平間了 11/16 00:47
→ season002:不過我不否認我是有氣到,因為有一個我不認識,但是言行 11/16 00:47
→ season002:十分令我厭惡的人很喜歡跑來我旁邊插話 11/16 00:48
→ MrTexas:醫院裡的太平間讓我不寒而慄 11/16 00:49
→ YonLang:似乎不被檢察官和法官輪番不採信? 11/16 00:49
推 season002:so? 11/16 00:51
推 YonLang:呃 上面那句隨便去掉一個不字 11/16 00:51
→ YonLang:很討厭、十分厭惡 似乎可佐證動機存在 11/16 00:52
→ season002:然後呢? 11/16 00:52
→ MrTexas:我曾經進去過殯儀館的太平間,裡面屍骨未寒,我好害怕~~~~ 11/16 00:54
推 season002:呃....@@? 11/16 00:56
推 aaa79112000:我家做殯葬業這樣會嚇到人嗎 11/16 01:08
推 BRANFORD:總有一天要用到啊 11/16 01:10
→ Fengyeh:YonLang,你早上的證據準備好了嗎? 11/16 01:15
→ Fengyeh:你直接引述本人未曾說過的話,請問備妥證據了嗎? 11/16 01:15
推 YonLang:有無備妥有何差別? 11/16 01:19
推 Fengyeh:如果沒證據就說本人講過這樣的話,那本人鄭重要求你道歉 11/16 01:22
→ Fengyeh:請以具名方式向本人道歉,則本人將不予追究 11/16 01:23
→ Fengyeh:你若有證據,便請公開說明本人於何時何地說過那樣的話 11/16 01:23
→ Fengyeh:你公開於看版點名本人,本人斷無坐視不理的道理 11/16 01:24
推 YonLang:你都自承罵過雜碎 難道說你罵過畜牲就會貶損你的名譽? 11/16 01:28
推 Fengyeh:是的,我確實覺得自己的名譽因為你不實的指控而受損 11/16 01:31
→ Fengyeh:你今天任意捏造本人沒說過的話,萬一不是剛好本人有印象 11/16 01:32
推 YonLang:難道錯指馬壽父干的是干兒子 他就能告人誹謗了?XDDDDDDDD 11/16 01:32
→ Fengyeh:那你以後豈不是可以輕易捏造第二次、第三次? 11/16 01:32
→ Fengyeh:本人僅是合理要求你具名道歉,並無其他額外要求 11/16 01:33
→ Fengyeh:若你連這點要求都做不到,那我想自己也算對你仁至義盡了 11/16 01:33
→ Fengyeh:本人沒說過的話,你就是不能夠說本人講過,如此而已 11/16 01:34
→ YonLang:喔 那你喜歡啥名字先跟我說吧!林志玲ok嗎?龍心大悅否^^? 11/16 01:35
→ Fengyeh:至於你扯別的人事物都是沒有必要的 11/16 01:36
→ Fengyeh:我要求你具真名向本人道歉即可,格式八卦版範例很多 11/16 01:36
→ Fengyeh:公開說的話,請公開道歉,本人不接受小巷道歉的方式,謝謝 11/16 01:37
→ YonLang:你怎知我不叫林志玲??? 11/16 01:37
→ Fengyeh:求證確認方法很簡單,但本人儘量不希望採取這種方式 11/16 01:37
推 YonLang:那些具名發道歉文的都有被要求者確認過?怎麼確認? 11/16 01:39
推 Fengyeh:要求很簡單,我只希望你公開、真誠、真名向本人道歉即可 11/16 01:39
→ Fengyeh:至於其他的說法,在本人看來都十分多餘。只是治絲益棻罷了 11/16 01:41
推 Fengyeh:當然,如果你真心希望本人以其他方式獲得道歉,也是可以的 11/16 01:43
推 YonLang:我絕不會道歉滴 你現在就可以採取相關行動囉 甭等滿24小時 11/16 01:47
推 Fengyeh:收到你的答覆了,晚安。 11/16 01:48
推 YonLang:我真的很好奇啊 板主怎麼審核申請道歉文者確實使用真名? 11/16 02:02
→ YonLang:不過你大方承認知悉我真實身分不容我造假不就得了 11/16 02:04
→ YonLang:大家都老板友了… 11/16 02:04
推 saluy:講那麼多,還是不願具真名道歉 11/16 03:48
→ saluy:檢察官和法官怎麼來看太平間那句,也不是你說了算 11/16 04:03
→ lovebbcc:太平間啥梗 我LAG很大誰來幫我補充一下? 11/16 04:07
→ lovebbcc:那個誰 24小時好像剩下沒幾小時喔 別到時說我沒給你機會 11/16 04:09
→ lovebbcc:不會搖一搖某人就不上來了吧 11/16 04:11
→ season002:其實我應該一句不關你事就好,因為還就真的不關他的事 11/16 04:46
→ season002:太平間也沒啥梗,只是我今天剛好去看了殭屍,回來看到 11/16 04:48
→ season002:lovebbcc在講房間的分配,才想到太平間住幾十個都OK 11/16 04:49
→ season002:殭屍不錯唷,大家不妨進戲院看看,找找太平間到底在哪 11/16 04:52
→ season002:話說回來,我倒想問問令人心生畏懼的"人"到底是誰?? 11/16 04:54
→ season002:林志玲? 怎麼林志玲會因為我一句太平間就心生畏懼? 11/16 04:55
→ season002:這也太奇怪了 11/16 04:55
推 season002:等一下會不會劉德華周杰倫蔡依林都跑來跟我說心生畏懼啊 11/16 05:02
→ stevenkuo:有棍不爽來挑釁釣魚???????? 11/16 05:56
推 ssnlee:靠北我看到推文有人孬了。 11/16 07:23
推 ssnlee:對了他媽昨天睡太爽做了一個夢,夢裡有人很急因為要環島拿 11/16 07:28
→ ssnlee:不出旅費,跟道友求援,不幸道友也是出名的蕩生,竟然視而 11/16 07:30
→ ssnlee:而不見實在沒人性,有沒有死道友不死貧道的八卦? 11/16 07:33
推 YonLang:馬英九是否真的會賣台 這句馬英九是有還沒有賣台 lbc回答~ 11/16 07:54
推 Fengyeh:不必擔心這個問題啦,以你的人氣來看,版上總會有人知道的 11/16 08:14
→ Fengyeh:你是不是用真名我不知道,但是不是假的還滿好知道的 11/16 08:15
→ Fengyeh:不過,反正你已表明不願道歉了,是否用真名其實一點不重要 11/16 08:16
推 YonLang:→ luminosa:ssnlee的廢推又是跟誰學的? 11/16 08:57
→ YonLang:→ ssnlee:廢文在先怎怪起我來?別學那些賣講義的畜牲好嗎 11/16 08:57
→ YonLang:→ lovebbcc:如果LUMINOSA可以舉證自己就是賣日文講義的 11/16 08:57
→ YonLang: 我馬上桶S某 S大 這樣的說法你可以接受嗎(笑 11/16 08:58
→ YonLang:→ ssnlee:樓上的我沒講日文講義a~ 11/16 08:58
推 saluy:#1IXgMwi 峰哥 溫哥,自己去看一下這篇,思考一下 11/16 08:58
→ YonLang:→ lovebbcc: 喔 S大抱歉 11/16 08:59
→ YonLang:超爆笑的啦!XD 藍教道友不小心幫倒忙洩漏所罵何人 XDDDDD 11/16 09:00
→ YonLang:ssnlee敢罵還不敢承認 還想一拗再拗 這樣很『不好』唷! 11/16 09:01
→ MrTexas:ssnlee告過三個網友,是哪三個? 11/16 09:06
→ saluy:說道友,道友到? 11/16 09:08
