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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網友爆紅女教授 臉書罵同事判賠10萬 自由時報 〔自由時報記者蔡清華、林宜樟/綜合報導〕中正大學法學教授盧映潔,不滿網友對她的 批評,曾向108名網友提告,讓她聲名大噪;不過這回自己也捲入官司,被同校教授陳慈 幸提告侵權損害賠償,民事一審判盧須賠10萬元,二審仍駁回其上訴。 盧映潔受訪時說,二審法官和陳慈幸認識,判決明顯偏頗,她提出許多證據法官都不採納 ,判決書上也未呈現,一定會上訴;記者透過校方聯繫陳慈幸,她轉達不回應此案。 曾因贊成廢除死刑立場,公開上電視節目討論,在網路引發論戰的盧映潔,針對網路上對 她的批評,曾數日之內對108名網友提出告訴,雖然大多數被告網友,均與盧映潔達成和 解撤告,但她也因此聲名大噪。 至於中正大學教授陳慈幸,則指控盧去年4月利用其個人臉書,以「Lu Ma」發表批評她的 不實言論,文中雖未指名道姓,但盧直指「號稱有位刑事法專長的老師」,排除是「學生 所愛戴的馬員外」,就其上課內容多所貶損及批評,文中還提及「號稱讀刑事法的人像紅 衛兵一樣…」。 「該位老師不懂何謂罪刑法定原則,不懂何謂拘束人身自由的保安處分…(冏,法律系大 一的都懂)」。法官認為,中正大學具有刑事法專長,並開設訴訟法課程之教師,僅姓馬 的教授及原告2人,足認被告通篇文章指述對象為原告,且原告並未於當時開設該課程, 亦未於課堂中發表所指言論內容,盧已為惡意人身攻擊。 陳慈幸要求160萬元損害賠償,並要求在自由時報等4報登報道歉,一審高雄地方法院判盧 須賠10萬元。 兩造不服判決,均提起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二審判決兩造上訴均駁回,但陳上訴追加 ,盧須在學校官網,及校內法學院系所5處實體公布欄刊登道歉聲明必須執行,全案仍可 上訴。 http://n.yam.com/tlt/society/20140906/20140906534417.html 4.備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5.185.24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10052986.A.FCF.html
weirdgrape: 才10萬 恐龍法官喔 幹 09/07 09:23
f124: 爽 09/07 09:24
F7: 撲哈哈,__好!! 09/07 09:24
god060119: 呵呵 09/07 09:24
f124: 二審法官快去告教授阿 09/07 09:24
diego99: 教授也懂訟棍? 09/07 09:24
Dooo: 法律人的互鬥耶 理工肥宅來看好戲囉 09/07 09:25
jyekid: 爽 09/07 09:25
Change1224: 傳說中的腦袋有 09/07 09:25
cocount: haha,UCCU 09/07 09:25
lollipopboys: 二審法官不去告一下來自清嗎 09/07 09:27
FukubeSatosi: 小心被告 09/07 09:28
tasogare: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9/07 09:28
Yuma38: 報應 現世報真快 ^_^ 09/07 09:28
kuankubank: 老天有眼XD 09/07 09:29
MacOSX10: 中正大學為什麼沒把她停職?讓有侵損前科的教法律不好吧? 09/07 09:31
kid725: 大家不要這樣 人家只是出來混口飯吃啊^_^ 09/07 09:31
rgbff: 想不到聖潔的 盧也會敗訴 09/07 09:31
svince88: XD 09/07 09:32
s0930194: 才10萬?! 09/07 09:32
jyekid: 噗噗 打輸了就說法官跟原告認識 09/07 09:34
tv5566: 送 09/07 09:35
milicic2103: 原來只是這般水準 呵 09/07 09:36
kinggbic: 嗚嗚嗚嗚嗚嗚嗚嗚 09/07 09:39
jyekid: 人家還是學佛的 阿彌陀佛 09/07 09:39
MakeAWash: 哇嗚 告人霸氣 被告就理由一堆 教授 妳的學理呢 >.< 09/07 09:41
yashiro: 台灣法律人不意外 09/07 09:41
FukubeSatosi: 大家小心 09/07 09:42
DUKEYANG: 這裏推文會被告嗎? 09/07 09:44
aimlikenoob: 是爆紅還是爆黑? 09/07 09:46
snowdream: 告這麼多人 被弄個10萬就哇哇叫 09/07 09:47
jyekid: 敢罵就勇於承擔啊 09/07 09:48
vincent0130: ㄎㄎ 09/07 09:48
plice: 推爽 不知道會不會被告 09/07 09:54
mamaka: 呵呵 09/07 09:55
hhtj: 遲來的正義 09/07 09:57
fkmt: Instant karma 09/07 10:05
GunsNRoses: 爽 09/07 10:06
captainusopp: 舒服 09/07 10:12
Louis0712: 恭喜 09/07 10:27
planethell: 聖光 09/07 10:27
MSSM: 民事那來前科… 09/07 10:28
joeypp: 哈哈哈阿 09/07 10:35
c8c812345678: 知法玩法 絕子絕孫 09/07 10:59
gosee: 大家請小心~~~ 09/07 11:07
tsming: 妳看看妳XD 09/07 11:09
Violet5566: 哈哈 09/07 11:12
yvonne10126: 才判10萬= = 09/07 11:12
xxyxx: 這次我推爽會不會被告? 09/07 11:25
nicoleshen: 賠錢吧哈哈,嘴巴真是… 09/07 11:38
hitlerx: 推一下 支持法院認證的壞嘴 09/07 11:53
typekid: 推個腦殘看看 09/07 12:14
Searle: XDDDDDDDD 09/07 13:32
pipitruck: 爽啊 09/07 13:33
sggs: 傳說中的聖潔 09/07 13:43
starmiau: 噗 09/07 13:54
ARodGodlike: XD 09/07 15:27
hyhydiky: 不愧是總統先修班 法律系出身的 09/07 20:14
Bluebear: UCCU 09/08 0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