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aakkssqq: 他沒辦法證明他沒說就是有罪 北檢教的 61.216.162.228 01/16 12:05
※ 引述《Alaba (理由伯)》之銘言:
: 標準非常一致啊
: 王郁文能證明檢察官有說過這些話嗎?
: 她要提出證據說偵查期間錄音機被關掉,檢查官確實說過上頭要弄他
: 柯文哲要能證明以下事項
: 自己拿的錢是政治獻金不是賄款
: 必須交代1500的去向,並且要跟同表格其他款項一樣是政治獻金
: 都是在野黨的要負責舉證,標準非常一致,這有什麼問題嗎
政黨輪替後
把盧慧姍抓去羈押起來
禮貌的合法的威脅她 反民主罪 你不扛就供出高層是誰
像這種文組咖
第一天就漏尿認罪了啦
像這種左膠咖 做人沒有原則
戰場上都是第一個膝蓋跪下去的
不用期待這種沒有原則的檢察官
膝蓋有多硬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175.20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37000271.A.D13.html
※ 編輯: douge (140.112.175.204 臺灣), 01/16/2025 12:04:56