→ MrTexas:我長這麼大,沒去警局報過案 11/16 09:10
推 YonLang:#1IXgMwi 找不到這個文章代碼(AID) 少一碼吧 11/16 09:18
→ FranKang:小芬江劍鋒早安,今天又有什麼笑料要提供惹? 11/16 09:29
推 leftwalk:推~ 實用 11/16 10:37
推 dino2158my:推了 11/16 12:21
推 jujustine83:推!! 11/16 20:07
→ yesman1214:我是覺得會被告的 基本上言詞就有問題 根本討取暖 11/16 20:53
→ YonLang:百家姓那麼多 你偏偏要挑姓江的 是針對哪個ID已不言而喻 11/16 23:19
推 Fengyeh:XDDD 原來你是指這篇,我就在想那明明就不會是我的語氣 11/17 00:02
→ Fengyeh:至於我針對哪個ID這我就不知道了,能請您明白指教嗎? 11/17 00:03
→ Fengyeh:該文十分很明顯,我是在"討論"luminosa的檢舉 11/17 00:04
→ Fengyeh:難道江不能舉例嗎?我就覺得江澤民很差,不能拿他舉例嗎? 11/17 00:05
→ Fengyeh:你如此將本人的發言斷章取義,其實比我原本認為還要糟糕啊 11/17 00:06
推 Fengyeh:這樣我大概對你的行為了解的差不多了,謝謝你提供的這證據 11/17 00:08
推 Fengyeh:你刪掉本人前後的發言只做部份引述,這點十分不妥當的 11/17 00:11
→ Fengyeh:我會去查證一下有無類似判例,再來思考應該採取什麼步驟 11/17 00:12
→ Fengyeh:感恩,晚安,早點休息。 11/17 00:13
→ ssnlee:嗯在下一講話就有人像尾巴被踩到一樣,有這麼痛嗎?哈哈~~ 11/17 03:46
推 ssnlee:我是覺得訟棍們很妙,如果你連兩百七十塊坐車都不願拿出來 11/17 05:24
→ ssnlee:你是要怎麼跟檢察官說明你捍衛名譽的決心,而不是貪圖和解 11/17 05:25
→ ssnlee:金呢? 11/17 05:25
→ ssnlee:不過為了幾個錢構陷別人入罪至少還能讓人理解為窮瘋了,無 11/17 05:30
→ ssnlee:所不用其極,但德州人為了逼版主改判就請人上法院,實在是 11/17 05:31
→ ssnlee:令人難以理解,另一個分身theme還為了版友說他刪了五篇文這 11/17 05:32
→ ssnlee:而他自己堅持只刪三篇這等破事也要上法院,實在是....頗呵 11/17 05:33
→ ssnlee:這種把法院當自家廚房三不五時必定光臨一下的概念,不愧頭 11/17 05:36
→ ssnlee:上曾經中過鈑手。 11/17 05:37
推 e1q3z9c7:馬的今天也碰到訟棍 這資訊還真實用 11/17 10:14
→ saluy:樓上在哪遇到的啊? 11/17 12:37
推 ndr:宋棍收到的和解金要不要報所得稅啊? 可以去檢舉逃漏稅嗎? 11/17 15:04
→ MrTexas:ssnlee告過三個網友,但我只有告過2個,我甘拜下風 11/17 18:02
→ MrTexas:而且我從來沒有拿過和解金,就撤回告訴了 11/17 18:03
→ MrTexas:By the way,我並沒有為了逼政黑板主改判就請人上法院 11/17 18:10
→ MrTexas:本人在此鄭重勸告ssnlee勿再散佈謠言誹謗我的名譽 11/17 18:11
→ MrTexas:星雲大師︰「做好事、說好話、存好心。」 11/17 18:19
→ e1q3z9c7:4月間對方說了一堆瘋話被水桶 我推XX起笑了 就說妨害名譽 11/17 22:04
→ horsetail:其實我一直不懂 名譽為何可以用$$$(和解金)來衡量 11/17 23:51
→ duck60402:→ MrTexas:我長這麼大,沒去警局報過案 <<沒報案怎告? 11/18 01:07
→ saluy:人家都直接寫訴訟狀遞狀至地檢署,誰跟你報案三聯單? 11/18 01:48
→ duck60402:喔喔 看來是小弟無知 太不專業了! 11/18 01:54
推 ssnlee:你用上法院逼人改判這事我證據都給幾次了,你再怎麼否認也 11/18 07:13
→ ssnlee:不可能把黑的說成白的,自己幹過的事怕人家講呀? 11/18 07:14
→ ssnlee:我講的件件是事實,誰在跟你散佈謠言誹謗? 11/18 07:15
推 ssnlee:如果覺得老子妨礙了你的名譽,那歡迎提告證明你的清白,別 11/18 07:26
→ ssnlee:再跟我玩成語跳針,你這樣是釣不到魚的,而且你別再說自己 11/18 07:27
→ ssnlee:什麼寬宏大量了,稍不合你意就要請人上法院,這等肚量在下 11/18 07:29
→ ssnlee:早就領教過了,再提我告過誰來救援也沒用,至少我告的個個 11/18 07:30
→ ssnlee:罪有應得,不是什麼為了水筒改判刪幾篇文這種屁事。 11/18 07:31
→ ssnlee:也不要跟我提什麼訴訟是人民的權力,你要這麼用是你的事, 11/18 07:32
→ ssnlee:不代表別人要跟你一樣,何況閣下做這種事如果心安理得,你 11/18 07:32
→ ssnlee:今天是在極力否認啥?自然是覺得做這些事太過上不了檯面嘛 11/18 07:33
推 ssnlee:我記得以你這麼愛寫訴狀印象中你跟人嗆過你法律系高材生的 11/18 07:36
→ ssnlee:屌樣,絕對不是什麼寬宏大量之人,還是因為前幾次知道本人 11/18 07:38
→ ssnlee:一定會跟你們玩到底覺得太硬玩不過又不能讓我閉嘴只好用跳 11/18 07:39
→ ssnlee:針崩潰的?話都說這麼白了,你還要再跳針嗎? 11/18 07:42
檔案過大!部分文章無法顯示
推 YonLang:加碼演出 HelloLadies、IOUI0UIOU、suckfoxtz、.......... 11/28 09:27
推 YonLang:689跟人談羞恥心,羞恥心自己都笑了!XDDDDDDDDDDDDDDD 11/28 09:45
→ saluy:你可以去帳號部查看看,看本人是否=NPTGOD=lovebbcc 11/28 11:02
→ saluy:不是的話你要怎麼辦?要不要對賭? 11/28 11:03
→ NPITGOD:有人被戳到痛處了 早說過我跟SALUY不同人 不然要不要約出 11/28 12:10
→ NPITGOD:來看看 如果是不同人你就露出____道歉怎樣 11/28 12:10
→ NPITGOD:快點 開賭盤 yonlang我在這跟宣告 如果我跟SALUY不同人 11/28 12:11
→ NPITGOD:你請這個推文的所有人吃雞排 反之如果你能證明出你所為的 11/28 12:12
→ NPITGOD:NPITGOD=saluy的證明的話 換我請本篇所有推文者吃雞排 11/28 12:12
推 pennymarkfox:有雞排我來排隊囉! 11/28 12:13
→ NPITGOD:一人分飾多角替自己加油被捉包 實在是 唉 11/28 12:15
→ NPITGOD:(怒啃機排中 11/28 12:15
推 DemPos:有雞排我要跟! +1+1+1+1 11/28 14:24
推 season002:我猜他一定裝沒看到...領教過好幾次了 11/28 15:29
→ lovebbcc:我來加碼好了 有人說我跟saluyw同一人? 我加碼有人請雞排 11/28 17:35
→ lovebbcc:那我請大家喝清玉黃金比例 同樣條件 推文者全請 只要那個 11/28 17:35
→ lovebbcc:yonlang有本事證明我是saluy 沒本事? 不敢賭? 那來這裡放 11/28 17:36
→ lovebbcc:啥大話 愛嗆媽不如來請大家吃雞排喝清玉 YONLANG不敢嗎? 11/28 17:37
→ lovebbcc:早說不要拿我ID亂說些有的沒的 愛說來對賭啊 不敢就別說 11/28 17:37
→ lovebbcc:當然如果有人在那嗆人嗆的大小聲卻不敢對賭 我也只能對這 11/28 17:38
→ lovebbcc:種只敢開手不敢負責正明的行為感到遺憾和不解 11/28 17:39
→ lovebbcc: 口(其實這也是用手打出來的應該沒改正沒差XD 11/28 17:39
→ YonLang:一切盡在不言中,鄉民自有公評公斷,B再J4。 11/28 18:07
→ saluy:盡在不言中什麼東西啊?你自己在爽什麼啊?XDDDD 11/28 18:50
推 ssnlee:用這麼多分身還打不過真的是太弱的問題。 11/28 19:02
→ season002:傳說中的大絕啊 隨便妳們講,我都不再回應 精神勝利法 11/28 19:04
→ MrTexas:到目前為止,政黑板只有2人宣誓自己沒有分身 11/28 19:11
→ MrTexas: → geosys:我現在還有三個帳號呀,這沒什麼大不了的 11/28 19:12
推 YonLang:固定IP還能若無其事的取笑浮動IP差了快24小時的?噗嗤~~!! 11/28 19:31
→ ufoon: 還 蠻 屌 的 屌 爆 了 11/28 19:43
推 saluy:德州桑又來講這宣誓笑話喔?發起人自己都不敢宣誓XDDDDD 11/28 20:00
→ saluy:YonLang,你把你那10多個室友約出來高雄網聚如何? 11/28 20:03
→ saluy:我請你們吃海港餐廳 11/28 20:03
→ saluy:順便帶上房屋租賃契約書證明你們10多個住同一間 11/28 20:05
→ ssnlee:德州人你分身一堆,還敢講呀? 11/28 20:06
→ ssnlee:兩個人給你面子陪你玩一下,結果被你裝肖為,也不知道你開 11/28 20:07
→ ssnlee:那麼多分身是想幹嘛。 11/28 20:07
推 ssnlee:到現在還不敢說自己是不是THEME,很奇怪喔~~科科。 11/28 20:09
→ horsetail:會註冊多重ID的人通常現實生活自卑.缺乏認同感 11/28 21:50
→ lovebbcc:阿 原來YONLANG就是沒有平劇亂說saluy是我的分身 現在連 11/28 22:11
→ lovebbcc:對賭請鄉民吃雞排喝青玉這點GUTS都沒有啊 你的指教相信大 11/28 22:12
→ lovebbcc:家都心領了 你愛說誰是誰分身請繼續 BUT可信度就另當別論 11/28 22:12
→ lovebbcc:下次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吧 不敢對賭負責的話就別亂說了XD 11/28 22:14
→ lovebbcc:我尊重你在這的言論自由 不過言論的可信度大家心理會自評 11/28 22:15
→ MrTexas: → geosys:我現在還有三個帳號呀,這沒什麼大不了的 11/29 00:15
→ MrTexas:  ̄ ̄ ̄ ̄ ̄ ̄ ̄ ̄ 11/29 00:17
推 LLN858:訟棍吃大便!! 11/29 02:04
→ LLN858: 訟棍吃大便! 11/29 02:04
→ LLN858: 訟棍快點去吃大便! 11/29 02:05
推 ssnlee:德州人一堆分反倒很在意geosys有三個真奇妙。 11/29 05:26
推 YonLang:佛印表示:心中有X,叫人吃X。 11/29 07:21
→ MrTexas:政黑板已宣誓人數寥若晨星,其原因已昭然若揭 11/29 09:31
→ MrTexas:目前為止,政黑板僅僅只有二人宣誓自己沒分身 11/29 09:32
→ MrTexas:這樣的數據是否令人大吃一驚? 11/29 09:34
推 season002:政黑板有多少人沒分身關這篇屁事,你是要講幾遍?? 11/29 09:48
推 BRANFORD:本來就不會去政黑,看到跑過來的表現是這樣就更不會去 11/29 09:57
→ MrTexas:真希望沒有分身的大聖人能踴躍參加宣誓活動 11/29 10:48
推 season002:無聊....回政黑去宣傳好嗎 11/29 11:04
→ ssnlee:跟這篇的關系就是有人用分身告人,再開另一隻出來裝中立。 11/29 11:06
→ ssnlee:被抓到還在那裝肖A硬要回,好像被人斷了財路非常悲痛。 11/29 11:08
推 ssnlee:對了請不要對號入座,我可沒說誰。 11/29 11:10
→ ssnlee:訟棍兄讓你告三次都沒告成,哇就驚A溜~~ 11/29 11:10
→ MrTexas:ssnlee告過哪三個網友,可否細說來龍去脈? 11/29 11:59
推 pennymarkfox:德州人也說說你寫訴狀告人的經過嘛 11/29 15:37
→ psychopath:該告就告 11/29 17:23
→ ssnlee:哈哈又在崩潰跳針了,真慘a訟棍們。 11/29 17:44
推 YonLang:你(們)已經輸了!我還要賭啥?若真沒憑沒據不早告我誹謗? 11/30 00:32
推 YonLang:賭的是能否拿出『證明』,又不是『驗明(正身)』,我的證明 11/30 00:37
→ YonLang:在不違背經驗法則的常情常理下足以讓人信以為真就夠了,這 11/30 00:37
→ YonLang:也是為何在法律上我沒在怕的,我又不是電信警察是要多詳實 11/30 00:41
→ lovebbcc:喔 就只敢放話錯了不干你的事嗎 原來如此 受教了XD 11/30 03:09
→ lovebbcc:請鄉民吃雞排是好傳統啊 好傳統 不請嗎XD 11/30 03:10
推 Ruthcat:其實很多問題都出在法官耶~隨便問幾句就開始:要不要和解 11/30 06:06
推 Fengyeh:不違背經驗法則就算數?那這樣你承認自己用了十幾個分身? 11/30 09:02
→ MrTexas: → geosys:我現在還有三個帳號呀,這沒什麼大不了的 11/30 10:25
推 saluy:40歲的人如此阿Q?難怪現在還是這樣,只能在網路上搞有的沒的 11/30 13:44
→ saluy:要是我朋友像Y這樣子,我就會叫他去死一死,活著也沒用 11/30 13:45
→ saluy:活著也是給家人多餘的負擔而已 11/30 13:46
→ MrTexas:禍國殃民的總統才應該去死 11/30 14:12
→ MrTexas:禍國殃民的馬英九只給台灣帶來毀滅性的破壞 11/30 14:13
→ MrTexas:楊志良:台灣大學教出禍國殃民的總統院長 11/30 14:14
推 saluy:若你選擇背負過去的挫折過完下半輩子,直至老死,那請便吧 11/30 14:16
推 YonLang:叫人去死一死 足以令人心生畏懼 11/30 19:07
→ horsetail:開始產生同情心了 加油 拍拍 11/30 21:57
推 DemPos:這年頭大家會不會太容易心生畏懼了 = = 11/30 22:29
→ MrTexas:人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11/30 23:16
推 season002:你不能理解是有原因的,因為你不夠壞 11/30 23:24
推 saluy:YonLang,你什麼時候是我朋友?閱讀發生什麼困難嗎? 12/01 00:24
推 season002:他跟他的好朋友德州人連聽到別人對話都會心生畏懼不寒而 12/01 01:14
→ season002:慄,甚麼閱讀困難只是小case而已 12/01 01:15
推 windwind:毋/阿姆斯特朗旋風噴射阿姆斯特朗水母砲 12/01 12:21
推 mornlunar:我媽要是知道我只會在bbs上釣魚當訟棍大概會先把我打死 12/01 17:17
→ mornlunar:替社會除害。當然我們也知道有些父母是管不動自己的兒女 12/01 17:17
推 mornlunar:當社會敗類還是司法訟棍。怪不得他們。只能說是上輩子 12/01 17:20
→ MrTexas:總統禍國殃民,總統的母親才是束手無策 12/01 19:54
→ MrTexas:禍國殃民的總統是社會上最大的敗類人渣 12/01 19:55
推 ANDYYELLOW:煩/有完沒完 12/01 20:41
→ ricklakerfan:推去哪了 12/01 20:43
推 tsai1506:推 12/02 00:23
推 WERGGC:慘/還有三年 12/02 01:03
→ whoisanky:我肚子餓了 12/02 22:39
推 pennymarkfox:德州人你跑錯棚(拖走) 12/03 12:24
推 pp76978:慘/還有三年 12/03 13:45
→ xyz4594:推 Mews:五樓都用嘴搶4X貓的洨禮物 12/03 13:58
噓 psychopath:幹你娘咧 12/03 22:17
推 ilutc: 12/04 00:37
→ xyz4594:推 Mews:五樓的屌 細如針 暗器之首 12/04 06:42
→ MrTexas:ssnlee告過哪三個網友,可否細說來龍去脈? 12/05 11:30
→ MrTexas:我洗耳恭聽 12/05 11:31
→ psychopath:好厲害唷 12/05 18:01
→ psychopath:你老爸當年省二十元不買套的結果 12/05 18:02
推 ssnlee:說幾遍了還在洗耳恭聽?是有沒有這麼崩潰呀? 12/05 20:33
→ ssnlee:超可憐的要跟人家合作人家還不理你。哈哈~~~ 12/05 20:34
→ psychopath:他自己入坑了 好臭 12/05 21:59
→ psychopath:幹你娘老雞掰的垃圾~~~ 12/05 22:00
推 ntcbman:慘/還有三年 12/05 23:29
推 THH:毒/浮雲蔽日 12/06 00:16
→ THH:推錯篇 OTZ 12/06 00:16
→ psychopath:你娘老雞掰洨 12/06 01:10
推 royalhum:鬧/生活充實 12/06 10:59
推 davidjoe:之前告官校和國防部,當時國防部檢查官都認定他們有罪, 12/06 15:01
推 davidjoe:也有提言辭辯論,後來不僅沒辯論還被吃案,原po所說的人 12/06 15:16
→ davidjoe:民基本訴訟權似乎不適用在國防體制上 12/06 15:17
→ psychopath:每天罵句幹你娘老雞蛆 幹破你老蛆 12/06 18:31
推 ssnlee:推 psychopath:若侵害本人姓名權,那就走司法途徑囉^^<---- 12/07 12:20
→ ssnlee:有人分身被挖到後就崩潰~惹~,好有趣哈哈哈~~~~ 12/07 12:21
→ MrTexas: → geosys:我現在還有三個帳號呀,這沒什麼大不了的 12/07 12:40
推 horsetail:訟棍的心靈脆弱又自卑,大家要細心呵護他們 12/07 13:10
推 ssnlee:可憐的德州人,你同黨都護不了你了,慘呀~~~ 12/07 17:57
→ ssnlee:一個一個自爆,玩不下去了,很糗。 12/07 17:57
→ saluy:糗爺不是叫假的,糗爺再糗,好歹也是個爺們,所以根本不在乎XD 12/07 18:34
→ psychopath:啊有膽就來試試看啊 挖錯人還不知道 12/08 00:38
→ psychopath:上法院如何呢 呵呵 12/08 00:39
→ psychopath:有侵害本人姓名權,自然要你走法院 怎? 會怕唷?? 12/08 00:39
→ psychopath:拿一張圖還自以為人肉到什麼 阿不就好棒棒 12/08 00:40
→ psychopath:要是去了法院記得說一下感想嘿~~~~噗 12/08 00:41
推 Fengyeh:你到底知道什麼叫做姓名權嗎? 12/08 09:04
→ gojunmaru:希望能有機會釐清事情真相 12/08 18:30
→ MrTexas:ssnlee告過哪三個網友,可否細說來龍去脈? 12/08 20:55
→ psychopath:就這麼點能耐?? 12/08 23:37
推 downtoearth:講話用腦就好了 憑甚麼被起訴 對方就是訟棍 12/09 12:14
→ ssnlee:哈哈,德州人被老子打爆崩潰了嗎?科科。 12/09 19:42
→ ssnlee:現在只剩跳針了啦?還來龍去脈咧... 12/09 19:43
→ ssnlee:至於那位姓名權老兄,我都懶的笑你了,挖錯人以你這麼想報 12/09 19:45
→ ssnlee:仇的悲憤樣,有機會早出手了,敢問兩位被老子洗臉都多久了? 12/09 19:47
→ ssnlee:我看兩位過去的記錄也不像是啥忍功多好的人吧!我說的話要 12/09 19:48
→ ssnlee:不是『事實』,兩位還會只剩在網路上跳針看我會不會懶了不 12/09 19:49
→ ssnlee:再爆你們做那些事的卦?如果不是事實早就上法院叫我閉嘴了 12/09 19:50
→ ssnlee:,為了個水桶上法院的咖,另北才不信你會有啥寬宏大量咧。 12/09 19:51
推 ssnlee:對了德州收租哥,你收租時有對你的房客寬宏大量過嗎? 12/09 20:12
→ ssnlee:好奇問一下而已,這個乾尬的問題你不敢回答也是理所當然。 12/09 20:23
推 b92520142:一個只會狂跳針 一個只會提起其他事 唉...戰力勒? 12/10 05:25
→ b92520142:你們累了嗎? 12/10 05:27
→ ssnlee:原來一整個集團幹的事叫其他的事呀? 12/10 07:59
→ ssnlee:有人在這推完文,連台北都不用去了,那會累呀?重寫訴狀的 12/10 08:01
→ ssnlee:比較累吧,花了一大堆心機結果啥都沒得到。 12/10 08:02
推 ssnlee:如果不是有人怕自己一堆分身,到時開庭時被人用證人的方式 12/10 08:06
→ ssnlee:全部傳,結果來的都是同一個人當場玩不下去這種乾尬場面, 12/10 08:08
→ ssnlee:雖然我不曉得那些法院裡的人懂不懂這裡的次文化,但我還滿 12/10 08:11
→ ssnlee:想看到這些訟棍開庭時一直出來答右時,那些當庭的人是怎麼 12/10 08:12
→ ssnlee:個想法看待這個地方的,開了幾十個分身告人,整個集團作業 12/10 08:13
→ ssnlee:叫幾個身上揹一堆前科臭掉也沒關系的出來搞事,不把這整團 12/10 08:16
→ ssnlee:拖出來你還以為只有這幾個現世的喔? 12/10 08:18
推 b92520142:樓上你去坦我的攻擊做啥... 12/10 08:30
→ ssnlee:說一下而已,我只能提示你因為這篇文有人在看。 12/10 09:35
→ MrTexas: → geosys:我現在還有三個帳號呀,這沒什麼大不了的 12/10 09:40
→ MrTexas:ssnlee告過哪三個網友,可否依被告之時間先後順序列出? 12/10 09:43
→ MrTexas:其訴訟結果為何,也請一併說明之 謝謝 12/10 09:47
推 DemPos:好像也聽說過鈑手哥告過人,敢問結果如何?還請說明之。 12/10 10:10
→ FranKang:江劍芬,我覺得你應該克制一點,你不知道你快要死了嗎? 12/10 11:28
推 cmcmcmcm2:排雞排 12/10 11:39
→ psychopath:蛆王 12/10 12:16
推 BRANFORD:F君 為什麼? 12/10 13:05
→ psychopath:失敬失敬 想不到大有來頭 12/10 22:14
→ ssnlee:沒為什麼呀,看這群在急成這樣一直在相關文章下面推文就知 12/11 01:32
→ ssnlee:如果整群被挖出來會是多趣味的東西。 12/11 01:33
→ ssnlee:像那個一直在問我訴訟結果的就是想挖坑,但可惜老子不跳呀 12/11 01:34
→ ssnlee:老子不跳,你說這票人要怎麼反敗為勝?畢竟都是錢呀~~~大大 12/11 01:34
→ ssnlee:以上是回覆BRANFORD,說一下免的有人崩潰又要對號入座。 12/11 01:35
→ MrTexas:ssnlee是否願意分享告網友的經驗? 12/11 01:36
→ ssnlee:敢問你為什麼這麼想反敗為勝? 12/11 01:37
→ MrTexas:ssnlee告過三個網友,是為了何事? 12/11 01:37
→ ssnlee:敢問你為什麼這麼在意? 12/11 01:37
→ MrTexas:我百戰百勝,毋須反敗為勝 12/11 01:38
→ ssnlee:對呀我聽說有人要兩萬和解金結果對方付不出來是????? 12/11 01:39
→ MrTexas:聽誰說呢? 12/11 01:39
→ ssnlee:而我又聽說,有人一件輸的一屁股變捐錢了事是?????? 12/11 01:40
→ ssnlee:而我又聽"江"湖傳聞,有堆訟棍民事求償二十萬,結果因為繳 12/11 01:42
→ ssnlee:不出1%開庭費,這案件變不起訴,跟前面好像有關有人可提示 12/11 01:43
→ ssnlee:一下當雙面人,這邊也要,那邊也要的樂趣給大家了解嗎? 12/11 01:44
→ ssnlee:不知道看這篇推文的有沒有藏鏡人看到出來再澄清一下呀? 12/11 01:45
推 pennymarkfox:好多卦 真是越來越有趣 12/11 14:16
推 phillipo4:有書記官的照片嗎 12/11 15:09
推 pennymarkfox:樓上在表特版有 12/11 16:23
→ psychopath:哎呀 剛在路上看到有蛆在吃屎 12/11 22:15
推 abckk:ssnlee超多八卦 ㄎㄎ 12/12 07:36
→ MrTexas:ssnlee是否願意分享你去警局告網友的經驗? 12/12 08:45
噓 AiJa:紅的明顯 我前男友就是以前棒球版某版主 12/12 10:29
→ AiJa:經典賽靠著告棒球版版友拿和解金拿了幾十萬 12/12 10:30
推 lso5566:表特版的好像是四物官 書記官的沒有 12/12 10:41
推 BRANFORD:妳還敢跟這種強者交往和分手 12/12 10:49
→ abckk:幾十萬 不是十幾萬 我的天哪... 最少20萬起跳... 0.0 12/12 11:10
推 pennymarkfox:psy大你說哪裡有蛆在吃屎(釣竿準備中) 12/12 13:26
推 ssnlee:有人一直在崩潰,我好像拆了好多人的台。 12/12 17:31
→ ssnlee:至於要分享什麼去警局的經驗,我也沒你直接上北檢多呀。 12/12 17:32
→ ssnlee:反正人都來了,再補個八卦好了,訟棍兄告錯人,還堅持他告 12/12 17:33
→ ssnlee:的人是對的,結果把對方惹毛了,接下來的事要不要事主親自 12/12 17:36
→ ssnlee:出來講一下,我怕我講的不好把你形容成某種四隻腳的動物? 12/12 17:37
→ ssnlee:我不希望聽到什麼有人會上網發瘋是因為今天忘了吃藥之類~~ 12/12 17:38
→ ssnlee:快叫你背後那個藏鏡人救你呀兄台!傻什麼呀? 12/12 17:40
→ ssnlee:另老師的你每次沒吃藥就要上ptt,你把這當醫院喔? 12/12 17:41
→ MrTexas:我光風霽月、不欺暗室,任何流言蜚語都傷不了我 12/12 17:49
→ ssnlee:呼呼~~~ 12/12 18:00
→ ssnlee:我有說你嗎?你急啥呀? 12/12 18:00
噓 linsmile:who the fock are you beach. 12/12 18:33
→ linsmile:回錯篇 12/12 18:34
→ psychopath:幹 好臭 12/12 19:21
→ ssnlee:好可憐哈哈~~ 12/12 19:35
→ MrTexas:ssnlee去過幾次地檢署? 12/12 19:39
→ ssnlee:事主同意我就說呀,敢問您是事主嗎? 12/12 19:56
→ ssnlee:有人堅持自個不是事主又不同意,還一直要問我有啥辦法? 12/12 19:59
→ ssnlee:怕人講就不要做,即然做了,就不要成天在這盯著不利你的言 12/12 20:00
→ ssnlee:論嘛,訟棍們都有強迫症嗎? 12/12 20:01
→ MrTexas:ssnlee是否願意分享你告網友的經驗? 12/12 20:21
推 Trionychidae:幹訟棍 12/12 23:20
→ ssnlee:德州人你要跳幾次呀?我都說啦事主同意我就分享呀,敢問事 12/13 07:29
→ ssnlee:主同意嗎?還是有人知道事情太見不得人一直跟我跳針呀? 12/13 07:29
→ MrTexas:ssnlee告過三個網友,來龍去脈為何? 12/13 10:23
推 duck60402:德州人想解跳針100成就? 直接複製貼上100次不是比較快? 12/13 10:27
→ MrTexas:ssnlee是否願意分享去警局告網友的經驗? 12/13 10:53
→ MrTexas:去警局告網友,應辦理哪些手續?有哪些注意事項? 12/13 10:54
→ MrTexas:警察吃案的新聞屢見不鮮,要如何防止警察吃案? 12/13 10:55
推 season002:完了沒? 自己去法律板爬文也要人教嗎 12/13 10:59
→ MrTexas:本文不是在探討訴訟問題嗎? 12/13 11:34
推 pennymarkfox:那有請德州人教教大家如何自已寫訴狀告人! 12/13 11:43
→ ssnlee:事主私底下又不准我分享一直檯面上一直問?有人告訴我這那 12/13 13:17
→ ssnlee:招嗎?還是假設有人認為這樣我就會閉嘴不會壞他的生意? 12/13 13:18
→ ssnlee:不想被警察吃案,就像MrTexas直接上北檢不就好了? 12/13 13:19
→ ssnlee:→ MrTexas:我這份訴狀貨真價實,如假包換 <---如假包換呀~ 12/13 13:20
→ ssnlee:如果你怕案被鴿子吃了,應該跟MrTexas請教一下怎麼直接上北 12/13 13:21
→ ssnlee:以避免我這種市井小民會遇到的問題。 12/13 13:21
→ MrTexas:ssnlee告過三個網友,都是去警局告的嗎? 12/13 13:59
→ MrTexas:直接去警局告網友可以節省自己寫訴狀的寶貴時間 12/13 14:00
推 pennymarkfox:可是警察北北會吃案耶 德州人 12/13 14:23
→ pennymarkfox:你還是快教大家「第一次寫訴狀就上手」比較能回饋 12/13 14:25
→ pennymarkfox:社會哦! 依你這麼憂國憂民的個性一定會教大家的對吧 12/13 14:25
→ ssnlee:怕被吃案就要寫訴狀呀,寫訴狀就要找專業的MrTexas啦從版主 12/13 15:51
→ ssnlee:一路告到版友,號稱未食敗果,又不怕被吃案堪稱專業典範, 12/13 15:52
→ sorrycar:跳針跳過了一個月 時間太多 12/13 15:52
→ ssnlee:教一下大家你縱橫ptt的絕技不是根本?在下一介草民有些事我 12/13 15:53
→ ssnlee:還真是幹不出來呀大大,完全沒想到法律還有人這樣玩a~~ 12/13 15:54
→ ssnlee:你老早上寫訴狀,下午遞狀,晚上就上來po文威嚇版主了,什 12/13 15:56
→ ssnlee:麼叫效率?什麼叫節省時間?這就是專業好嗎! 12/13 15:57
→ ssnlee:去報案查個鳥還要兩三個月,寫筆錄也不比寫訴狀輕鬆到那, 12/13 15:58
→ ssnlee:那比的上您去北檢蓋個章回來就可以威嚇版主改判來的快呀? 12/13 15:58
→ ssnlee:何況我還沒搞過所謂的求償咧!這種專業活,應該要找對人才 12/13 15:59
→ ssnlee:對吧?怎麼會找我這種市井小民?找我又不會教你怎麼跟被告 12/13 16:00
→ ssnlee:要錢....這事我還真幹不出來,難怪我要老老實實做生意。 12/13 16:01
→ MrTexas:我從未用訴狀逼迫板主改判,我嚴正要求ssnlee勿再誹謗我 12/13 16:36
→ MrTexas:俗話說:「眾口鑠金,積毀銷骨。」謠言的力量太可怕了 12/13 16:38
推 DemPos:"事主私下寫信不准分享,檯面卻一直逼問",這段感覺有卦? 12/13 16:39
→ season002:你都問幾十次了,ssnlee就是不想說,還一直跳針跳甚麼? 12/13 18:26
→ season002:像這種行為,一般人通常稱之為XX要不然就是XXXX 12/13 18:27
→ MrTexas:我從來沒向被告要過錢,我實在是宅心仁厚呀 12/13 19:32
→ MrTexas:而且我只告過2個網友,但ssnlee告過三個網友 12/13 19:34
→ psychopath:超臭的 12/13 20:47
→ psychopath:真的是全家都是屎 超級臭~~~~ 12/13 20:58
→ psychopath:還有某個白痴真是的狗娘養的渣 12/13 20:58
噓 psychopath:幹你娘 12/13 21:06
推 DemPos:慘,(崩潰) 12/13 21:27
→ gaudete:backtrue跟我對賭馬英九卸任後三個月前會捐半薪 結果他竟 12/13 23:34
→ gaudete:拿陳沖說馬英九有捐半薪的新聞之『傳聞證據』提前跟我索討 12/13 23:36
推 gaudete:八萬元 卻無視同則新聞中馬英九月薪全數甚至超過都存起來 12/13 23:39
推 Fengyeh:言下之意,若這不止於傳聞證據,你就願意付錢? 12/13 23:39
→ gaudete:的財產申報之『實質證據』 還因此擬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扣 12/13 23:40
→ gaudete:押本人財產 想請教一下原PO書記官大大 他勝訴的機率大嗎? 12/13 23:41
推 saluy:峰哥,縮陽入腹練得如何? 練到第九重沒? 12/13 23:42
推 Fengyeh:何不將此事直接交由法官公評? 12/13 23:46
推 gaudete:backtrue如果願意繳納裁判費起訴我 我也阻止不了他啊... 12/13 23:48
→ gaudete:只是到時我申請傳喚馬英九當證人拆他台 就不太好看囉... 12/13 23:49
推 Fengyeh:要證明此事,似乎不需要傳喚馬英九喔? 12/13 23:51
→ Fengyeh:另外,印象中是繳百分之一?八萬的裁判費是八百? 12/13 23:52
→ psychopath:幹你老雞掰 12/13 23:59
→ MrTexas:馬英九如果真的有捐出薪水,為何存款不減反增? 12/14 00:06
→ MrTexas:馬英九增加的存款比月薪還多 12/14 00:06
→ MrTexas:難道馬英九會點石成金? 12/14 00:07
推 gaudete:馬英九家馬桶是聚寶盆啊 拉黃金下去升黃金上來 神人配神器 12/14 00:08
→ MrTexas:而且馬英九一毛不拔,一條棉被用了幾十年 12/14 00:16
推 gaudete:backtrue自白明知他人『罵』我故幫其『馬賽克』使我『告』 12/14 00:18
→ gaudete:不了 涉犯刑法第165條湮滅或隱匿關係他人刑事被告證據罪之 12/14 00:19
→ gaudete:犯意和犯行應該都非常明確了 希望八卦某板主群引以為鑑… 12/14 00:21
推 gaudete:lovebbcc時任板主經檢舉有查詢編輯紀錄確知是罵畜牲兩字 12/14 00:30
→ gaudete:如果有缺錢想賺證人日費旅費的話 記得跟俺說一聲嘿^^ 12/14 00:32
推 season002:關我屁事 又是哪冒出來的路人 12/14 00:55
推 gaudete:本來就不關你屁事 又不是談甲甲屁屁話題 自己愛冒出來插話 12/14 01:10
推 season002:哎唷 那你肯定對甲甲屁屁話題很有興趣囉,不然怎知道 12/14 01:22
→ season002:啊是出了沒 人要勇敢面對自己啊 12/14 01:23
→ ssnlee:gaudete就是事主之一,只是他不認,還頗呵,你看這篇誰在反 12/14 01:41
→ ssnlee:,不過說實在的,真的很好笑,一兩千塊拿不出來被不起訴這 12/14 01:42
→ season002:我不在乎他是誰 我比較擔心他不肯面對自己 ^^ 12/14 01:43
→ ssnlee:等笑料,我看法院自己看了也頗呵吧,大街上喊提告,小巷裡 12/14 01:43
→ ssnlee:私信和解還要玩角色伴演,我就在想這人是要多妙才行,弄的 12/14 01:44
→ ssnlee:什麼交換條件,靠咧!這笑料只有這會發生而已,簡直跟某個 12/14 01:45
→ ssnlee:想國考缺錢想騙錢的垃圾人渣一樣,這種垃圾難怪你考不上公 12/14 01:46
→ ssnlee:務員,崩潰個十幾年,訟棍集團真的什麼咖小都有。 12/14 01:47
→ season002:去法律板看看 你就知道真的甚麼咖都有 12/14 01:48
推 gaudete:感謝玄天上帝,我是純種的異性戀。 12/14 01:50
推 ssnlee:也真是奇怪,就像那個兩千的,剛聽到我還不太信,看到鏈結 12/14 01:52
推 season002:要面對自己啊,不要逃避,你不是盯著甲甲屁屁的話題就是 12/14 01:52
→ ssnlee:我真的無言了,有沒這麼缺錢呀?偷雞都知道撤把米,連把米 12/14 01:53
→ season002:盯著我,不然怎麼知道我談甚麼話題? 但我不認識你,所以 12/14 01:53
→ season002:就是盯著甲甲屁屁的話題嘛,有興趣就大聲說出來好嗎 12/14 01:53
→ ssnlee:都沒有,你就敢出來偷雞,連格調都不要了直接用搶的是吧? 12/14 01:54
推 gaudete:這世上天下敢做不敢當、敢罵不敢認的孬種爛男人還真多呢~ 12/14 01:55
→ ssnlee:我只知道有聽到要環島馬上島回去當龜兒子。 12/14 01:55
→ ssnlee:缺錢就出來騙,詐騙集團還拿根電話,這個直接來的。 12/14 01:56
推 season002:我又不會歧視你,你就承認有甚麼關係啦 12/14 01:56
推 saluy:恐嚇前科犯...果然頗喝...40歲了還盡搞這些把戲,好可憐喔 12/14 02:01
推 ssnlee:聽到要環島腳尾都冷了,環島旅行這種健康活動居然讓人這麼 12/14 02:01
推 gaudete:我是什麼事的事主?我同意你分享,說來聽聽唄! 12/14 02:01
→ saluy:不知道是不是虧心事做多了,所以看到什麼都心生恐懼?XDDDD 12/14 02:02
→ ssnlee:排斥,究竟其中有什麼令人好奇的真相在裡面呢? 12/14 02:02
→ ssnlee:就驚a溜~~~ 12/14 02:02
→ ssnlee:你是事主嗎?先回答一下呀。 12/14 02:03
推 gaudete:什麼事咩?你說我是啥事主,又不敢說啥事? 12/14 02:04
→ ssnlee:躲幹嘛?再躲我可要去睡覺了,我又不是那些無業遊民告人為 12/14 02:05
→ ssnlee:業? 12/14 02:05
→ ssnlee:你說是不是就好啦?扯那麼多幹嘛?又在躲啦? 12/14 02:05
推 saluy:真慘,都要40歲的人還過著這種人生...XDDDDDDDDDDDDDD 12/14 02:06
→ ssnlee:每次都用躲的最後無疾而終,高潮都帶不起來咧a 12/14 02:06
→ ssnlee:快點啦,快兩點半了咧。 12/14 02:06
→ season002:你到底是盯著我還是盯著甲甲屁屁啦 不要躲不要躲 12/14 02:07
推 gaudete: ssnlee:告錯人,還堅持他告的人是對的,結果把對方惹毛了 12/14 02:07
→ ssnlee:對呀這事是你嗎? 12/14 02:08
→ gaudete:這件事嗎?不然到底是什麼事?大家只看見你在躲吧... 12/14 02:08
→ ssnlee:我在躲啥?我就說告錯人這件事,事主是不是你呀?是不是? 12/14 02:08
→ ssnlee:快點我明天還要去桃園載人a 12/14 02:09
→ ssnlee:躲嚕?縮起來不敢回答是??? 12/14 02:10
→ ssnlee:還是你以為躲到兩點半我下線,你再來回可以撿尾刀? 12/14 02:12
推 gaudete:我又沒有告錯人過 12/14 02:13
推 ssnlee:所以事主是你嗎?回答是不是就好,你扯你怎樣幹嘛? 12/14 02:15
→ ssnlee:你是事主報上名來,我確認過,同意分享我就馬上發一篇文。 12/14 02:16
推 gaudete:你該不會說的是有人誤記德州人年紀而錯指他謊報年紀那事? 12/14 02:16
→ gaudete:這也怪了 你前面說我是事主 又說就是這件事 那你就直說啊 12/14 02:18
→ ssnlee:不是a,我說的是告錯人這件事,對方已經反告。 12/14 02:18
→ ssnlee:直說啥要人同意呀,不然等等上法庭我贏的變輸我咬的動?? 12/14 02:19
推 gaudete:你自己說我就是這件事的事主 那我就同意你沒錯啊 有錯嗎 12/14 02:20
→ ssnlee:所以你是不是嘛?別在那跟我玩文字遊戲呀!我要你回答呀。 12/14 02:21
→ gaudete:你的邏輯訓練到底怎麼養成的呀... 12/14 02:21
→ ssnlee:你除了會玩文字遊戲外還會幹嘛呀? 12/14 02:21
→ gaudete:那件反告是不是不起訴處分? 12/14 02:21
→ ssnlee:我才覺得你的邏輯怎麼練成的咧!公佈這種東西當然要事主同 12/14 02:21
→ ssnlee:意呀!誰跟你不起訴呀?你幻覺喔? 12/14 02:22
→ ssnlee:所以你是江劍鋒嚕? 12/14 02:22
→ ssnlee:所以你是江劍鋒嚕?你回答我是不是就好了,囉哩八嗦幹嘛? 12/14 02:23
推 gaudete:怎麼可能有告錯人的問題 查網路身分是檢警在負責的吧 12/14 02:25
→ ssnlee:你在講什麼呀?科科。 12/14 02:26
→ ssnlee:一個是不是的問題你跟我扯那麼遠幹嘛? 12/14 02:26
推 gaudete:不管哪件事嘛 既然你說我是事主之一 那我就授權你分享我的 12/14 02:28
推 ssnlee:快點不要再躲了,回答完我馬上複製貼上,不然老子要睡了。 12/14 02:28
→ gaudete:那件事 這還有什麼問題嗎? 12/14 02:28
→ ssnlee:你是事主還之一咧,玩文字遊戲玩上癮呀?軍師不在會抖呀? 12/14 02:29
→ ssnlee:不要跟我玩文字遊戲,是或不是就這麼簡單。 12/14 02:29
→ ssnlee:法院看的是這個,不是你的文字遊戲。 12/14 02:30
→ gaudete:→ ssnlee:gaudete就是事主之一,只是他不認,還頗呵 12/14 02:30
→ gaudete:話都你在講... 12/14 02:30
→ ssnlee:老子我可沒lovebbcc那閒情。 12/14 02:30
→ ssnlee:我那推文有講你是那件事嗎?我現在要找的是告錯人那個事主 12/14 02:31
→ ssnlee:事主同意我就講呀,這很簡單吧? 12/14 02:31
→ gaudete:所以你說告錯人的是江劍鋒,所以問我是不是他這樣? 12/14 02:32
→ ssnlee:不敢認就算了,老子明天還有正事要辦。 12/14 02:32
→ ssnlee:只會拖台錢照你這文字遊戲玩法玩到天亮你還是在跳針。 12/14 02:33
→ ssnlee:一個是不是有這麼難回答?怕啥小呀?真妙。 12/14 02:34
推 gaudete:不敢講就算了 現在有你口中事主央求你分享其事 自己卻縮了 12/14 02:34
推 gaudete:分享八卦何必事主同意 不要指名道姓不就好了 還頗呵 12/14 02:45
→ lovebbcc:奇怪ㄟ 難怪我昨天晚上打了個噴嚏 有人在這說我啊XDDD 12/14 07:11
推 Fengyeh:當然要經事主同意,這是基本倫理吧? 12/14 09:11
→ MrTexas:ssnlee是否願意分享你去警局告網友的經驗? 12/14 11:52
推 Fengyeh:這針....壞了。 XD 12/14 12:33
推 Fengyeh:剛剛算了一下,同樣推文已出現十次,我猜應該會出現一百次 12/14 12:36
→ Fengyeh:能第一個正確猜中最後推文次數者,我出10000 p幣 12/14 12:37
推 ssnlee:不敢講?我看是有人不敢認吧?不知道在那縮啥的挺好笑的。 12/14 13:29
→ ssnlee:是不是你嘛?到現在還不敢講的是誰呀? 12/14 13:30
→ ssnlee:躲了一個多月你還要躲多久呀? 12/14 13:31
→ ssnlee:還在分享咧!有人在那跟我玩文字遊戲玩多久了,叫你小的出 12/14 13:32
→ ssnlee:來認帳同意,老子怎會吝於分享別人的烙面事?反正丟臉的又 12/14 13:34
→ ssnlee:不是我,我在意啥呀?為了幾萬塊在那玩心機,我真同情你的 12/14 13:35
→ ssnlee:好隊友。 12/14 13:36
→ ssnlee:不過我還真不曉得要不要叫某人全部帳號都出來同意快三十個 12/14 13:38
→ MrTexas:在網路上千萬別亂罵人,否則會被告到警局 12/14 13:38
→ ssnlee:帳號,你是要怎麼角色拌演三十個人的?光想就覺得很累。 12/14 13:39
→ ssnlee:呵呵,關於這點,那你真的要小心呀.... 12/14 13:40
→ MrTexas:既然如此,為何ssnlee一再散布謠言妨害我的名譽? 12/14 13:40
→ MrTexas:究竟是何居心? 12/14 13:41
→ ssnlee:有嗎?我說的那件不是事實麻請指正。 12/14 13:41
推 ssnlee:我妨害到你什麼名譽?也煩請指出?指不出來是你在妨害我的 12/14 13:44
→ ssnlee:名譽嚕? 12/14 13:44
→ MrTexas:ssnlee屢次散布謠言說我利用司法訴訟逼迫板主改判 12/14 13:48
→ ssnlee:那裡呀?你有沒有寫訴狀?回答一下。 12/14 13:49
→ ssnlee:敢問你最後心虛把圖刪掉是為何? 12/14 13:50
→ MrTexas:我寬宏大量,至今尚未對ssnlee提出告訴 12/14 13:50
→ ssnlee:跳針啦?不敢回答嗎? 12/14 13:51
→ MrTexas:我難道沒有處分我相簿照片的自由? 12/14 13:53
→ ssnlee:有呀,不過刪那種東西就跟你出包就把文章刪了當沒事是一樣 12/14 13:54
→ ssnlee:的道理,不知道是在心虛啥。 12/14 13:54
→ MrTexas:我光明磊落,俯仰無愧 12/14 13:56
→ DemPos:下次試試用「光風霽月」如何?你的梗都太老了 12/14 15:54
推 saluy:真的光明磊落,俯仰無愧的話,就不會動不動就心生恐懼XDDDD 12/14 16:47
→ MrTexas:馬英九:「心裡毛毛的……」 12/14 17:26
→ MrTexas:馬英九難道做太多虧心事? 12/14 17:26
推 spiritsoul71:感謝版大分享~看PTT長知識了!! 12/14 17:27
推 saluy:德州和峰哥真是忠實馬迷,他說過什麼都可以記得,超強的 12/14 17:56
→ saluy:跳針馬英九並不能掩蓋自己的行為 12/14 17:58
→ saluy:每次只要有人提到訟棍,德州和峰哥就會自己跑出來,好奇怪唷 12/14 17:59
→ saluy:這其中難道有什麼關聯? 12/14 18:00
→ MrTexas:馬英九是刁健訟棍,告過許多媒體和檢察官 12/14 18:52
→ MrTexas:只要會使用google搜尋,每個政客的一言一行都能無所遁形 12/14 18:54
→ MrTexas:所以我能找出馬英九說過的鬼話,不足為奇 12/14 18:55
→ psychopath:馬英九是蛆王人畜 白痴專吸牠的屌還餵全家吃 12/14 19:14
→ MrTexas:馬英九是言而無信的畜牲 12/14 19:21
推 saluy:如果不是忠實馬迷,一般人不會那麼無聊去搜尋XDDDD 12/14 19:27
推 DemPos:慘了,怎麼辦,看到這些推文我一直在笑 XDDDDD 12/14 21:07
推 season002:人如IC 人如ID 人如IP 我真的怕怕 科科 12/14 21:14
→ sanro0509:人家問有沒有寫訴狀跟有無自由處分圖片似乎完全沒關係 12/15 00:16
推 MrTexas:依民法物權編,我有處分自己動產的自由權利 12/15 02:29
推 saluy:處分完還是無法改變曾經發生的事實 12/15 03:31
→ MrTexas:謠言即使說了100次也不會變成真的 12/15 09:34
→ MrTexas:換句話說 謠言無法讓沒發生過的事情變成有發生過 12/15 09:34
→ duck60402:換句話說 跳針無法讓有發生過的事情變成沒發生過 12/15 11:42
→ MrTexas:俗話說:「三人成虎,曾子殺人。」謠言的力量真可怕 12/15 11:48
推 BRANFORD:關羽殺人 聽說雲長殺了顏良了 聽說文醜也死了...... 12/15 11:55
→ BRANFORD:關媽媽表示 12/15 11:55
→ MrTexas:若有三個人說馬英九是同性戀,馬英九就真的是同性戀? 12/15 11:59
推 Fengyeh:反之,若有一個人說十次自己沒做曾經做過的事,又如何? 12/15 13:27
推 sanro0509:人家問你寫訴狀 而你回答我有處分動產的自由是有啥關聯 12/16 20:32
推 sanro0509:? 難道別人問你吃飽沒 你要回答今晚打老虎? 12/16 20:41
推 Fengyeh:今晚打老虎是法國賭神 12/16 23:40
推 Fengyeh: 的對手 12/16 23:44
推 pennymarkfox:德州人你說什麼我完全聽不懂,可以教我怎麼寫訴狀嗎? 12/17 15:25
噓 fuxkyou: 胖丁睡著了 我難過 晚安 12/17 22:21
→ psychopath:第一次遇到蛆屎要跳開 不然會被臭到 例如畜牲馬英9 12/18 00:09
→ psychopath:蛆屎的恥力真比馬英丸的直腸還要深 12/18 00:10
推 gaudete:看來backtrue打算用『有人(馬本人或別人)說有捐半薪』等於 12/18 01:00
→ gaudete:『有做捐半薪』來硬拗迴避屆時輸給我的八萬元?這種賭品唷 12/18 01:00
→ MrTexas:馬英九常常說謊,誠信已蕩然無存 12/18 01:13
推 Fengyeh:又連續推文了,嘖嘖 (推眼鏡 12/18 08:32
→ MrTexas:馬英九說的鬼話還有人信嗎? 12/18 14:59
噓 reesion: 12/18 16:13
推 lso5566:鑽石超好笑 12/18 16:32
→ graff0407:。・゜・(ノДˋ)・゜・。 12/18 16:56
推 hanatan731:可惡..一路檢還滿好聽的 XD 12/18 18:56
→ hanatan731:回錯篇了啦嗚嗚嗚 12/18 18:56
推 musicforever:google palajuice+基督就有基督版的推文XDDD 12/18 18:56
→ musicforever:我也推錯了..... 12/18 18:57
推 moopend0073:超好笑的靠北xDDD 到底誰做的官方網站阿 12/19 03:03
→ moopend0073:靠邀推錯了 12/19 03:03
推 kurtsgm:笑了 朝聖XDD 12/19 11:10
噓 coolron:這篇在置底三小? 12/19 11:14
推 coolron:噓錯 補推 12/19 11:16
噓 DemonPig:置底幹嘛 朝聖用喔? 12/19 11:21
推 DemonPig:噓錯 .. 12/19 11:23
推 likeilike:邪教當然要抵制置底阿 12/19 13:43
→ design0606:馬雅人的文比這專業多 從沒看過置底 12/19 13:57
推 allqwdd:有人要開團購買勝利寶劍嗎???? ++ 12/19 14:11
→ ej83bp6:請問要用幾顆鑽石來買生理寶劍 12/19 15:13
推 writerniu:想問各位 置底的標準是啥? 12/19 15:58
→ gamania10000:這篇一堆回錯推錯噓錯XD 12/19 16:02
→ peter306:你們都在錯文些什麼拉=_= 12/19 16:07
→ psychopath:蛆王馬英9又在吃屎了 不愧是蛆王 12/19 18:32
推 rin0sin:「以原就被」最重要,不是每個人都住台北,讓告人的全台灣跑 12/19 20:32
→ MrTexas:刑事訴訟法教授表示: 12/19 21:20
推 PPPGGG:基督教能夠拿來娛樂也算很有貢獻了啦XDDD 12/19 21:44
→ sunluna:帶給眾人歡笑這是我覺得基督教最有意義的部分 真得是神蹟 12/19 21:57
噓 onlyherro:置底的標準? 12/19 23:13
推 season002:去問神啦 囉哩叭唆的 12/19 23:15
→ phonomania:歹也告知一下養父母 這是基本的尊重 人家也幫把你所謂 12/20 01:42
推 weryk153:你弟弟確實有知道的權利,但是有時不知道會比知道還幸福 12/20 09:57
→ weryk153:= = 幹怎跑到這篇 12/20 09:57
→ lyu0001:燒毀~~惡靈退散 12/20 14:51
推 f260713199:希望可以快快找到 12/20 19:57
→ psychopath:第一次面對蛆棍就快閃 以免沾屎 12/21 19:30
→ lovebbcc:XX國中應該感到欣慰XD 12/23 00:03
→ psychopath:蛆王馬英九 12/25 22:37
→ psychopath:蛆王馬英九拉屎中 12/26 21:05
推 vingfing:這篇居然不分藍綠,合作對抗,開啟團結機制 05/18 23:17
推 sunny15: 這篇有沒有懶人包啊 看了好累 11/20 14:50
→ bbbing: 推文有訟棍試圖釣魚(完 09/29 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